一、民国时期的水利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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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测绘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562
颗粒名称: 一、民国时期的水利工程
分类号: TV22
页数: 2
页码: 77-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福建省的水利测绘专业难以发展,主要原因是缺乏人力、物力和财力。尽管如此,一些水利工程还是进行了测量工作,包括莲柄港水利工程、闽江河道测量和农田水利工程等。所完成的成果成图精度很低,仅能作为参考资料。
关键词: 福建省 水利测绘 水利工程

内容

本省江河湖海的水资源虽很充足,但分布不均,历史上未能充分加以改造和利用,所以旱涝灾害频繁。民国时期曾兴修若干大、中型水利工程,但大面积的测绘任务少,多数是小型渠道工程,引用山涧水灌田。而小渠道工程测量,多使用普通水准仪器在实地按坡度定桩开挖,或草测小面积地形图以供使用。又由于人力、物力和财力不足,故水利测绘专业难以发展。
  民国5年(1916)海军船政局局长陈兆锵(祖籍长乐),派员到长乐莲柄港查勘拟建水利工程,曾进行水平测量及简略地形测量。到了民国7年(1918)又聘请日本工程师前来实地测量并作工程设计。民国13年(1924)复由侨商林祖密等集资承办,聘请美商亚洲建业公司测量设计,至16年5月才着手测量定线,于18年2月告竣。莲柄港第一期施测约达20平方公里。
  民国24年(1935)中央国民政府规定,水利官办,福建省建设厅下设水利总工程处掌管全省水利工程事宜。总工程处下设“闽江上下游洪水流量测量队”和“剑溪水道测量队”,主要测量建瓯至南平、南平至水口间闽江河道及两岸平地最高洪水位所能淹及的范围,并分段测量其河床纵、横断面,收集有关水文资料。26年(1937)水利总工程处裁撤,改组由公用事业管理局设科办理其事,渐注意于内地之农田水利工程,设立3个测勘队,查勘各县农田水利工程,同时成立“水准测量队”,施测闽江各支流水准,并规划继续办理长乐莲柄港水利灌溉工程。
  民国30年(1941)8月省建设厅已内迁永安并成立“土木工程局”,接管“公用事业管理局”水利工程事务,其附属机构有“工程处第一水道测量队”,闽北、闽西、沙溪等水利工程机构,负责勘测设计和施工任务。到32年(1943),土木工程局又告撤销,成立水利局,其附属机构又进行调整,设有“农田水利设计测量队”、“水道勘测队”等。水利局成立后曾派队勘测福清天宝陂、南靖浮山农场等水利工程,终因抗日战争时期,筹划经费无着,未能施工。
  民国31年(1942),华北水利委员会设在本省的机构有:“水利第一查勘队”、“第三测量队”、“南平水文站”、“沙溪工程处”、“长汀工务所”等单位,协助本省勘测和设计水利工程,先后对长汀濯田建坝开渠及隧道贯通、长汀河田建坝设闸渠道以及连城邓公陂、永安麻岭、清流下窠等农田灌溉工程进行测量,完成地形测图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以及渠道定线等测量。
  民国34年(1945),成立“九龙江测量队”,施测九龙江北溪华安新圩及西溪、南溪南靖双溪口至三叉港河道的两岸农田地形图,提供河道整治工程计划。以利于农田灌溉及水上运输的需要,又在该地区两岸河道测量长度约达200公里。至36年(1947)结束测量工作。同年又成立”晋江测量队”,开始对晋江西溪湖头至剑斗、东溪永春至南安洪濑等地区河道及两岸灌区进行测量,至37年(1948)3月基本结束。
  民国时期,本省各主要河道测图,由于施测单位屡经更迭、施测时间不同、测量人员水平高低不同,精度要求前后不同,加之测量仪器简陋,所完成的成果成图精度很低,仅能作为参考资料。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测绘志

《福建省志·测绘志》

本志记述了福建省测绘事业的发展变化,包含测绘机构、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量、遥感应用、测绘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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