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测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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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测绘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51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测绘机构
分类号: P205
页数: 8
页码: 7-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测绘机构的情况。其中包括省测绘管理处、省测绘局、省地矿系统测绘机构、省水利水电系统测绘机构、省交通系统勘测机构、省林业系统勘测机构、省城建系统测绘机构等。
关键词: 福建省 测绘机构

内容

一、省测绘管理处
  “国家测绘总局福建省测绘管理处”于1960年组建。1961年4月省地质局根据福建省人委(61)省编捷字第1313号文《确定省直各部1961年行政、事业、企业机构编制的通知》,决定在省地质局机关中,附设“福建省测绘工作管理处”。1964年10月,根据省人委(64)省办综第927号文,决定将附设在省地质局的测绘管理处移交省人委办公厅。管理处下设:办公室、技术组和资料室,人员编制16人。文化大革命后期(1972)机构撤销,全省测绘档案资料暂交省地质局代管。1974年“福建省测绘局”建立后,该批资料即转交省测绘局资料室。
  二、省测绘局
  1974年2月,省政府决定增设“福建省测绘局”,为政府职能机构,人员编制500名,组建工作由省计划委员会负责。同年3为由省计划委员会指派许彦臣、王志、林贻忠3人为筹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筹建工作。局机关设置办公室、政工组、计划财务组、测绘组、供应组,各组人员编制共46名。办公地点设在环城路原劳改局办公大楼内。局机关下辖:测绘技术培训班、地形测量一队、地形测量二队。各队的技术干部,由福州军区测绘大队转业调来一部分。又从外省测绘部门陆续调来一批测绘专业人员。
  1975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75)48号文核定:省测绘局为一级局机构,人员编制540名,其中局机关编制46名,设办公室、政工处、生产技术处、计划财务处和物资供应处。局址迁至温泉路一号,代局长张哲、副局长许彦臣。局属单位有:测量一、二、三队,制图队、资料室、测绘培训班、仓库及仪器维修车间。为尽快提供1:1万地形图,在国家测绘总局的支持下,决定开展航空摄影测量。将测量二、三队改组成“航测外业队”,抽调该两队的60名技工到湖南省测绘局接受航测外业的技术培训,这也是本省以航测手段来施测大面积地图的开端。
  1977年11月省编委(77)28号文批复:省测绘局增设“航测内业队”。该队人员编制100名,,由原来的制图队扩大而成。航测内业常规仪器设备从国家测绘总局调拨,另用省经费购置两台精密测图仪(托普卡B),为开展航测成图的技术业务打好基础。
  为了加速福建省的地图编绘印刷,1980年12月成立“福建省地图出版社”,隶属福建省测绘局。它是继北京、广东之后的全国第三家地方地图专业出版社。
  为了开发海洋,首先要有精确可靠的沿海海涂及海道的地图和测量数据,供研究和规划。1981年3月,省编委(81)27号文批准:省测绘局增设“海洋测量队”,开展海洋测绘工作。
  1983年省委贯彻精减机构的精神,于同年5月,中共福建省委(83)11号文件决定:省测绘局改为二级局机构。局机关人员编制为35名,局长武国熙,副局长龚静智、华大钧、林启周,后华大钧任正局长,副局长林启周、于子榕、卢仲贵。设机关党委会、办公室、人事迚、计财处、科技处、测管处。局属单位有:资料中心、测绘技术应用研究室、供应站、外业大队、内业大队。全局总编制为683名,比筹建阶段增加了183名。
  1984年,省政府闽政综字(542)号文《关于同意地、市设立测绘管理机构》颁发后,在各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相继成立了福州市、漳州市、宁德地区、南平地区、泉州市、三明市、龙岩地区、厦门市、莆田市等9个地、市的“测绘管理站”,为省内测绘行业管理落实了组织建设,以后又相继成立了南靖县、福安县、上杭县、福鼎县、东山县、南平市、龙岩市的县级测绘管理站,在全省逐步形成省、地(市)、县三级的测绘管理网络。
  福建省测绘局自建局至今,经过十多年艰苦创业,不仅培训了大批人才,加强了管理和扩大了测绘生产范围,而且各种测绘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有了很大改善。内业大队现拥有C—130解析测图仪、正射投影仪、B8S、A10、HCT—2立测仪、M68000微机等仪器。外业大队配备了多台红外测距仪、全站型经纬仪等。全部更新了测深仪器和部分经纬仪。现在全局仪器设备资产达763.74万元,基建资产达509万元,基建面积达31861平方米。
  三、省地矿系统测绘机构
  1952年,“省地质土壤调查所”撤销,成立“福建省工业厅地质勘测队”,测绘人员只有7~8人,主要任务是选择厂址、地形测图和工程地质、矿产普查测量。
  1953年,省工业厅成立“地质处”,开展地质普查工作,测绘专业人员增加到15人。1954~1955年间,华东地质局测绘大队,曾多次派员支持福建的地勘测绘工作。
  1957年,福建省成立“华东地质局福建省办事处”。华东地质局测绘大队派来一个分队,有30余人进入漳平大深铁矿区开展三角测量和地形测量工作。
  1958年5月,省地质局成立的同时,将原属华东地质局测绘大队的3个分队,和省工业厅地质处所辖的测绘力量合并,成立了“福建省地质局测量队”。同年10月,该队改名为“福建省地质局测绘大队”。测绘大队设办公室和政工、生产技术、供应、财务4个组,下设3~4个分队。1961年,国家测绘总局第四大地测量队的一个区队下放到福建省地质局测绘大队,并组建为“测绘大队大地测量队”,承担大地网加密和改造任务。至此,全大队职工总数达338人。此外,局属各地质大队及水文、物探等专业队下还设有测量分队或测绘组,每队、组人数5至20人不等。经1961年统计,在地质局工作的测绘人员共有800人左右。1962年,由于自然灾害影响,测绘大队进行了压缩、精简和调整,人员从338人压缩到120人左右。同年8月,测绘大队与区测、物探、水文、石油等专业队合并为“福建省306地质队”(亦称综合地质队),测绘队整编为其下属单位。
  1964年以后,因支援青海、四川、云南等省的三线建设,地质测绘队的技术人员尚有99名。1966年5月,省306地质队撤销,恢复省测绘队建制,队名为“福建省地质局测绘队”。60年代后期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测绘队更名为“福建省地质局测绘队革命委员会”,队革委会机关略有变动,基层按军事连、排、班编制。1970年经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从原国家测绘总局选调到49名各类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至此,队革委会的总人数达150人左右。
  1971年初,省地质局测绘队革命委员会改名为“福建省七一五队”。同年7月,乂与“福建省七一四队”(原地质局物探队)合并,改称为“福建省七一四队”。1974年2月,又改称为“福建省物探测绘队”。
  1976年3月,物探测绘两部分同时恢复建制。测绘定名为“福建省地质测绘队”。此时,省地质测绘队职工已陆续增加到260人左右,队设生产技术、计财、物管、测管(局建制)政工5个科及一个行政办公室,基层设外业3个分队(平板仪地形测量2个、航测外业1个)、内业设制印车间、航测内业室和编绘室。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地质测绘队有了较大发展,职工总数在330~360人之间,队名未变,但机关科室及基层略有变动,增加了总工程师办公室、地矿部测绘技术方法研究室和一个外业综合分队。
  地勘工程测绘机构,地质局下属地质队以及水文、物探、区测等专业队。专业队包括分队共27个单位,均设有地质勘探测量组、制图组、出版组,配合地矿工作,其中闽东南地质队设有测量分队,编有8个作业小组,共有员工29人;闽西北地质队设5个测量小组,员工28人;闽北地质队设4个测量小组,员工21人;各专业队及龙岩地质8队等共11个测量小组,员工计62人,全省地勘工程测绘职工总共400余人。
  省地质局还在地质学校设立测绘专业班,每年在全省内招收中级测绘专业学员50人左右。
  煤田勘探测绘机构,建立于1960年3月,当时仅有一个分队,约30人。在“省煤田勘探公司”领导下,于今已发展有3个测绘分队:龙岩市中粪121煤田勘探分队、沙县洋坊196勘测分队、永春岵山197勘测分队。测绘员工共有80余人。
  四、省水利水电系统测绘机构
  福建省水利水电的勘测机构,在解放初期,只有一个黄河工程总局派驻本省的“第十五测量队”,人员有10余人。1950年奉命撤回河南原单位。1951至1953年,陆续组建有“闽江流域测量队”,人员编有49人;“晋江流域测量队”,人员30人;“农田水利测量队”,人员32人;“防洪测量队”,人员32人;“精密水准测量队”,人员20人。闽江、晋江流域测量队,各负责闽江、晋江流域地形测量。农田水利测量队,负责全省范围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测量。防洪测量队,负责福州、厦门、晋江等市防洪及厦门高崎海堤等工程测量。5个测量队共有员工163人。到了1954年,全省掀起兴修小型农田水利,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兴修工作,遂从测量队伍中抽调技术骨干前往支援,因而流域测量放慢了步伐,缩减了两个测量队,剩下80余人。原闽江、晋江两个流域测量队业务暂告结束。新设有“九龙江流域测量队”及“农田勘测队”,有70余人。1955年至1956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全省各地兴起水利工程建设,测量队再次扩充到6个队,约200人。1958年3月,省水利局成立“设计院”,省工业厅基建处有部分测绘人员合并到设计院来,五个队人员仍保持有196人。到1960年,国家受自然灾害,处于困难时期,测绘队伍经调整、整顿,缩减了3个测量队,人员减到137人。第二年度再精简为一个队。第三年为了粮食要增产又增加一个围垦测量队。几年来测绘队伍变化频繁,人员增减无定,一直到了“文革”前夕,只有一个队,分9个作业小组,共有107人。另设有“电力线路勘测组”,人员10至15人,直属于“火电设计室”。
  1969年“文革”动乱期中,测量队生产几乎陷于停顿。省水利局设计院改为“设计大队”,下设“机关连”和“勘测设计连”,勘测设计连下设“测量排”,整个按军事连、排、班的建制。到了1972年,又恢复原来设计院测量队,但人员几经调整下放只剩下60人左右,主要进行水电工程及路线勘测工作。1978年新招一批测量工人,上半年火电设计室测量队伍合并于设计院编为“地质勘测三队”,内有测量人员10余人。至1983年,又分出另立“电力设计院测量队”,一直到今,从1987年开始,省水利系统无大变化,设有“水电测量队”,人员编制40余人;院设计室设有工程测量组,人员编制10余人;另有“水利规划队”,设有一个测量分队,人员也有10余人,总共有测绘专业人员70余人。
  此外在地区及市县水利单位,也编有少数测绘人员。根据地区及市、县建设工程的需要,随时组队或测量小组,进行测绘工作。
  五、省交通系统勘测机构
  1949年11月初成立公路局时,公路工程测量系由公路局工程科安排交给工程队测量和施工,未专门成立测量单位。
  1950年,福建成立支前公路指挥分所,指挥分所下辖有16个工程队,其中有4个专业测量队。1953年,指挥分所撤销,业务由福建交通厅领导,负责本省公路基本建设的勘测施工工作,属厅设计处主管,先后组织有6个测量队和6个工务段,担负测量和施工。
  1954年,国家对基本建设实行集中管理,交通部在上海成立“交通部公路第三分局”,设有两个踏勘队,5个测量队,常驻福建的有第三、四、五三个测量队,每个测量队约有40人。1956年,“三分局”改为“设计三分院”,在福建设立“测设总队”,下属常驻福建的3个测量队伍。到了1958年4月该院撤销,测量队下放,由本省交通工程局接管。工程局仅保留一个勘测队,余均分配至龙溪、晋江、福安3个专区,担负简易公路测量。同年,根据交通部的部署,公路测设施工,应以省管为主,因此交通部的公路测设。施工人员大部分下放到省。本省虽接收了3个测量队,但为了应付“大跃进”全民办交通的需要,分配到各专区去,人员仍感不足。
  1961年,省公路局成立“野外公路测量队”,下设两个公路中队,人员有100余人。1962年,因支前测设任务紧急,公路测设力量不足,交通部调贵州省交通厅公路设计院及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西安公路学院等单位共121人前来支援本省公路测设工作,并组织“支闽设计院”,下编3个测量队。
  1964年11月成立了“交通厅设计院”,主要业务为公路、桥梁、港口、码头、航道的勘测设计。交通厅设计院下设有公路测量3个队,水上测量一个队。
  1966年“文革”开始,测设工作几陷停顿。1969年,全体员工下放农村,仅留部分测量队人员,由军管会组成“勘察设计连”,改隶“省交通工程团”。1973年,该团改组为“交通工程管理局”。公路及港航测设人员再次集中组成“勘察设计处”,隶属于“交通管理局”,定员220人,处下设公路测量3个队共120人,水上测量队40人。
  1975年,勘察设计处扩编改名为“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下设3个公路测量队,每队职工45至48人,水上测量队32人,直到目前,人员虽有增减,但机构尚未改动。
  六、省林业系统勘测机构
  林业勘测设计的主要内容为森林资源调查。建国前没有从事这项专业的勘察队伍,建国后逐步建立起一支省、地、县三级林业勘察设计队伍。这支队伍,大体上分为测量、制图和调查设计二部分人员。由于行业习惯和工作特点,测量与调查、测量与设计一般都混合编队,大多数作业亦不作明确分工,只在测量技术的专业要求较高的作业中才单独成立测量队或测量组。1953年,省林业厅组建“林业野外调查队”,下设有10个调查小队,在每个小队内,编有一个测量小组,每组3至5人。1959年8月,“省林业勘测设计院”成立“航空摄影测量队”,负责森林航测制图和平板测图等,该队编制20至25人,1965年撤销,同年成立制图队,负责各种林业图籍的编制和复制工作,人员在15人左右,于1969年撤销建制。1980年省林业勘测设计院更名为“林业勘察设计院”,第二年初重建森林航测工作,成立了测绘队(包括森林航测和制图),人员编制为20人,至1984年测绘队机构撤销,人员并入勘察设计院技术室,担负森林道路及森林水道运输等工程勘测和设计任务。
  1958年开始创建地、县级林业勘察设计队伍,逐步发展到现在,共有36个单位,其建制名称:有的叫做“林业工程勘测设计队”,有的叫做“规划设计队”,但其任务无大区别,人员编制一般为10至20人。
  七、省城建系统测绘机构
  (一)福建省建筑设计院
  1953年创建福建省建筑设计院,原为“福建省建筑工程局”,在设计室下设立一个测量组。它的任务为小面积工地施测大比例尺地形图,及施工放样等。当时只有老技术员2人,以后相继配备有实习生2人,工人4人。1954年,省建筑设计院改名为“福建省民用工业设计公司”,随着设计规模扩大,测量队伍也相应得到发展,由原来仅有几人,陆续增加一批具有民建专业的中等学校毕业生充实测量队伍。经两年左右的实践锻炼,这批年轻的技术力量,逐步形成本省第一批城市、县、镇建设规模测量的基础骨干队伍。
  1956年,在连城机场工地挑选20多名政治素质较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知识青年,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测量技能培训,于1956年5月正式成立“福建省城市建设局勘察测量队”,队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各1名,分综合、后勤、外业3个组,全队共有35人。
  1959年初,在华东协作区的支持下,华东派来原勘察分院测量队20多名技术人员支援本省城市测量。另在省内招收一批测量工人,将省城市建设局勘察测量队与华东分院派来人员混合组成两个测量队伍。并改名为“福建省建设厅设计院测量一队及测量二队”,两队共有150余人。
  1962年下半年,测绘计划任务告一段落,原华东分院派来支援的测量技术骨干,全部撤回原单位,只留下本省一个队的力量继续工作。1963年,我国国民经济正进入恢复阶段,但不久又遇“文革”动乱,省建筑设计院测量队伍再次进行了精简下放。同时又经1970年的机构调整,省建筑设计院抽出大批各专业人员,另成立“省国防工业设计院”,包括调出测量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因而城建测量人员精简到只有10多人,使得测绘工作转向,不再承担本省城市规划测量任务,而以工程测量为主。重新将队缩小为测量组。目前全组共有员工13人。
  (二)福州市勘测队
  建国初期,福州市城市建设局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图要求,于1952年在都市规划室下设测量队,由王彬才等5人小组集体领导,测量员工约有20人,仪器设备仅有经纬仪和水准仪各一台,施测福州城市1:5百比例尺地形图,随着测量任务增多,技术力量亦渐加强,到1958年兼设工程地质勘察,因而测量队改称为“勘测队”。
  勘测队设正、副队长。机关组织编有外业、内业、钻探班,1958至1960年,人数增至80人,到了1961年减少一半左右,1965年只有50余人。人员来自测绘高校毕业生,同时调进少数本行业技术干部作为业务骨干,大部分招收工人充实作业力量,先后有从建设大队转来,有从劳动部门招收待业青年,或招收本队职工子女补员。这些工人大多数经过各种测量专业培训,其中少部分已能独立作业,大部分可充当作业助手。
  福州市城市勘测部门的体制隶属,迭经变动。1965年,市建设局设计科勘测队改为“市建设局勘测队”。配有政治指导员,队下仍设外业、内业和钻探3个班,全队共有65人,仪器装备亦陆续得到补充。1970年,市建设局勘测队再次改为“福州市勘测队”,队设政工、办事、生产3个组,原有外业、内业、钻探3个班归有生产组统管,总人数无大增减,仍编有60余人。
  1979年,福州市勘测队改名为“福州市建设规划设计处”。处内增加了规划和设计部分,生产组没有变更,人员由83人陆续增至102人。1984年2月,福州市城建规划设计处改称“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在院下设勘测队。勘测队实有人数73人,队部设有一个技术组,5个作业班。到了1986年3月,复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为便于开展本市勘测工作,直接称为“福州市勘测队”,仍由市规划院领导,实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对外承担业务,经济独立核算。编制定员105人,设正、副队长各1人,测绘、勘察主任工程师各1人,队部设办公室和生产技术室,下编4个作业分队,一、二分队外业测量,三分队内业绘图,四分队工程地质钻探及土工试验。全队技术力量计有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3人,助理工程师2人,工人72人,其中内外业测绘员工62人,勘察员10人。
  (三)厦门市规划局测量队
  建国前,厦门市无常设的测绘机构,建国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1954年下半年开始,在厦门市政府建设局技术室下设有城市测量小队,人员仅有10人,分外业测量3个小组,按业务上需要,还可雇用测绘临时工,为厦门市建设、规划、设计和管理提供测绘基础资料,并为市政建设工程服务。
  1957年,厦门市建设局增设规划股,测量队归由规划股领导,到了1958年8月,厦门市成立“建设局勘测工程队”。在原测量队基础上,增添工程地质勘察业务,队伍扩大到75人,其中技术骨干23人,工人52人,分外业、内业、钻探3个组。1959年,又增加土工化验一个组。1960年,“厦门市城建局勘测工程队”改称为“厦门市建筑设计院综合勘察队”,人员共有74人,由原城建局工程队和厦门市地质队合并组建成立,归由建筑设计院领导,综合勘察队内设测量外业组、内业组、绘图组、钻探组、土工化验组.、资源地质分队等。到了1965年减员只剩40人,撤掉资源地质分队。1968年(文革时期),厦门市综合勘察队进行机构调整合并,人员下放,宣告撤销。
  随着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急需大量各种比例尺测量成果成图,以满足城建的规划,为此,于1974年8月,在厦门市城建局下又成立一个测量队,人员由13人陆续增加到20人。
  1982年改为“规划局测量队”人数增加到40人,内设:外业测量4个大组、内业绘图组、仪修后勤组。1987年起规划局测量队改隶厦门市土地局领导,编制人员仍有40人。
  (四)地、市、县级建设局测量组
  省地、市级建设局单位,一般均设有测量组,人数5至10人不等,部分县级建设局,虽无常设测绘机构,但至少设有测绘人员,根据业务的需要,临时组合测量队或测量组进行工作,如大田、南靖、安溪、长泰、罗源等县建设局,先后均组建测量队或测量组,人员10至20人,为城区总体规划的需要进行测量。福鼎、诏安等县还联合县水利、基建部门测绘人员组建测量队进行城区测量。
  八、省地震测量队
  福建历史上没有地震测量机构,地震预报、防震、抗震等工作一直空白。国家地震局于1971年4月,在福州成立“福州地震大队地震测量队”,队址选在同安县溪边街。该队大部分人员系从陕西西安搬迁福建,首次在福建及江西省开展大地形变测量,全队共有人员111人。
  1972年2月,国家召开了全国地震工作会议,决定建立福建省常设地震工作机构。同年5月,即正式成立了”福州地震大队综合队”。综合队是由原国家地震局派驻福建省的地震测量队和地震地质队合并组成。队长1人,副队长2人,人员编制147人,队设政工、行政、业务3个组,队下设有两个分队。第一分队为地震地质分队,第二分队为地震大地形变测量队。1976年至1978年,人员陆续有增加,自165人增至178人。队改设两科一室,人事科、业务科及办公室,队下设置两个分队,基本不变,至1984年,两个分队改为地震测量、地震地质研究、地震分析研究等3个室。1986至1988年,综合队人员陆续减缩到138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测绘志

《福建省志·测绘志》

本志记述了福建省测绘事业的发展变化,包含测绘机构、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量、遥感应用、测绘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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