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地政土地测量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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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测绘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516
颗粒名称: 四、省地政土地测量机构
分类号: P22
页数: 2
页码: 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地政机构在民国时期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土地调查筹备处、陆地测量局、地政筹备股、福建省地政局等。民国25年,福建省地政局开始计划土地测量工作,并在福州西湖澄兰阁招收了两期学员进行短期技术培训。民国30年开始进行城镇土地测量工作,到32年共完成69个城区地籍整理工作,组织了21个土地测量队。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测量 机构

内容

本省地政创始于民国4年(1915),当时主管机关为“福建省土地调查筹备处”。17年(1928),举办厦门市禾山特区土地测量,委托省陆地测量局代办,该局派测绘人员30余人进行施测。19年(1930),福州也开办土地测量。24年(1935),福建省民政厅内组织地政筹备股。25年(1936)“福建省地政局”成立,开始计划土地测量工作。26年(1937)初,在福州西湖澄兰阁招收了两期学员,分清丈、绘图、求积3个班,招收对象为高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清丈班为男同学,绘图和求积两班为女同学,两期共300余人,进行了短期技术培训,为期6个月,毕业后派出担任土地测量工作。同年,本省先从仙游县开始,试行土地编查工作。土地编查是一种简易的地籍测量,经试行认可后,即推行全省。“土地编查队”设正、副队长各1人,队检查1人,事务员2人,文书、缮写各1人。队下设内业组组长1人,绘图员、求积员若干人。另设若干外业组,每个外业组设有组长1人,地形划段员1至2人,测编员若干人。每个测编作业小组只有1个测编员,1个工人。自1937~1942年,全省陆续增加有6~7个土地编查队伍。编查进程除城镇外,共分12期,每期编查4~6个县份,用了5年时间,完成全省编查工作。
  民国30年(1941),开始进行城镇土地测量工作,到32年(1943),共完成69个城区(内包括县辖镇及居民地稠密行政中心所在地)的地籍整理工作。先后共组织有21个“土地测量队”。土地测量队设队长1人,事务员及文书各1人,队下设内业组长1人、绘图员若干人。外业设一至两个组,每组设组长1人,检查员1人,测量员若干人,每个作业小组有测工2人。土地测量队及土地编查队均隶属于省地政局管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测绘志

《福建省志·测绘志》

本志记述了福建省测绘事业的发展变化,包含测绘机构、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量、遥感应用、测绘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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