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485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部门预算改革 |
| 分类号: | F812.757 |
| 页数: | 4 |
| 页码: | 343-346 |
| 摘要: | 福建省从1999年开始推行地方部门预算改革,旨在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规程,增强预算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通过全面推行编制2001年省级部门预算,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以及定员定额编制办法,加大清理部门、单位历年专款力度,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同时,通过细化预算、调整财政支出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规范部门、财政和政府的理财行为,增强预算的约束力。2002年,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清理调整生产、流通领域的财政补助,加大综合预算力度,清理压缩或取消零散、小额的一般性专款,推行因素分配法、项目管理办法和专项转移支付办法等措施,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
| 关键词: | 福建省 财政管理 公共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