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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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45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
分类号: F812.2
页数: 2
页码: 450-451
摘要: 本节介绍了中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闽西革命根据地和闽粤赣边区革命根据地的财税机构设立和演变情况。
关键词: 革命根据地 财税机构 福建省

内容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闽西革命根据地开始筹建财税机构,较早的是1930年2月龙岩县工农民主政府财政委员会。同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决议,闽西工农兵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和各县工农兵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下设立财政委员会,各区、乡工农兵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下设财政委员。闽西工农民主政府设财政部,各县工农民主政府设财政科,区、乡工农民主政府设财政委员。(①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工农民主政权组织法》,1930年3月24日,省档案馆藏。)
  解放战争时期,1949年4月,闽粤赣边区革命根据地举行中共边区党委第一次财经会议,决定建立边区财政工作系统,以加强财政税收工作,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军南下,保障南下大军和闽粤赣边区纵队的经费供给。同时召开的闽粤赣边区政府会议,决定各县政府均设立财粮科,区公所设立财粮股,村政府设立财粮委员,其职责是掌管会计、出纳,征收保管公粮,征收税款,管理公产。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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