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386 |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计划生育事业费 |
| 分类号: | F812.45 |
| 页数: | 1 |
| 页码: | 27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1964年至1988年期间,中国的计划生育经费总支出为1.81亿元,占当时财政支出总和的0.5%。这项费用包括手术减免经费、避孕药具经费、基层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经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从1978年的533万元增长到1988年的2539万元,年平均递增率达16.9%。1983年至1988年期间,支出中25.6%用于手术减免,18.2%用于基层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经费,其次是独生子女保健费和避孕药具经费。 |
| 关键词: | 福建省 计划生育 事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