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粮公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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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356
颗粒名称: 三、军粮公债
分类号: F812.41
页数: 2
页码: 205-206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49年中央闽粤赣边区财政委员会为确保解放军南下部队有足够的粮食供给而发行的军粮公债。军粮公债总量为1750万斤米,其中闽西地区分配了500万斤。军粮公债主要面向地主和富裕户,采用劝销方式,必要时也可以使用强销方式,以确保债券全部销售完毕,筹集足够的军粮。债券年息为4厘,解放战争胜利后分期偿还本息。债券为无记名式,面额分为1000市斤、2000市斤、4000市斤三种。债券可以自由买卖、抵押,并准许用于抵缴田赋。债券的本息将在认购之日起的24个月内分4期偿还。
关键词: 军粮公债 认购 面额

内容

由于解放战争的迅速发展,为了保证解放军南下部队到达福建时,有足够粮食供给,1949年7月,中央闽粤赣边区财政委员会决定发行军粮公债米1750万斤,并制定《劝销军粮公债征收公粮手册》,根据人口多少,地区大小,安定情况,分配闽西地区500万斤。军粮公粮推销对象主要是地主和富裕户。尽量采用劝销方式,必须时可采用强销方式,力求债券全部销完,以筹备足够军粮。军粮公债年息4厘,解放战争胜利后分期偿还本息。债券为无记名式,票面分为糙米1000市斤、2000市斤、4000市斤三种。债券可自由买卖抵押并准许抵缴田赋。
  从认购之日起24个月内分4期偿清本息。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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