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土豪筹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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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349
颗粒名称: 一、打土豪筹款
分类号: F812.41
页数: 2
页码: 196-19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土地革命初期至抗日战争时期的打土豪筹款的背景、目的和实施方式。打土豪筹款是指向苏区和白区的军阀、官僚、地主、豪绅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筹集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通过没收财产、田地、房屋和罚款来实现。该筹款方式在土地革命初期是确保供给的主要手段,也是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和横扫地主威风的重要措施。不同时期和地区的筹款对象和实施方式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支持革命战争的进行和保障红军的供给。
关键词: 土地革命 财政收入 罚款

内容

打土豪筹款,就是向苏区和白区的地主豪绅筹款,其对象包括军阀、官僚、地主、豪绅以及其他反革命分子,除没收财产、田地、房屋、器具外,还可以罚款。
  打土豪筹款是土地革命初期取得财政收入,保障革命战争供给的主要手段,也是政治上横扫地主威风,调动农民群众革命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在革命根据地开创初期,红军的流动性大,政权是随部队走的,部队走了,政权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基本上没有收税。因此,打土豪筹款是革命根据地早期解决供给问题的主要办法。
  1929年3月,红四军在解放了长汀城时,就没收豪绅及反动派的粮食财产,散发给城乡工农贫民。当时没收了十多家,罚款三万多元,并向商人筹措军饷二万元,大大改善了红军的给养。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规定,没收地主豪绅的土地、粮食及其他一切财产,归苏维埃所有。
  打土豪筹款打的是平时群众最痛恨的地主豪绅。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闽西根据地的永定、龙岩、平和等地把比较富裕的商人甚至小资产阶级也当土豪给绑票了,或把一些富农甚至富裕中农打为土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不久就得到纠正。
  在闽西革命根据地初创时期,由于尚未建立起比较巩固的根据地政权,打土豪筹款和摊派等财政工作,多由红军部队兼办,成为工农红军三大任务之一。1932年7月,曾一度改变过去依靠红军筹款的路线,改由政府筹款供给红军战费。福建省工农民主政府指示各地工农民主政府立即筹备经费,必须在1932年下半年内筹款66万银元(每月11万银元)以供给党政军各项费用,但在激烈的“围剿”与“反围剿”的战争中,各地工农民主政府筹款任务无法完成。1933年初,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又决定恢复主力红军的筹款任务。
  1934年10月主力红军长征后,福建各革命根据地先后为国民党军队占领,坚持武装斗争的红军游击队根据地的财政来源,主要仍是靠打土豪筹款解决。
  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第二次实现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为了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争取和团结社会各阶层一致对外,福建各地人民武装改变了土地革命时期的财政方针,采取了有钱的出线,有粮的出粮的原则。如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为解决供给来源,采取“请有钱者来商量出钱抗日”的办法,并向“商家筹款给养”和向“旅漳、旅厦同乡会的各旅外人士募捐”。(①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和平谈判三个月工作情况汇报》,1937年9月17日。)
  解放战争时期,闽粤赣边区政府制订了革命根据地的财政政策,决定以军阀、官僚、税收机关、银行、反共反人民的特务分子、大地主、高利贷者为筹款对象,采取没收或罚款的办法来筹集给养。闽浙赣边区游击队截击国民党政府银行运钞队,缴获现钞以解决经费供给。如1947年5月,闽西北游击队在沙县镇头截击运钞队,缴获现钞三千万元。
  此外,红军在战争中的缴获,包括武器弹药和大量款物,虽不属于正常的财政收入范畴,但也是红军补给来源之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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