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掠卖奴隶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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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3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掠卖奴隶收入
分类号: F812.41
页数: 1
页码: 1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唐代以后,福建地方的赋役苛重,导致百姓卖儿鬻女,流离失所,奴隶贸易在福建地区炽盛。即使唐朝多次下诏禁止掠卖良口,但地方官府参与和纵容奴隶贸易活动,直至唐朝灭亡才逐渐消失。
关键词: 福建省 奴隶贸易 唐朝

内容

中唐以后,福建地方赋役苛重,百姓卖儿鬻女,流离失所,公私掠卖奴隶之风在闽中炽盛。唐元和以后,此风愈演愈烈,唐王朝虽然多次下诏禁断掠卖良口,但至和二年(828),唐文宗在敕文中仍着重提到福建观察使卫中行掠卖奴隶“数实过多”,(①《唐会要》卷86。)这种奴隶贸易直至唐亡之后才逐渐消失。地方官府参与和纵容掠卖奴隶活动,一是将奴隶用于馈赠进献;二是诸处博易借贩卖奴隶获利;三是藉掠卖奴隶抽取重税。因此朝廷虽屡次重申严禁奴隶贸易,但“求利之徒,以口博易,关镇人吏,容纵颇多”(②《册府元龟》卷160。)。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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