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327 |
| 颗粒名称: | 第六章 公债与借款 |
| 分类号: | F812.5 |
| 页数: | 4 |
| 页码: | 179-182 |
| 摘要: |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民国时期福建省的内债与借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公债与国库券情况。在民国时期,福建省面临财政困难,通过发行内债和向国内外借款来维持财政运转。内债的发行规模逐渐增加,军阀统治者将其作为搜刮民脂民青的工具。福建向外借款的对象包括日商台湾银行、中华汇业银行以及台湾商人等,其中借款利率极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继续发行公债与国库券,用于调整与稳定经济、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将发行收入上交中央。以上是本文的主要内容概述。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公债 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