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320 |
| 颗粒名称: | 第十二节 交易税 |
| 分类号: | F810.42 |
| 页数: | 1 |
| 页码: | 162 |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集市交易税和牲畜交易税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文章指出,集市交易税最早起于1950年,最初征税的品目包括牲畜、水产、粮食和植物油,随后经过调整,只对粮食和牲畜征收交易税。1962年,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的规定,全面开征集市交易税,福建省在此基础上补充了具体征收规定。牲畜交易税则于1982年颁布相关条例,并根据福建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施行细则。该税主要针对牛、马、骡、驴、骆驼等牲畜的交易,税率为5%。文章还提到了集市交易税和牲畜交易税在调节经济、稳定物价等方面的功能和存在的问题。 |
| 关键词: | 福建省 交易税 集市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