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财税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298 |
| 颗粒名称: | 第十节 商品流通税 |
| 分类号: | F812.42 |
| 页数: | 2 |
| 页码: | 103-104 |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1950年代初期中国福建省营业税和商品流通税的具体规定和调整情况。文章详细描述了营业税和商品流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征收方法,并以原木和酒类为例,详细解释了它们的纳税环节和计税价格的规定。文章还提到了一些税收调整和优惠政策,如对国营商业机构、合作社和农民家酿酒的税收规定。通过具体的案例和数据,文章展示了当时福建省对工商业税收的调整和改进,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对不同类型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政策调整。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商品流通税 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