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海事海商案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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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22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其他海事海商案件
分类号: D922.294.4
页数: 1
页码: 1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海事海商案件的类型和特点,其中涉及海运、海上作业中重大责任事故、港口作业、共同海损和海洋开发利用等案件。这些案件在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总数中比例小,但审理难度较大。
关键词: 福建省 海事审判 海事海商案件

内容

其他海事海商案件包括海运、海上作业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港口作业纠纷案件;共同海损纠纷案件和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等。这些案件在受理的海事海商案件总数中比例小,件数少。但由于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审理的难度较大。1993年,厦门海事法院曾受理一起海岸带工程建筑开发纠纷案。原告为厦门港集装箱公司,被告是厦门市水产饲料公司。两家近邻因海岸带建筑开发使用问题产生纠纷。1990年,厦门市港务局、水产集团公司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等召开协调会,解决讼争土地的归属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拆除问题,终因被告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异议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面对案件涉及单位多、历史沿革长的情况,审判人员收集了大量证据材料,并实地勘测了争议用地,认为对讼争土地的归属问题,行政部门在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下发过不同文件,提出过不同意见,是原、被告双方对讼争土地争执的焦点,导致原、被告在协调会上未能达成协议。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法院本着尊重历史、发展生产、维护稳定的精神,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做了大量说服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较好地维护了海岸带开发和利用,使国家土地资源得到充分的使用。据统计,1992~1995年,福建省审结其他海事、海商案件55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福建省志·审判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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