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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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063
颗粒名称: 一、法律、法规宣传
分类号: F239.227.57
页数: 3
页码: 162-1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审计局在1984年至1994年期间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审计宣传,包括报刊、电视、广播等,以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宣传内容包括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基础知识、与特殊、灵活、“松绑”、放权与加强审计监督的一致性等。同时,也组织座谈会、宣讲会等宣传活动,以及编印宣传手册等资料进行普及。这些宣传活动为推动审计工作的发展和普及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 福建省 法制建设 法制宣传

内容

1984年3月,在福建省地市审计局长会议上,省审计局领导明确提出:审计是一项新工作,人们还不大了解、熟悉,因此,必须大造舆论,扩大影响,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向领导宣传。宣传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宣传审计工作的基础知识;宣传特殊、灵活、“松绑”、放权与加强审计监督的一致性;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宣传加强审计监督对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的作用。
  1985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审计法规。《规定》在报上公布以后,福建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组织干部逐条学习,座谈讨论,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定》的公布引起省内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作出《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审计监督的决议》,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工作,不得拒绝或设置障碍。龙岩市副市长李美钰在各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等近1000人参加的大会上做了“认真学习《规定》,加强审计工作”的宣讲报告。华安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规定》。漳州市、建阳地区和中共寿宁、柘荣、永春、德化县及厦门郊区委员会和政府领导利用多种会议亲自宣传《规定》,强调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支持审计工作。崇安、霞浦、寿宁、建宁等县的县长表态亲自抓审计工作。南平市经委、财办专门下发通知支持审计工作。《规定》的学习、宣传,起到发挥审计威力的作用。上杭县食品公司、畜牧水产局、周宁县电厂和福安县林业局主动将违纪款项和罚没收入缴交财政金库。
  1986年1月,在福建省审计工作会议上,省审计局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工作,要继续办好《审计动态》、《审计资料》、《福建审计》等资料刊物,并逐步形成全省审计通讯网,充分发挥福建日报社、省电台、省电视台宣传审计工作的作用。在福建日报社的支持下,省审计局组织人员编写《审计基础知识讲座》,在报纸上陆续刊登,效果较好。
  1988年3月,福建省审计局和省电台联合举办《审计之声》节目。该节目每周播出一次,每次5分钟,至1989年3月底止历时一年时间。节目设的专栏有4个:(1)《审计基础知识》。简要介绍审计工作的性质、任务、方法及审计工作的重要性;(2)《探索路子》。宣传审计机关(包括内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的好经验,探索审计工作如何为改革开放服务;(3)《审计实务》。介绍审计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做法,披露钻改革空子、损害国家利益、谋取小集体或个人利益的典型案例;(4)《审计通讯》。报道审计工作中的大事。
  12月,为了宣传、贯彻《审计条例》,福建省审计局召开学习、贯彻《审计条例》座谈会。省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领导人共30余人出席会议。与会人员认为,《审计条例》的发布施行,意味着我国审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我国审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的标志。全省审计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1984~1988年共审计26000个单位(次),查出违纪金额13亿元,应交财政收入近4亿元,为改革和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与会领导人表示要继续积极宣传和支持审计工作,尽可能帮助审计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共同努力,把审计事业办得更好。
  同月,福建省审计局还提出宣传《审计条例》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通过新闻媒介以及座谈会、宣讲会、印发材料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审计条例》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审计机关的法律地位、审计监督活动的原则以及审计机关的职责,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随后,省审计局将《审计条例》及宣传提纲等文件材料编成宣传手册,于1989年1月发给全体审计干部(包括内部审计干部、社会审计人员)和所有应审单位。
  1994年8月初,《审计法》颁布之前,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通知,下发《关于做好〈审计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省审计局成立了《审计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确定了《审计法》宣传形式。即通过《福建日报》、《福建经济报》、福建电视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审计》举办讲座,刊登文章、编印专辑、跟踪报道;召开座谈会、汇报会、招待会、新闻发布会扩大宣传效果;组织人员上街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
  9月初,福建省审计局组织在榕审计机关在市区各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一些街道还张贴了宣传标语,拉开了宣传《审计法》活动的序幕。时适逢国家审计署原审计长于明涛、原副审计长祁田在闽,省审计局与省电视台联合采访,于明涛、祁田就《审计法》出台的必要性向电视观众做了介绍。
  13~16日,为了便于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省审计局在收到审计署关于《审计法》宣传提纲的传真件后,即连同《审计法》赶印了5万本宣传小册子分发到各地市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以及正在福州市举行的14省市社会审计工作协作会的代表。
  14日,福建省审计局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联合召开《审计法》宣传贯彻座谈会,邀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局、省体改委、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经委、省计委、省外经委及新闻单位的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峻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沈关成在会上讲话,对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其他代表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等方面对《审计法》的颁布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同日,《福建日报》刊登了省审计局局长温海树的文章《学习贯彻审计法,搞好审计监督工作》。16日,《福建日报》头版《新闻集锦》栏目对座谈会情况做了报道。
  21~22日,福建省审计局连续召开两场座谈会,分别邀请福州大学和福建农业大学的专家教授、特约审计员、省审计局离退休老领导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上专家教授把《审计法》与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制订的《利马宣言》做了认真比较,认为这部法律吸收了国际上的一些通行作法,是一部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法律。省电视台在《福建新闻联播》节目中及时报道了座谈会的情况。
  25日,省经济广播电台播放记者采访省审计局局长温海树就《审计法》颁布对福建省经济建设的现实作用所作的讲话录音。
  同月,省电视台重播反映福建省十年审计工作成果的电视系列片——《十年征程话审计》。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审计机关也都开展了《审计法》宣传活动。
  1994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综[1994]314号文件专门下发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提出贯彻实施《审计法》的要求。
  1995年4月,在《审计法》正式实施之后,福建省审计厅会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审计署、司法部〈关于一九九五年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审计法”的通知〉》。
  12月,为纪念《审计法》颁布实施一周年,进一步宣传贯彻《审计法》,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福建省审计厅与福建金豹影视传播公司精心策划,联合摄制了大型电视专题片《话说审计》。该片以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和鲜活生动的素材,阐述中国审计的历史,回顾本省十年审计的历程,展示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趋势、新内容,注释《审计法》在实践中应用的典型范例。省审计厅还将《关于认真做好大型电视专题片〈话说审计〉征订工作的通知》,发给全省各地市县审计局、审计师事务所。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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