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书规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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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0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文书规范
分类号: F239.227.57
页数: 2
页码: 161-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审计局在1988年成立了规范化工作小组,对审计文书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一套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的审计业务文书格式和要求。1989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试行审计文书规范化工作,受到国家审计署的肯定并在全国及华东片审计系统中推广。经过多次修订完善,福建省审计局在1995年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实行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的补充通知》,规定使用省审计厅制订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文书格式和审计署制订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等文书格式。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级审计机关切实贯彻执行规范化要求。
关键词: 福建省 法制建设 文书规范

内容

1988年5月,福建省审计局决定把审计文书规范化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基础建设来抓,成立由两名处级领导负责的8人规范化工作小组,对4市20个县区审计文书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的审计业务文书格式和要求。
  1989年,福建省审计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试行审计文书规范化工作。这是福建省审计业务文书建设的重要突破,也为全国审计业务文书规范化建设探索了路子,受到国家审计署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及华东片审计系统的会议上予以介绍和推广。当时在福建省推广试行的审计业务文书底稿规范化表式,共有17类19种。12月,省审计局根据(审计条例〉的规定,下文通知对个别格式做了修改。
  1993年,福建省审计局在原有审计业务文书底稿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底稿有25种格式,经省审计局各处室讨论后,下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执行。
  1995年1月,审计署根据《审计法》、《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计机关10多年的审计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了15种审计文书。为了进一步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福建省审计厅于3月下发《关于在全省实行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的补充通知》,指出:(1)省审计厅制订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通知、移送处理意见书等文书格式,同审计署制订的基本一致,可继续执行;(2)审计署制订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审计文书送达回证更加完善,应按署制文书格式执行;(3)审计署制订的授权审计通知书、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解除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审计建议书、复议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复议裁定书、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复议决定等8种审计文书的使用范围和内容,省审计厅原未作统一规范,可按署制文书执行;(4)省审计厅制订的审计调查通知书和有关业务文书底稿,审计署未统一制订,可继续执行。
  4月,福建省审计厅研究《关于在全省实行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的补充通知》下发一个多月后各地报送的审计文书情况,发现同省审计厅的规范化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有:没使用省审计厅统一印制的文书格式,仍用旧式文书下达审计意见通知书、审计结论和决定;有的用机关行政文书来替代;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不套红;使用新格式的,没有审计机关全称;审计意见书没有包含规范化规定的内容,使用批转式;审计报告对象不明确,抬头为被审计单位等。为解决上述问题,省审计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审计文书规范的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工作中要切实贯彻执行。至于审计机关认定的不牵涉实质性处理处罚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事实如何在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中表述的问题,采用只下达审计意见书的办法;涉及处理处罚的,而且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一并下达的,在审计决定中反映。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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