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财务收支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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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1016
颗粒名称: 六、财务收支审计
分类号: F239.67
页数: 3
页码: 90-92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审计局在固定资产投资财务收支审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发现了一些单位的违纪行为,并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通过这些审计工作,有效规范了建设单位的财务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
关键词: 福建省 投资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

内容

福建省审计局1987年正式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财务收支审计,至1995年共审计1362个单位(项目),审计查出违纪金额28845万元,违纪应上缴财政金额计1347万元。
  1987年,福建省审计局共开展3个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审计查出违纪金额91万元,违纪应上缴财政5万元。对省环境科学学会及学会咨询部1986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该单位历年咨询收入23.99万元,未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1988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福建省审计局共开展65个单位(项目)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499万元,违纪应上缴财政166万元。4月,基建审计小组对省工程咨询总公司1987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查出该单位行政经费结余从“一户”转“其他暂存”和对外营业漏交营业税等问题。审计后于8月下达审计决定要求其将转入“其他暂存”的款项归还原资金渠道,漏交税金应向税务部门及时补缴。该单位接到审计决定后立即作了整改,并于1989年2月将整改情况反馈省审计局。
  11月4日,福建省审计局与将乐县审计局联合组成6人审计小组,对将乐范厝水电工程有限公司1984年至1988年10月基建管理及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该项目总投资6630万元,建设规模3.60万千瓦。经审计发现:漏交建筑税18.50万元;超投资929万元,超投资率达14%;现金管理不严,电厂留用的库存现金过大;工程承包合同内容不够完善,没有订立违约条款,延误工期无法追究。省审计局于12月下达审计决定进行处理。该单位非常重视,及时执行审计决定,认真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省审计局汇报整改意见和结果。
  1989年,福建省审计局共开展118个单位(项目)审计,查出违纪金额855万元,违纪应上交财政87万元。年初对省建委下属的中专学校福建省建筑工程学校进行审计。审计发现该校中专部对外举办培训班,承包校办工厂车间等收入25.90万元,上交学校6.33万元,余下19.57万元留在中专部另立账核算,用于提高课时酬金、福利,发放奖金。审计后对部分应负责任的领导给予经济处罚。2月,对省建委1988年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发现省建委根据规定收取的行业管理费,包括房地产管理费、设计管理费、施工企业管理费未纳入建委机关统一管理,而是分别由省建委房管处、设计处、企业处等设流水账核算,财务核算极不合规,并且分散了建委机关的财力,严重影响行业管理工作。省审计局作出“限期清理纳入建委机关统一核算”的审计决定,促进了该单位的财务规范管理。
  1990年以后,省审计局的工作重点虽转移到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但仍然继续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1)漏交有关税金。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第十建设公司第二建安工程公司三明分公司截至1991年9月30日止共欠缴营业税等34.79万元,1989年省建材工业学校共发放奖金5.49万元,漏交奖金税0.45万元。审计后责令其限期补交;(2)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省土地局1991年挪用土地管理费15.34万元,其中节日活动补贴0.66万元,拨给工会2万元,食堂0.50万元,土地学会1万元,拨给鲤城区、龙岩市土地局基建款6万元和赞助费1.45万元。审计后责令其转由包干经费节余中列支;(3)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不足。1991年,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福建亚青房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应为2263.77万元,而实际该公司仅到位注册资本492.78万元,缺口1770.99万元(中方应补交298.96万元,外方应补交1472.03万元)。福建省侨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注册资本应为1500万元,而实际仅到位500万元,尚缺1000万元。审计后责令按规定补足;(4)超计划建设商品房。1991年省侨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房建设计划总额为13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为1686.59万元,超计划386.59万元。福建亚青房地产有限公司1991年营建的福建亚青综合大楼项目概算超计划规模10070平方米,超计划投资1866.94万元。审计后责令其向省计委补办追加商品房建设计划指标手续,并报省审计局备案。
  1994~1995年,省审计局财务收支审计的重点转移到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进行审计。福建省建工总公司炼油厂工程指挥部承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福建炼油厂生活区及其他一些附属工程,承包总额近3亿元。审计小组对该单位199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1)1993年该单位在没有自有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利用承发包工程往来款的时间差(因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投向各方面的资金达897.93万元,严重占用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其中:①该单位1993年借给省建工总公司22万元现金,用于发放奖金。审计后除按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处以15%计3.30万元的罚款外,还责令该单位将22万元款项立即收回。②1993年上半年该单位转出5笔资金计130万元到证券公司,以本单位职工个人名义在股市立户,委托个人参与二级市场炒股(闽发证券公司70万元,省华兴投资公司60万元)。为此,审计小组延伸调查了闽发证券公司、省华兴投资公司等单位。延伸审计发现:炒股经办人分两次擅自从闽发证券账户提走现金3万元,于7月中旬又将此笔现金还入该账户,挪用公款时间近5个月。6月14日此人又擅自将2万元私款存入省华兴投资公司股票账户,7月19日又将该款项如数提走,这期间该账户有多笔买卖股票。鉴于以上情况已涉及到个人,省审计局《关于省建工总公司炼油厂工程指挥部组织资金委托个人炒股问题的移送函》,将以上问题移送省监察厅进一步查实;(2)该单位1993年向福建安福房地产公司购办公、宿舍楼481_49平方米计95.76万元,漏缴投资方向调节税10.55万元,审计后督促其立即补缴;(3)1993年该单位购买中文传呼机、录像机等,未办理控办批准手续,审计后也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1995年,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对福州市发展新型建筑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199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该单位1993~1994年应缴未缴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墙改发展资金计138.72万元,审计后给予及时补缴入库。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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