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交商企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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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9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交商企业审计
分类号: F239.62
页数: 17
页码: 43-59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审计机关工交商企业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全省工业、交通、供销、商业、物资、粮食、旅游、医药、石油等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关键词: 福建省 企业审计 政府审计

内容

福建省审计机关工交商企业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全省工业、交通、供销、商业、物资、粮食、旅游、医药、石油等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财务收支审计
  1984年7月,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审计署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克服国民经济建设中严重损失浪费现象的文件精神,决定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因官僚主义造成经济损失的专项审计。由省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地、市、县审计局,组成5个专项审计小组,从7月开始先后到福州针织厂、厦门化工医药机械厂、三明家具总厂、上杭合成氨厂、福安赛岐供销社进行审计,共查出因官僚主义造成浪费损失达482.20万元。福州针织厂1982年引进泰国大圆机设备,由于有关部门没有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听取针织厂意见,盲目决策引进46台旧设备,计55.30万美元,折人民币155万元(按当时外汇牌价)。设备引进后,发现零配件短缺生锈,国内又难以配置,再加上设备安装投产所需的厂房、水、电、煤等问题尚未解决,造成设备闲置两年,每年还要偿还贷款利息20万元。赛岐供销社原是省内较有名气的基层社,1982年开始亏损,1983年再次亏损,成为省内基层社亏损大户,引起商业部、省地县供销社领导的重视。省审计局通过审计,发现赛岐供销社因领导班子不团结,经营管理混乱,造成库存商品严重积压,营业额大幅下降,财产损失严重,遂向省政府上送审计报告。省长胡平于9月18日作了批示,称赞这次审计很好,并要求有关部门支持审计机关开展工作。此事在当时引起较大的反响。
  1985年3月,三明市审计局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的工作部署,对永安贮木场1984年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89.10万元,决定上交财政175.02万元。永安贮木场场长谢增祥对三明市审计局的审计决定不服,于7月20日向省审计局提出申诉,要求复审。8月10日,省审计局会同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林业委员会、财政局对谢增祥要求复审的5个问题进行详细复查核实。复查结果,证明三明市审计局的审计结论是正确的。8月24日,省审计局发出《关于永安贮木场的复审结论和决定》,通知永安贮木场执行审计决定。
  1985年12月,福建省审计局根据省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召开部分地市县审计局长和商粮贸审计科(股)长紧急会议,部署对福建省新兴贸易公司、平潭东甲贸易公司等省内22家对台贸易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全省共组织22个审计小组,计106人参加,于当月15日进点实地检查,27日集中会审。查证的重点是对台贸易进出口总额、利润、库存商品、债权债务和海关税收等。审计查出对台贸易企业自1984年1月至1985年10月底进口值计19454.32万美元,另台币37.80万元和人民币2600.35万元;利润6842.64万元人民币,其中上交当地财政2733.67万元,上交企业主管部门234.88万元,外单位分利366.57万元,企业留利2148.37万元;应交海关税收41330.53万元,已交4380.21万元,拖欠36950.32万元;欠外商货款1299.81万美元,另人民币30.20万元和台币37.80万元;库存进口商品4284.17万美元。同时,审计发现对台贸易企业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企业各行其是,自立章法,自定收费和开支标准,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存在不同程度的失控状况,有的严重失控,无账可查,多数虽有账,但大量凭白条做账;库存物资、商品管理无序,不少企业没有仓库,购进货物多处寄放,进仓无人验收,出仓不办任何手续,损坏短少无人过问,有的将进口商品随便赠送;会计核算没有统一的制度,应缴纳海关税收普遍不计入进货成本,利润严重失实。
  1986年元月,福建省审计局按期完成对台贸易企业审计第一阶段工作后,根据省政府对台贸易协调小组会议精神,于29日向省政府呈报《关于继续进行对台贸易财务收支审计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经省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于2月20日召开部分地市县审计工作会议,继续专题部署对台贸易企业的全面审计工作。2月审计为第二阶段审计,共审计21家企业(因福州闽台通商行尚未直接发生对台贸易不必继续审计),审计时间为1984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外汇收支均按照当时银行牌价折算为美元,应交海关税收一律进入进货成本,会计核算以外资企业会计制度为准,不合规的支出和已分配的利润作追回处理。依照这种统一口径,经过一个多月深入审计核实:21家对台贸易企业1984年1月至1985年12月底两年共进口21369.40万美元,出口4945.58万美元,应交海关税收42957.60万元人民币,已交4015.30万元,欠交38942.30万元,其中自营进口欠税18343.88万元,代理进口欠税20598.42万元;盈利企业_10家,盈利额2376.47万元,作为利润已被分配2416.66万元,拖欠海关税收16244.12万元(其中自营欠税4626.17万元,代理欠税11617.95万元);亏损企业11家,亏损额4913.26万元,按原核算口径未把海关税收计入成本而体现的利润被分配走2260.83万元,拖欠海关税收22698.02万元(其中自营欠税13717.55万元,代理欠税8980.47万元);21家企业盈亏对抵后仍净亏损2536.79万元,库存商品16483.75万元。库存商品经省经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需削价,损失4100万元。
  4月,福建省审计局向省政府报告对台贸易企业审计结果,审计报告指出:由于应交海关税收未计入进货成本,虚增利润已被分配走4524.95万元,虽审计决定作追回处理,但实际上难以收回,无论是上交财政、主管部门,还是分给联营单位或企业留利,这些资金均已支用,使用单位无力归还,因此11家企业亏损额4913.25万元就无法弥补;代理进口委托合同几乎都没有明确规定海关税收由谁负担的条款,委托单位不承担纳税义务,代理进口的对台贸易企业也无力负担,由此代理欠税20598.42万元无处落实;欠外商货款957万美元,为维护信誉,必须借债偿还,得贴补外汇调剂差价1000万元人民币;加上库存商品削价损失4100万元,要缴清欠海关税收,总计将亏空35136.62万元。省政府依据审计结果向国务院写了专题报告。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在全省安排1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主要审查1985年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全省实际审计了133家大中型企业,约占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数的50%,查出违纪金额6940万元,应上交财政2707万元。
  1987年2月,审计署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盈亏大户企业审计,福建省审计局选择10家合成氨亏损企业进行审计。经审计核实,10家企业实际亏损773万元,另有两家企业潜亏161万元。造成亏损和潜亏的主要原因有经济责任不落实、电力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受进口化肥冲击。针对这些问题,省审计局提出4条改进建议,解决企业的领导班子问题,促进有关部门落实经济责任制,解决电力供应和资金问题,帮助企业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同月,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派工作组来闽检查核实对台贸易审计情况,经到泉州、漳州、厦门、东山等地实地检查,工作组对审计结果感到满意。6月,海关总署、财政部下发《关于对你省对台贸易拖欠税款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指出:经福建省审计局核定的21家公司对台贸易的欠税数字,应为福建省对台贸易遗留问题的最终欠税数字,不再予以变动,对于尚未缴纳的欠税款,同意作为特案给予一次性豁免。
  8月,福建省审计局对省旅游局及其直属的东湖宾馆、省旅游公司、省旅游服务公司、省旅游汽车公司、省旅游声像制作公司和国际旅行社福州分社等7个单位1986年度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省旅游局及其直属企业1984~1986年共接待团、组10260人次,客源逐步由日本、美国扩展到意大利、法国、丹麦等欧洲国家,3年创汇价值1388.69万元人民币,实现利润703.33万元。经审计发现,旅游企业在经营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外汇管理方面比较薄弱,企业的经济责任和自主经营权没有落实。
  同年,财政部、海关总署核定一次性豁免福建省部分关税,原应上缴而获豁免的税款由省人民政府分配各地。省审计局通过对省化建公司审计,发现省化建公司预提关税挂账余额579.24万元,审计决定该金额上交省财政。
  1988年,审计署将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定为当年的重点审计企业。省审计局与三明市审计局、省冶金工业总公司、三明钢铁厂共同组成联合审计小组,于5月对三明钢铁厂进行联合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金额765.73万元,应上交财政139.49万元。
  1990年7~10月,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全国性统一部署组成联合审计小组,对省旅游局系统、省侨办系统、省共青团系统20家二类旅行社1989年度和1990年上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包括审计署授权对康辉厦门分社的审计),到12月30日已全部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的20家旅行社中13家有自主对外联系业务,20家旅行社1989年营业收入总额13604.30万元,利润总额1490.78万元,199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总额为12837.43万元,利润总额1375.46万元。经审计发现,旅游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对外报价,削价竞争现象普遍存在;没有执行“先收费,后接待”原则,境外欠款现象严重,给国家造成很大损失;没有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外汇,没有严格执行《国营旅游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薄弱,往来账目混乱;二类社超越经营范围,直接对外组团,导致旅游市场的混乱;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跟不上,职能部门缺乏经常性牵制与监督。审计建议:(1)强化省旅游局的监督管理职能,各旅行社应接受省旅游局的旅游业务、物价、会计制度的监督管理;(2)在旅游客源市场滑坡,旅行社数量增长过快,各旅行社纷纷压价促销的情况下,应进一步清理整顿旅行社,建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物委共同制定最低保护价;(3)要坚持“先收费、后接待”的原则,坚决执行一致对外的政策口径,使国家利益不受损失;(4)建议国家旅游局与财政部联系,针对旅行社现状,制订一套比较适合旅游行业的会计制度。
  1991年,福建省审计局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审计局分别对当地的国内联营企业进行审计。通过对55家内联企业的审计,发现联营企业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联营缺乏可行性研究、投入联营的资金相当一部分来源不当、法纪观念淡薄、违纪违规现象严重、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不真实和不合规等。审计建议:加强对联营企业的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对新组建联营企业加强可行性研究;有关部门对现存联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促进其健康发展。同年,依照审计署的安排,省审计局还对12家一、二类旅行社199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1990年已经审计的部分旅行社的审计结论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全省旅行社行业通过两年审计,财会工作得到加强,削价竞销有所控制,在催收欠款方面取得了成效。
  1992年2月,福建省审计局先后派出审计小组对省经济技术协作公司、省燕海实业公司、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199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审计重点是核实资产、负债、盈亏、经费收支、内控制度和补偿贸易、联营投资等主要经济活动的开展与效益情况。从投资入手,查出省经济技术协作公司、省燕海实业公司在投资借款利息和联营体经营上都存在巨额潜亏。造成经营亏损的原因有市场疲软、金属价格下跌、指令性投资占相当比重、资金被平调占用、投入资金不到位和经济合同履行约束机制不完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不力。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与省交通厅内审机构联合对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及其下属9个分公司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全省国有汽车运输企业处境十分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运价不到位、资金紧缺、设备陈旧、与集体和个体运输企业无法公平竞争、“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现象仍存在等。针对这些情况,省审计局提出6条建议: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基金制度,国营汽车运输企业购车免交车购费,物价部门应放宽对国营运输企业运价的直接控制,建立货运信息网络,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健全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
  同年,为适应横向经济联合体的发展需要,福建省审计局对省属和部分地市的36家内联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其中:盈利企业29家,占81%,盈利总额1368万元;亏损企业7家,占19%,亏损总额83万元,其中2家资不低债,负债大于资本244万元。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91万元。经审计发现内联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联营不实,投资资金来源不当。据36家内联企业统计,其投入资金来源中占80%的资金是投资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挪用结算资金及专项周转金;(2)截留或隐瞒联营盈亏,虚假分利;(3)内控不全,经营管理薄弱;(4)企业经营自主权尚未落实,主管部门干预和摊派现象仍有存在。为此建议: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内联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建立与完善内联企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加强联营投资分利监督;对于非特殊行业,国家在制定税收、物资分配、资金信贷等政策方面要逐步统一,同等待遇,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条件。
  1993年5~7月,根据审计署《一九九三年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实施方案》,福建省审计局和厦门市审计局对龙岩矿务局、漳平煤矿、邵武煤矿、厦门卷烟厂、龙岩卷烟厂和厦门新华玻璃厂6家企业进行审计。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重点审查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了解煤炭企业亏损原因,对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同时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被审计的6家企业,均属本省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龙岩矿务局和漳平、邵武煤矿是省重点煤矿企业,其中漳平煤矿是全省惟一生产烟煤的企业。这3家企业均属亏损企业,全靠财政补贴过日子。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1990年起国家3次调整煤炭价格,福建省均未同步进行。如按调价计算,全省煤炭行业少收入1亿多元。漳平煤矿1992年计划内、外销售差价损失共计515.57万元;辅助材料大幅度提价,吨煤成本升高。龙岩矿务局1992年因辅助材料提价,增加总成本支出160万元。审计对困扰企业的各种增支减利因素进行调查,建议有关部门逐步放开煤炭价格,并按国家调价政策及时调高煤价。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还对乌龙江大桥、泉州大桥、同安3个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所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开展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在通行费征收方面存在较严重的少征、漏征现象,主要原因是征收管理规定不完善知有关部门利用权力超越免征范围等。对此建议加强对免征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免征范围。
  5月,福建省审计局从财务收支入手,对中外合资企业闽日电动工具有限公司、闽深有限公司1992年度资产、负债及盈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就地审计,发现企业在内控制度方面特别是现金管理方面存在较严重的问题。闽日电动工具有限公司1992年向福清城关茂发金银首饰店购买金戒指250个(用于发放职工及有关人员),金额10.18万元,款项分3次汇往福清融城天佑针织经营部套取现金,并由联系人提供3张在市上购买的发票,以劳保用品项目入账核销;同时该企业私设“小金库”现象屡查屡犯。对此,审计作出严肃处理。
  同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发展需要,不断拓宽审计领域,福建省审计局首次对股份制企业——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认为企业实行股份制可以筹集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企业长期稳定的运作资金,填补企业发展的资金缺口;企业员工参股,形成新型的合作机制,为企业发展注入生机;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994年3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交办,为核实厦门福达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的基建投资和工程支出情况、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福建省审计局对该公司进行审计。审计查出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亏损金额大,至1993年9月末累计亏损11153.35万元;潜亏包揪重,公司潜亏金额达38662.07万元;流动资金严重缺乏,据1994年生产计划测算,正常生产缺口流动资金超过5000万元。审计发现造成公司亏损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是:决策失误,重复引进,起步背包袱,基建资金缺口大,负担重;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公司由5家股东组成,存在着“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产量少,成本高,部分产品产销价格倒挂。通过审计,摸清企业家底,为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数据和信息,也为各级审计机关如何开展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提供实践经验。
  同年,根据审计署和国家旅游局的联合通知精神,福建省审计局继续对省一、二类旅行社1993年度财务决算进行验证,选定省国际旅行社、省金桥旅行社开展审计查证。在对省国际旅行社审计中发现该社在对外投资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对外投资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而是由总经理说了算,对外投资500万元搞联营,既无任何经济效益又无法收回投资款。
  同年,为适应新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新旧会计工作交替转轨变型工作的需要,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围绕资产审计、负债审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损益审计、投资审计、国有资产保值审计、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经济活动延伸审计作了初步探索。
  1995年,国家取消征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行政事业单位仍按原来规定缴纳“两金”。福建省审计局在对13个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中,着重检查行政事业单位缴纳“两金”的政策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行政机关尤其是企业主管部门“搭车”自行减免“两金”的现象比较严重。省轻工业总公司专用基金利息收入计13.40万元,1994年以前提取的应缴“两金”计4.46万元未上交,1994年底由“应付税金”转入“专用基金”,两项合计应补交“两金”7.80万元。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办公室预算外利息收入1.76万元,总公司本部代收地质勘探费利息收入8.08万元,总公司集中留利的利息收入28.83万元,总公司其他有关专项收入的利息收入19.83万元,以上利息收入合计54.50万元,应补交“两金”13.62万元。省医药总公司收取省药材公司1993年度留利的5%管理费6.78万元,预算外招待所收入0.95万元,利息收入0.3万元,合计应补交“两金”2.01万元。
  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
  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福建省审计局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需要,从1988年始陆续开展对国有工交商企业的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在以核实盈亏为中心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基础上,还审计国家资财的完整可靠性,经济效益的真实准确性,经济利益分配的合规合法性,并对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988年初,为适应开展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福建省审计局在三明市召开全省地、市工交审计科长会议,研究制定了工交企业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台账,以便于为厂长(经理)任期目标的考核和终结审计提供具体操作方法。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对三明钢铁厂等实行承包经营的大中型企业开展审计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了解企业承包前后经营管理状况和承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做好此次审计调查,省审计局组织部分地市审计局到外地考察学习。12月,省审计局对1987年4月草拟的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并会同省经济委员会正式印发《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对承包前、承包期中和承包终结三阶段的审计做了规定。同时省审计局在三明召开全省工交审计会议,对原来的厂长(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台账也进行修改,定名为工交企业审计台账。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每年的概况和重要经济指标以及每年审计的情况。由于实际执行中没有连续对企业进行审计,审计台账制度没有建立起来。
  1990年,全省承包企业将有90%到期。福建省审计局向各地市审计局发出通知,要求搞好承包合同的兑现审计和年终到期的终结审计,确定了先审计后兑现、先审计后续包、先审计后离任的“三先三后”原则,提出了“分层次、抓重点”的工作方法。全省共开展兑现审计603家,终结审计403家,离任审计75家,承包审计覆盖面为45.37%,发现资财不实金额1226万元,盈亏不实金额2332万元。本次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取得了一定进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三先三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得到全面落实,存在着未审计就兑现、续包和离任的现象。
  1991年,福建省各级审计机关普遍重视并加强了对承包经营企业各项审计的综合研究、宏观分析,结合常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南平市审计局及邵武、顺昌、浦城、建瓯等县审计局在开展承包经营责任审计中,通过对当地糖酒副食品公司承包经营情况的审计调查,分析了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各种原因,并针对商业企业留利水平相差悬殊的问题向当地政府写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为有关部门了解商业企业第一轮承包经营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承包经营责任制提供了真实的资料及数据。三明市审计局组织本市的各个县开展对商业企业承包期末库存商品结构调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根据“分层次、抓重点”的原则,主动走访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研究工交企业承包审计工作。经协商由省审计局直接审计11家大中型企业,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直属企业28家,另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审计28家企业。
  1991年,福建省企业审计工作逐步从承包经营责任审计转到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向检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经济效益审计方面延伸。
  三、行业审计
  1985年5月,福建省审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食品行业的审计,该项工作于7月中旬基本结束,7月下旬在泉州召开会审会议,检查工作质量,研究处理原则。这次食品行业审计,以生猪经营为主,重点审查食品公司系统的内控制度、财政补贴、平议互转和费用开支等问题。审计年度是财政体制下放后的1983年和1984年两年的财务收支,投入审计力量446人次,耗用13800个工作日,查核账簿3035本,凭证3911本,报表2740份,重点检查公司级单位71个和公司所属的296个独立核算单位,作为面上一般审计的有425个。据59个地、市、县不完全统计,查出各种问题总金额1985.25万元,其中违纪金额1244.85万元,两年平转议差价收入应交财政而未交金额586.87万元,账务差错金额153.51万元。这次食品行业审计,基本弄清了食品企业内控状况,查清了财政补贴款领用、结算和平议互转差价收支情况,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国家利益,促进企业挖掘内部潜力,改善经营管理。
  6月,为纠正粮食企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超购粮油加价款的不正之风,福建省审计局按照国家财政部、商业部、审计署《关于开展检查粮食企业套取粮油加价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收购和经营粮油的企业1984年粮食年度粮油加价款支付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把平转议销售的粮食以超购价买回,或用倒空账的手法来回转圈,或用议价兑出超购兑入的办法套取超购加价款;非法收购粮票套购粮食,顶抵超购,套取超购加价款;用多计数量、以无报有、以少报多、提级提价、以次充好等手段,弄虚作假,套取加价款;用结余的粮食销售指标转超购,套取加价款;内外勾结,并以假收购凭证、假奖售粮凭证或涂改的单据,套取和贪污超购加价款,以及虚报国储粮食套取价款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粮食企业的审计力度,省审计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粮食厅联合下发补充意见,对地市县粮食企业的审计做出规定。各地市县的检查以粮食部门自查为主,省、地、县三级粮食、财政、审计部门进行抽查,并由地市汇总,于9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联合上报省审计局、省财政厅、省粮食厅。
  7月,福建省审计局在全省范围内陆续对全省40家糖厂开展制糖行业审计,到9月底基本结束。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984年度的财务收支并考核1984年和1985年榨季的经济效益。通过审计共查出各类问题金额1564万元,其中违纪金额588万元,应上缴财政302万元。查出的主要问题有财产物资管理混乱,弄虚作假,数字不符,挤占成本,滥发奖金,违反控购,搞计划外基建,社会摊派严重,借改革之名损害国家利益,往来账目没及时清理。同时查出本省糖厂在经济效益上主要影响因素为甘蔗原料供应不足和综合利用开发差。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国家经济法规分别作了适当处理。省审计局在提交省人民政府的综合报告上提出5条建议:加强对企业领导的国家观念和财经法纪教育;严禁社会摊派,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充分挖掘潜力,提高企业自我改造和发展能力;建立内审机构,实行内审制度。胡平省长在全省制糖行业审计综合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报告提出的建议很好。请省经委在这次经济工作会议中落实。首先要把大中型和重点企业的审计机构建立起来。”
  1986年,正值物资企业改革之际,随着生产资料市场的逐步放开,出现两个市场、两种价格、两种资源并存的情况。为此,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物资行业作为本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审计署、国家物资局要求各级物资管理部门和物资企业事业单位首先要做好自查工作。福建省审计局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自审自查范围、时间安排、自查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在审计署提出的9项审计内容基础上提出几条补充意见。3月全省物资行业审计开始试点,5月各地陆续展开,6月分片召开座谈会,汇报交流情况,统一处理口径,9月基本完成。全省所有县级物资企业、省级及8个地(市)的金属材料、机电公司已全部审计,共审计88个企业,占全省物资企业总数的70%,查出各类问题资金总额为3443.69万元。审计发现:物资企业计划内物资被大量借作议价销售,平议差价长期挂账,影响了指令性计划的完成;把质次价高的计划外物资冲抵为计划内分配供应,而把质好价低的计划内物资或进口物资转为计划外作价销售,从中增加企业收入,损害计划内用户的利益;擅自动用计划内物资搞协作,为协作对方和本单位谋取小团体或个人私利;物资企业利用流动资金贷款,搞“集资”组织货源。之所以能获得银行巨额流动资金贷款,是因为附带有不少供应优价钢材、水泥的条件,以供银行本身基建的需要。银行对物资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转到厂方便成为基建投资,直接干扰了国家对信贷资金和基建规模的控制;企业对往来账及清理连年滚存,企业资金困难,银行贷款利息负担加大;企业财会基础工作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针对物资系统经营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对指令性计划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对计划外物资经营进一步放开,搞活;政企分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搞活物资流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6~10月,根据审计署的部署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的建议,省审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路养路费专项审计,共审计210个公路局、交通局、监理所(站),主要审查1985年公路养路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4702万元,违纪金额2940万元,预算外收入中违规支出金额526万元。审计后应收缴集中的资金有1164万元,其中应集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992万元,应上缴财政部门17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公路养路费在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漏收、少收、扩大免征,财务状况反映不真实,挤占虚列成本,挪用截留养路费,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以拨代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7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省审计局提出5条管好、用好公路养路费的建议:严格执行养路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审计结论,加强征管工作,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建立内审机构。胡平省长在省审计局的综合报告上批示:“我同意所提建议,请办公厅征求交通厅意见后予以转友。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还组织对石油公司系统76个单位198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该年度是石油企业体制上受到省石油公司条条统管的第一年,也是石油供应紧缺、市场急剧变化的一年。审计重点检查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内控是否健全、计划指标分配供应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等。查出有问题资金总额2182.64万元,其中违纪金额1373.93万元,应上交财政762.%万元,相当于审计前全省石油系统实现利润的14.80%。审计发现全省石油行业存在着以下几个普遍性问题:随意扩大机关指标;批条供应相当混乱;计划内外互借,缺乏必要控制;以指标谋私;擅自提价、乱收费情况比较严重;内部控制松弛,库存家底不清;成本核算不实,资金管理不严。沿着石油供应流向,各级审计机关延伸对水产部门和农业部门的专项用油进行调查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167.50万元。从调查情况看,在专项用油的指标管理和水产换购用油收取押金的管理上,也存在较大漏洞。
  1989年,福建省审计局对省轻工设计院、省机械设计院等8个设计院进行行业审计。在财务收支方面共查出违纪金额96万元,应上缴财政10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设计院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后,设计行业得到较大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下达任务缺乏统一标准、业余设计少摊或不摊成本、收入搞“小金库”和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四个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局提出两条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业余设计、集体兼职和咨询收入的规定,各主管部门应对所属设计院的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管理。王兆国省长于10月17日在省审计局报送的设计行业综合审计报告上批示:“请财政厅对设计部门收入要加强管理。既要坚持双放方针,调动科研院所和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又要加强管理。”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安排对全省医药商业企业进行行业审计,从财务收支审计入手,适当延伸调查医药价格变化、市场管理及中药材生产、资源等有关问题。据统计全省共审计73个地、市、县医药公司及113个国营医药门市部、8个加工厂。这次全省医药商业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医药价格变动频繁,上涨幅度大,中央和省政府规定的各种医药价格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上涨幅度居八大生活消费品之首,增加了公费医疗支出和消费者的负担;(2)医药商业企业管理薄弱,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多业经营,无证经营,假劣药品等问题时有发生;(3)医药商业企业承包责任制不够完善,在医药商业利润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国家所得甚少;(4)一些中药材生产导致资源受到破坏。为此,审计建议加强对医药市场的治理整顿以及医药商品的价格管理,对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计划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全省医药商业企业审计工作得到各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泉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审计调查关于医药市场比较混乱的意见,专门召开会议作出整顿全市医药市场的决定,并对加强医药市场管理制定了有关地方性规章。
  1991年,福建省审计局执行审计署“积极发展,逐步提高”的方针,开展粮食行业审计,重点是查议价粮食的来源、销售,分析盈亏原因及买卖票证问题。省审计局为搞好对粮食行业议价粮经营情况的审计,举办了粮食行业审计培训班,下达了《关于粮食行业议价粮经营审计方案》。本次粮食行业审计,全省共审计各级粮食局及其所属粮油贸易公司、粮管站等465户独立核算单位,被审计单位的议价粮经营量占全省议价粮经营总量的73.53%,审计金额达16.39亿元。共查出违纪和有问题金额5322.82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671.7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全省粮食部门议价粮经营中虚购虚销、转圈销售、转嫁财政负担的问题比较严重,全省体现这种亏损达425.44万元。宁化县通过开展粮食行业审计,发现该县有14个经营议价粮企业搞虚销虚购体现亏损82.53万元。省审计局根据审计情况写了《议价虚销虚购转圈销售,转嫁负担须引起重视》的报告,被省政府以“要事专报”送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阅示,并抄送给省财政厅、粮食厅等单位。龙岩地区审计局将该地区有的县盲目购进议价粮,致使绿豆供过于求,造成库存积压,损失严重等问题通报有关部门。永泰县审计局开展粮食行业审计,受到县政府的肯定。同年,省审计局还对1990年尚未安排的12家旅行社继续开展行业审计,并对旅游部门1990年审计结论、决定执行情况实行后续审计。同年,还结合常规审计开展行业审计调查,承包经营责任制终结审计,对管钱管物的主管部门和盈亏大户企业实行定期审计。
  1993年,正值粮食企业面临转换经营机制,粮油购销全面放开,为了解掌握粮食行业新老财务挂账情况,福建省审计局组织南平、三明、宁德、龙岩4个地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审计局于3~6月对粮食行业1992年度财务收支和新增财务挂账进行审计,对1991年以前粮食行业财务挂账消化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核实4个地市至1991年底财务挂账累计19867.32万元,1992年新增财务挂账55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造成挂账1660.72万元;财政核定粮食企业平价亏损指标与企业实际亏损差距大,增加企业亏损挂账;自然灾害造成挂账,1992年仅浦城县、光泽县遭受特大洪灾损失就达473.81万元;专用基金超支515.82万元。
  同年上半年,福建省审计局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5个市及所属县市审计局对42家国有物资企业1992年度资产、负债、盈亏情况及其经营活动开展行业审计及专项调查。从审计及调查所反映的情况看,本省物资企业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过程中,扩大销售,拓展市场,成效是显著的,发挥了国有企业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主渠道作用。但在经营管理工作上也遇到不少困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国有物资企业的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不利于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三角债”、“连环债”继续猛增,依然困扰着物资企业;企业横向联营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失控,伪劣商品大量涌入流通领域,低价竞销,挤占城乡物资供应市场。针对物资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审计局提出加快物资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5项改进建议。
  1994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精神,福建省各级审计机关于3~7月对182个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开展行业审计,调查了83个供销社,43个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典型农户149户,7家农资生产企业。审计和调查表明,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能坚持服务农业的宗旨,基本上承担了供销社农资商品的采购调拨、冬储和供应工作,严格执行物委核定的农资最高限价,为稳定农资商品市场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但是全省大部分县市存在个体商贩非法经营化肥、农药的现象,沿海地区尤为严重。因化肥价格源头上涨、运杂费增大、货源偏紧、渠道难以调控、个体商贩乘机抬价、国家取消统配化肥,使化肥、农药、农膜价格大幅度上涨,一次性生产投入的农资销售量下降幅度大,且化肥、农药质量不合格多。这次审计抽查的104家基层供销社有43家亏损,占41%,亏损额达181.69万元。化肥、农药、农膜冬储量减少,市场调控能力减弱。相当部分基层供销社搞个人承包,.国有民营,因为资金投向经营生活资料或其他项目投资,资金难以回笼,层层拖欠贷款,严重影响农资经营企业正常业务的开展。部分农资企业违反农资经营政策,套取财政补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省审计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报告》以要事专报形式报送省领导。省供销社全文转发省审计局的综合报告,并要求全省供销社系统按照报告内容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农资行业的普遍性问题引起地市县党政领导的重视。泉州市农资行业审计综合报告主要内容被编入《泉州信息》,并作为重要信息报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
  同年,为加速交通建设,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审计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先行工程”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在省交通厅支持配合下,4月在福州进行试点审计,5月初在全省展开,主要对省高速办及全省各级稽征局、交通局、先行办、税务、财政、海关等10个有关部门730多个单位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对“先行工程”政策执行情况及“先行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的精神。此项工作至7月上旬基本结束。全省共查出有问题金额1.84亿元。1993年省政府出台的五项集资政策应征收9.66亿元(其中土地开发配套费因难以操作未开征),经审计少征、漏征1.47亿元;1993年省政府安排5000万元贴息资金没有落实,省财政计划安排的4000万元实际到位仅2000万元;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征费和修路的意识不强,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扯皮现象较为严重,厦门地区1993年应征3400多万元基础设施附加费分文未收取。“先行工程”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管理体制未理顺,资金流转环节过多;各地资金拨补渠道不一致,不利于资金统一管理;资金外借、挪用现象严重等。针对行业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应加强征费意识,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筹集到位,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减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意见,并建议新的土地开发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尽快出台。
  1995年4~6月,为及时了解国家对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福建省审计厅组织全省8个地市审计局对三明化工总厂等16家化肥、农药生产企业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并重点对化肥、农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产品专营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存在较突出的问题是经济效益滑坡,潜亏严重。16家企业1994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0.79%,而利润却下降74.02%,潜亏金额达3947万元。企业长期投资效益低下,核算不实,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的现象,国家给企业的优惠政策部分未到位。
  6~7月,福建省各级审计机关对1994年公路养路费的征收和使用及199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行业专项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211.25万元,1994年应征未征养路费1689.05万元。征收票据交叉、交替使用,造成养路费收入不能真实体现,养路费用于养护工程的开支未达规定标准,影响公路养护的质量。林业公路管理部门养路资金严重不足,经费紧张,已成为突出问题。养路费使用存在着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税金、改变规费收入项目等一系列问题。省审计局就此向省人民政府作了汇报。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交通厅会同省公路局对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六点建议进行研究,制订整改措施,使有限的养路费收足用好,立即纠正挪用、截留违纪现象,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四、审计调查
  1988年2~5月,根据审计署的工作安排,福建省审计局对全省89个单位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调查发现在征收方面漏征车辆13063辆,金额618万元。在征收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代征环节管理不严;计费不够合理,多环节征收;交通部门征收存在困难,海关难以落实进口车应征数;征收机构不健全,征收手续费偏低等。针对这些问题,省审计局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改进建议,即第一步对现有的征收制度加以完善,第二步探索一套科学的征收制度,简化手续,改变目前多环节征收的现象。
  同年,为了解全省饲料企业的生产和饲料市场供应情况,促进饲料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发展生产,改善城乡人民的副食品供应,福建省审计局组织对粮食系统的省饲料工业公司和8个地市、10个县的饲料工业公司及所属18个加工厂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饲料生产的现状远不能适应现代商品饲养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饲料供需矛盾突出,市场管理薄弱,以致市场上出现套买倒卖、掺杂使假等现象;(2)原料紧缺,企业生产能力得不到正常发挥;(3)饲料质量不稳,品种单一,增加了饲养户的负担;(4)原料价格上涨,企业消化不了,影响了企业的利益;(5)饲料供不应求,价格高,已经影响到饲养业的发展。为此建议:支持和扶持国营、集体饲料加工企业,继续对饲料加工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加强饲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管理。
  1990年,为了解全省内联企业管理情况,福建省审计局对省协作办系统和省石油系统的10家跨省联营企业开展审计调查。被调查10家企业都是1985年以来经省人民政府与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以新组建的经济联合体为统一核算单位。联营企业引进省内短缺物资,支援全省工农业生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省内市场物资供应紧张状况,同时引进资金,加快福建省基础建设,引进和开发高科技项目,推进福建省技术改造和生产结构的调整,为国家节约外汇资金。通过外引内联,促进对外经济交往,也增加了全省财税收入。但经审计调查,发现联营企业存在着联营项目范围广,规模大,不具备相应的人、财、物基础条件;管理体制未理顺,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混乱;法纪观念淡薄,违法经营和违纪现象十分突出,普遍存在不合理增加消费基金和超前消费等违纪问题。为此建议:完善管理机构,增强对联营企业的管理,主管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应帮助联营企业调整结构,充实基础条件,健全规章制度,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切合联营企业的统一会计制度;对新增联营项目要加强可行性论证,严格审批制度;建立政府部门一级的横向联合协调机构。
  同年,为了解消费基金情况,促进消费基金良性循环,福建省审计局组织省、地市和部分县市的审计机关对部分物资企业1989年个人消费基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的44家物资企业,均属我省物资系统骨干企业,普遍存在个人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的不合理现象。1989年发放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实物和补贴金额达453.23万元,人均1863元,分别比1988年增长31.25%和28.55%,呈较大幅度增长。审计调查资料显示,这些企业用于个人方面的消费基金增长背离了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要求,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个人消费基金增长幅度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二是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个人消费基金也在上升。滥发钱物现象普遍存在,表现为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巧立名目,发放钱物;转移资金,间接发放钱物;乱开增支口子,变相发放福利。据审计调查分析,造成个人消费基金不合理增长的原因是:承包基数低,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基数偏大,业务活动费限额过大,法规不健全,消费基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审计调查认为,个人消费基金不合理增长,不仅促使企业短期行为的发生,影响企业后劲,而且直接或间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应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
  1991年,福建省审计局安排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50家化工、轻工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留利水平相差悬殊问题进行审计调查。从调查情况看,1990年大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呈下降趋势,共实现利润2.01亿元,比上年下降43%,其中亏损企业16家,亏损数占调查数的32%,比上年增亏10家。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指令性计划产品价格偏低,产业政策不合理,流动资金严重不足,自主权没有真正落实,不同所有制政策差别大。造成企业之间留利水平相差比较悬殊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效益好坏不一,税前还贷任务轻重不一以及上缴承包基数不同等。针对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活力不足的问题,省审计局提出做好两方面工作的建议:要切实把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政策尽快发挥积极作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通过深化改革,转移企业经营机制。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为了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搞活大中型企业的通知和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应促进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的意见,福州市、漳州市和泉州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对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漳州市审计局通过对市属10家内贸重点企业的审计调查,并召开座谈会,探讨如何搞好内贸大中型企业,还向有关部门提出怎样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几条具体建议,受到重视并被采纳。
  1992年2~3月,为了解粮油销价提高后对粮油经营、盈亏缴拨、财务管理以及财政收支等方面的影响情况,福建省各地市审计机关对财政部门、粮食主管部门和部分粮食企业1991年至1992年有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共调查了38个县(区)、135个国营粮食企业。审计调查有力地说明1991年5月1日粮油销价提高这一个阶段性的改革是成功的:
  (1)本省分步价改符合省情,提高粮油销价并同时给城镇居民以适当补偿,群众的收入和心理承受能力提高,价改后市场粮油售价平稳,而且稳中有降;(2)国家财政明显增收,省财政取消了粮油提价补贴;(3)粮食企业进一步重视挖掘内部潜力,议价经营有了比较明显的转机,购销数量扩大,亏损减少,开始走出困境;(4)粮食企业多种经营有了发展。本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1)粮油销价提高后,省内粮价高于省外,产区粮食调出量减少,造成产区库存大、费用高、亏损增加;(2)粮油销价提高后给粮食企业职工的补贴在企业成本(费用)列支,是企业增亏原因之一;(3)粮油销价提高并未使省财政减轻负担,这是因为实际收回提价差比计划应收回的减少5325万元,由省财政统一按规定上交中央财政提价差4615万元,增加定购粮挂钩化肥补贴5000万元,财政增加进口小麦补贴5100万元;(4)粮食购销工作中存在着议价粮油库存大、费用负担重,地方财政困难,对粮食企业财政应拨未拨挂账金额较大等遗留问题。
  同年,福建省审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企业新产品开发资金的审计调查,主要调查企业1989~1991年新产品开发研制及其资金筹集、使用和效益情况。全省共对74家企业进行调查,调查发现74家企业共投入新产品开发资金5.50亿元,开发研制2608个(项)新产品,新增销售收入13.56亿元,新增销售利润1.29亿元,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调整了产品结构,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促开发、以开发出效益的良性循环。但调查也发现在新产品开发中存在一些问题:可行性研究不够,市场预测准确性差;研制开发周期长,新产品开发投入资金结构不合理;缺乏激励机制和保证措施,开发意识不强;研制报批手续繁琐。针对这些问题,省审计局提出加强和改进新产品开发的建议:加强对新产品开发的事前可行性研究和市场预测,切实克服盲目性和主观性;有关部门应树立为企业办实事的作风;企业要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发研制新产品;进一步完善落实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制度;建立新产品开发资金统筹管理机制。
  同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与要求,福建省审计局把全省物资系统的金属材料公司和未成立金属材料公司的县(市、区)物资局列为必审单位。全省共审计90个物资企业,占全省物资企业总数162个的55.50%。此次物资行业审计以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与效益水平为目的,不仅对物资企业的资产负债与盈亏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还对物资企业的计划内外物资供应、物资差价、横向联合、企业潜亏等经济活动与事项进行延伸审计调查,全省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41.07万元,应缴财政80.57万元,应调账379.77万元,罚款0.28万元。针对物资行业存在物资串换、垫供的差价管理松懈,计划外物资作价不规范,进销差价核实不真,超限价,潜亏等一系列问题,省审计局提出5条建议:(1)计划内外价格尽快并轨,个别价格暂不并轨的计划物资,其串换应加强管理,串换差价一次性结转进入盈亏;(2)严格执行合同法,增强履行合同的机制;(3)创造物资企业走向市场平等竞争的宽松环境,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4)尽快完善规章制度,使之与企业的深化改革相配套;(5)建立必要的内控约束机制。
  1993年1~6月,为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福建省各级审计机关对97家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着重在轻工行业进行,其中大中型企业和当地重点企业60家,一般企业30多家。审计调查发现,该条例赋予企业的14项自主权落实不平衡,基本落实的是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和内部机构设置权等7项自主权,部分落实的是产品劳务定价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劳动用工权和人事管理权等5项自主权,基本不落实的是进出口权和拒绝摊派权两项。影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主要因素是:政府部门的机构改革步伐缓慢,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紧迫感不强,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健全,产权关系模糊,责任不明确,国有企业普遍“包揪”重,无法与“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平等竞争。省审计局以省属4家轻工企业——福建化纤化工厂、青州造纸厂、南平造纸厂、西芹造纸厂审计调查为例,向省政府反映目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企业产品销价和原料采购价受限制,有些部门向企业索要低价产品,直接侵犯了企业利益;摊派、赞助屡禁不止;用工自主权与企业自主投资在具体操作上仍受到制约。对此,施性谋副省长专门批示,请省物委研究“两纸”问题。
  1994年,根据审计署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审计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省审计局组织力量对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股份制企业进行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1993年6家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9.32亿元,比上年増长153%,上交利润9295万元,比上年上交承包利润增长264%。企业初步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发展轨道。现代企业制度已初见端倪。但审计调查也发现股份制改造过程仍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使用权入股不统一;董事会、监事会制度不够完善,运作不规范,职能无法真正发挥;许多公司没有按照招股说明书规定使用募股资金;政企职责未彻底分开,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由于目前代管国有资产容易造成流失,有些中介机构对企业改制时的评估和验资缺乏公正性;股份制改革的一些宗旨在运作中出现偏离。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10条建议:(1)规范土地使用权入股及分红办法,维护国家、企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董事会、监事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国有股东代表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委任;(3)募股资金要严格按照募股说明书规定的项目使用,监事会要加强对募股资金使用的监督;(4)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彻底分开,理顺政府与股份公司的关系;(5)委托企业代管的国有资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具体办法,维护代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6)政府有关部门对股份公司内部的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经理班子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划分及运作程序要进一步予以明确,使之形成合力;(7)可从评估的资产中划出部分资产归企业工会和社会保障机构持有,国家有终极所有权,用这部分资产的收益支付退休职工的有关费用;(8)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中介机构的客观性、公正性,维护国家法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9)引导企业按股份制的运行机制和基本规范的要求转换经营机制。企业工会集中保管内部职工股,职工按股取得分红收入;(10)盘活资产存量,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投资结构的合理调整。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体改委根据审计建议联合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股份制企业管理提出整改措施。
  同年,福建省各地市县审计局共对228家国有民营商业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实行国有民营,使一些原来难以继续经营的企业起死回生,并为解决经营者包盈不包亏问题作了新的尝试。但是,由于对国有民营缺乏法规规范和管理,国有民营经营者拖欠利润、租金、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风险抵押金过少,没有真正起到抵押作用。至1994年6月底,228家国有民营经营者共抵押经营风险金和财产779.11万元,拖欠的利润、租金、周转金及由国有企业担保的银行贷款1976.17万元,抵押金占债务的39.43%,一些发包方仍承担连带经济责任。228家国有民营企业拖欠由国有企业担保的银行贷款共达1071.10万元。
  同年,福建省各地市县审计机关结合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对150家国有企业兴办第三产业情况及占用国有资产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这次调查对象主要是商贸流通企业中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所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对国有企业依赖性很强,特别是无偿占用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也给国有企业经营带来了新的包袱。仅泉州、龙岩两地市调查的53家国有企业兴办的第三产业企业1993年末累计无偿占用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就达1821.96万元。第三产业企业依赖国有企业吃“大锅饭”,以国有企业让利销售甚至是利润的转移作为获利的主要渠道。第三产业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是依靠国有企业,但在利益分配上却不能体现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投资回报率甚微,且利益分配向集体或个人倾斜,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利益。针对第三产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因地制宜发展第三产业企业;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促进第三产业企业与国有经济逐步脱钩;建立以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为目标的责任制,实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1995年,福建省审计厅组织对福州第二化工厂、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福州抗生素总厂等10家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省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企业开展审计调查。从调查总体情况看,试点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思路已基本确定,但局面尚未打开。因国家继续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严格控制信用总量,企业难以盘活资金,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由于国家原定于上半年出台的12项配套措施只出台两项,企业无从操作,政府有关部门引导、协调难度大。部分企业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导致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进展缓慢。10家企业基本只完成清产工作,但产权界定、资产重估、清理债权债务和核定国家资本金等工作还未进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无法落实。10家企业中有两家还具有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职能,政企未分开。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同时要承担巨额债务和亏损,制约了企业兼并的正常开展。审计建议:建立企业增加资本金的新机制;加快清产核资步伐,尽快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定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的兼并工作;采取措施分流富余人员和分离社会职能。
  7~10月,为促进福建省内贸、旅游企业加强长期投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省审计厅与7地市及所属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对173家国有内贸、旅游企业长期投资项目的审计调查。173家企业1994年体现投资收益不佳的主要原因是:对外投资项目缺乏可行性论证;对外投资行为不规范,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获得应有效益;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时没有正确评估作价,造成流失;负债投资超负荷运行;长期投资项目只投不管现象相当普遍;对外投资数与实际投资核算不符。审计建议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与检查,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对企业长期投资进行必要的清理,规范会计核算。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计志

《福建省志·审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介绍了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书突出国家审计实务,内容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审计、金融审计、社会保障和行政事业审计、企业审计、国际贷援款项目审计等8个主体部分,全面系统记述了福建1996~2005年十年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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