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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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87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教育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8
页码: 214-221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前,福建电力系统职工教育以师带徒方式为主,新中国成立后,开展文化扫盲和岗位培训,70年代中后期逐步恢复并加强,80年代进入制度化发展阶段,普通教育、合格证书和继续工程教育逐步展开,提高了职工的文化和专业技术水平,保证了电力工业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 福建省 电力工业 教育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福建境内厦门大学、省立理工学校(中专、省机电学校前身),均有设置机电等专业,培养高、中级电力技术人员。当时,全省电力系统职工文化和技术素质都很低,工人中文盲半文盲占多数,职员中专业人员很少。职工教育除福州电气公司曾举办艺术传习所培训学徒外,其余电厂均采取以师带徒方式提高工人技术素质。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电力企业普遍开展职工文化扫盲教育,进行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组织部分干部、工人参加业余学校学习,并选送少数年轻干部、工人到大中专学校深造。省机电学校仍开设电力技术方面的专业,厦门大学50年代初因院系调整,机电专业调往省外院校。50年代中期以后,福建不少电力企业开办业余学校、培训班等,组织职工学文化、学技术业务,开展技术讲座、事故预想、规程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并加强新工人上岗前的现场培训。1958年,省水利学校改为水利电力学校,创办省电力技工学校,次年成立的福州大学,又开设有关电力技术的专业,扩大了福建电力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此后除省技工学校一度停办外,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工作一直持续到60年代中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水利电力学校、省技工学校均于1970年停办,全省电力系统职工教育受到严重削弱。
  70年代中后期,省水利电力学校和省电力技工学校相继恢复。各种职工教育开始逐步恢复加强。进入80年代,根据邓小平“实现四个现代化,教育是关键”的指导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有关指示,福建电力系统把职工教育提到重要战略地位。省水利电力厅、省电力工业局先后多次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制订教育发展规划,增设省泉州电力学校、省电力职工中专学校,把省电力干部培训班改组为省电力干部学校,并大力充实加强各电力学校师资队伍和教育设施。全省各电力企业事业单位普遍设立职工教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教育科(股),配备专职干部和教师,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并制订了一系列教育管理制度,使全系统职工教育进入了全员性、多层次、制度化的发展阶段。普通教育(即学历证书教育)、职务、岗位合格证书教育和继续工程教育,在全系统有计划地逐步展开,取得明显的效果。为了适应福建电力工业现代化发展的实际需要,还根据人才预测,有针对性、前瞻性地进行了如现代化企业管理、微机应用、外语以及各种新技术等专业培训教育,使全系统职工的文化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保证了全省电力工业高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第一节 学校教育
  一、中专教育
  1956年4月,省水利局接办了于1929年5月创办的莆田东山土木工程学校(创办时为莆田东山高级职业学校),校址从莆田县迁至永安县。当年秋参加全省统一招生,招收农村水电站和农田水利两个专业学生250名。1958年秋,该校划归省水利电力厅领导,改名为福建省水利电力学校。60年代初校名多次改动,一度改为学院,大专,曾开设发电厂电力网、电力系统、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热能动力装置和建筑机械、水利工程建筑、农田水利等6个大专专业,共招收学生13个班,毕业501名;开设水利工程建筑、水文、农田水利、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施工、水电站、农村电力、建筑机械等8个中专班,共21个班级,毕业855名。其中1958年和1959年在校大中专学生达1000名,教职员工200人。但初办大专班时师资水平、教学设备都未能适应教学需要,而且政治运动多,劳动时间过长,所学知识不够全面。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增加教学设备,先后建立物理、化学、建材、力学、水力、土力、水工、电工、热工、电子学等试验室,建立教学、制图、测量、地质、水文气象等模型室,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也逐步充实,学校组织机构设置也逐步趋于合理。至1963年已建成比较完整的中等专业学校。
  1963年至1965年,开设水利工程建筑、农村水电站、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等3个专业的11个中专班级,招收新生550名,学制3年;还招收高中毕业生330名,开设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利工程施工两个专业共6个中专班级,学制为2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课“闹革命”。1968年“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接着学生下农村插队劳动,教职工下放或调走。1970年学校解体。
  1974年春,省水利电力学校复办,实行春季招生。因校舍被占用,把学生分散到古田水电厂和安砂水电厂上课。当年底,被占用的校舍陆续归还。到1976年开设电气运行、锅炉运行、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焊接、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施工机械、水利水电工程、农村电力、水利工程管理等9个专业,13个班,共招收新生550名,其中中专2个班99名,技工9个班390名,社来社去和厂来厂去2个班61名。
  1978年,恢复统考制度,改为秋季统一招生,恢复和建立试验室,添置试验设备,在加强基础课和课堂教育的同时,有关专业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实习,学校逐步走上正轨。2年间开设水利水电工程、农村电力、电气运行、汽机运行、继电保护、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6个专业10个班级,共招收新生449名,其中中专7个班,学生320名;技工3个班,学生129名。学制分为2年制和3年制。
  1979年,学校对部分专业进行调整,共设置水利水电工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水电站动力设备、水电站电力设备、电力系统继电保护、陆地水文等。1980年,福建水利电力学校被列为全国重点中专学校,学校建立了教工代表大会制度,设立了实习工厂。从1956年至1984年,福建省水利电力学校输送出大专毕业生533名,中专毕业生2660名,技工524名,社来社去中专毕业生61名。同时,还为水电系统及地方单位举办培训班14期,培训职工765人次,并承担上海电力专科学校2个专业函授辅导站工作和武汉电力学院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函授辅导站工作,两站函授生86名。在此期间,恢复和建立了建筑材料、建筑力学、水力学、土力学、电工学、电力、电机、电子学、继电保护、电子计算机等试验室,以及测量、绘图、地质、水文、水轮机、线路金具、电气设备等6个模型仪器室,图书资料室也初具规模。
  1984年4月,省电力工业局在泉州创办泉州电力学校,培养电力工业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当年9月参加全省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4年,首届招收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热能动力设备两个专业共83名。
  1985年,福建省水利电力学校和泉州电力学校共招收普通中专、职工中专学生(含自费生)375名。泉州电力学校经过增加实验设备,充实和更新实验设施,提高教学质量,1987年参加部属10所中专统一考试,有4门课获得第一名,1门课获第二名,2门课获第三名。1988年,泉州电力学校送出首届毕业生117名,当年新招6个班240名,在校学生达696名,教职员工231人,当年有4门功课参加能源部部属中专学校互考,均获第一名。当年被省电力工业局评为先进集体,省教育委员会、省公安厅授予整顿校园秩序先进单位。
  1990年,泉州电力学校新招6个专业班230名,年底在校学生达956名;福建省水利电力学校,招收新生5个专业班296名,职工中专71名,年底在校中专学生924名,中专函授生190名。至1990年底的6年间,泉州电力学校共输送出中专毕业生246名,福建省水利电力学校输送出中专毕业生1129名,并为有关部门举办各类培训班42期,培训学员1863名。两校还分别承担上海电力专科学校、武汉水利电力学校等大专院校函授辅导站工作。
  二、技工教育
  1958年秋,福州发电厂和古田水电站分别创办了技工训练班。1959年秋,两所训练班合并,成立福建省水利电力厅电力工人技术学校(两年后更名为福建省水利电力厅电力技工学校)。总校设在福州市台江区新港,分校设在古田水电站。福州新港发电所和古田曹洋水电站分别划为总校和分校的实习工厂。电力技工学校成立初期的学生为原2个技工训练班未结业的学员和本系统原派往省外培训已达1年的学徒,共计520名。该校设置电气运行与检修、汽轮机运行与检修、锅炉运行与检修、水轮机运行与检修、电厂化学、高压试验等专业,学制3年,2年在校学习,1年下厂实习,毕业生的文化要求达到高中程度,实际操作技能达到中级技术工人水平。当时全校教学设备有1000千瓦火力发电机组2台,200千瓦水力发电机组2台、6.6千伏配电盘,以及车床、钳床、冲剪床、电焊机等。
  1960年4月至12月,学生先后分4批共442名提前结业,分配到发供电单位。同年招收新生300名,增设继电保护、输电线路和水工观测专业,停办高压试验专业。1962年因精简机构,学校停办,学生遣返,校舍分别移交给福州发电厂、福州供电所和古田水电站。
  1964年6月,学校复办,校址设在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设置汽轮机运行与检修、电气运行与检修、锅炉运行与检修、电厂化学、热工仪表等5个专业,参加全省中等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城乡的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2年共招收11个班,学生420名,按照水利电力部劳资司下达的《教学计划》修改草案安排教学与实习。1966年6月,省水利电力厅决定把该校并入福州供电所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划归福州电力公司领导,时值“文化大革命”,学校“停课闹革命”。1969年2月,全校学生上山下乡插队劳动,随后教职员工也下放劳动。1970年6月,学校正式停办。该校1964、1965年2届学生共415人,均于1984年按中等技术学校待遇补发毕业证书。
  1978年7月,省水利电力局决定再次复办,校名改称福建省水利电力技工学校。因原校舍被其他单位占用,采取分散办学的办法,分别于清流嵩口坪水电站、古田溪水电厂、永安安砂水电厂、泉州市省水利水电工程局、邵武电厂、福州电厂及省电力建设公司等成立7所分校,并由福建省水利电力学校代管1个班。当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共9个专业11个班,学生572名,学制2年。当时学校仅有1名教师主持日常教务工作,专业课教师由各分校所在单位的技术人员兼任。次年又招收5个班学生273名。1980年夏该校复办后的首届毕业生569名毕业,除分配本系统20个生产单位外,有160名调剂分配到外系统。同年9月前后,福州排尾原校址陆续收回,建立简易教室和学生宿舍,开始在排尾校址办学,招收锅炉运行与检修、汽机运行与检修、用电管理和变电站运行与检修等4个专业班共166名,7所分校即相继撤销。至1983年的3年间,每年都招收3—4个班。
  1983年,学校隶属福建省电力工业局,易名福建省电力技工学校。学校建设规模也逐渐扩大,除了原有教学区占地面积14.78亩外,先后还征地13.46亩,建成实验综合楼、生产综合楼、实习工场、职工宿舍楼、学生活动中心和教学大楼等,新增建筑面积11730平方米,为原有建筑物3.2倍,固定资产增至500万元。根据生产技能为主的教学方针,设有电气、热动、钳工等3个实习工场,电工基础、电机、继电保护、电子技术、电工仪表、微机、物理、热动等8个试验室,以及动力模型室,机械零件陈列室等,逐步完善校内实习、实验设施。1985年,全省技工学校检査评比,该校在福州片中名列第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教育先进单位。
  1988年以后,省电力技工学校全部改为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3年。1989年,能源部统编技工学校教材,该校担任4门主编、3门主审、3门参编、2门修编的教材编审任务。1990年,招收新生263名,输送出毕业生173名(其中计划外39名)。
  省电力技工学校从复办到1990年的13年间,先后设置发电厂及变电站运行与检修、锅炉运行与检修等15个专业,共招收学生3072名,其中已输送出毕业生2436名,同时还代办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的电视大学教学班,为水电系统培训在职人员499名。
  第二节 工人文化技术培训
  福建电力事业自本世纪初开始兴办以后,大多数工人系由各厂向社会招收的学徒,文化技术水平较低,有相当多是文盲和半文盲。20年代中期,福州电气公司曾举办艺术传习所,招收学徒培训,其余多以师带徒方式,边干边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电力工业发展较快,新建扩建的发供电企业工人需要量日增,除了一部分由技术学校毕业分配以外,绝大部分是向社会招收的学徒,通过各种技术培训,逐步提高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至1990年,全省电力系统共有生产工人11704人,其中技师127人,占1.09%;7—8级工人3378人,占28.86%;4—6级工人5809人,占49.63%;3级以下工人2390人,占20.42%。
  一、扫盲与文化补课
  新中国成立后,各电力企业普遍开展扫盲教育工作。1951年,福州电力公司工会组织文化水平低的工人进行扫盲,并组织职工进行业余文化教育。1956年,古田水电站举办业余学校,设有扫盲班、小学班、初中班、全站有73名工人参加文化学习,次年又办起技术训练班,进一步提高工人文化技术水平。其他电厂的工人或参加本单位的扫盲班、夜校学习,或参加地方举办的业余学校学习。60年代前期,部分电力企业先后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技术培训班。这一时期招收的新工人,一般都具有初中毕业文化水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下,职工文化技术学习受到冲击,各单位文化补习学校(培训班)均停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电力企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组织职工参加文化技术学习。1981年,对35岁以下的青壮年职工文化程度在初中毕业以下的5000多人,普遍进行文化技术补课。各单位确定了专职和兼职教师,举办了脱产、半脱产的“双补”(补文化、补技术)学习班。至1985年,全省电力职工经过“双补”后考查,有515人达到会看、会读、会写、会讲的脱盲要求,占应扫盲的95.7%;有2940人取得初中文化补课合格证书,占应参加初中文化补课对象的82.5%;有2025人取得初级技术补课合格证书,合格率为56.3%。这次补课激发了职工学文化、学技术的积极性。
  二、岗位培训
  1950年开始,福州、南平等主要电力企业,为了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开始举办形式多样的技术讲座,由技术人员讲授技术理论知识,开展现场练兵,技术考问、事故预想及事故处理办法等练习,以提高原有工人的技术水平。1956年夏秋间,古田水电站根据一级电站一期发电机组即将投产的需要,从古田、福州等地招收的63名新工人,在厂内学习电力基础理论知识和安全规程,计4个月时间,考试及格后下现场跟班实习,签订师徒合同,包教包学,再经实习考核及格后上岗。经一年的上岗前培训,全部达到初级工水平。随后,这种上岗前现场培训的办法成为各个电力企业招收新工人技术培训的重要形式。并逐步发展到比较系统的技术讲座,考问讲解、技术问答、操作表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1956年至1966年间,平均一年对工人进行技术问答726人次,事故预想305人次,规程考试904人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有的电力企业岗位培训一度停顿。1978年以后,全省电力系统又普遍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当年,池潭水电厂筹建处招收100名新工人,安排到古田溪水电厂进行一年的专业培训,而后回到池潭水电厂参加发电机组安装,熟悉设备性能,制订运行操作规程,前后经二年学习培训考核,才走上生产岗位。为了提高在职工人的技术水平,1982年厦门供电局举办有200名职工参加的技术业务比武,在线路维修、变电操作、车辆驾驶等5个项目中进行比赛,交流经验,提高技术水平。省电力建设公司,从1984年开始的7年间,先后9次对941名新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其中1988年初招收的110名学徒,按部颁的《初级工教学大纲》进行10个月的培训,数学、工程力学、电工学等7门专业学科成绩及格,并进行钳工、电工、机械安装等基本工艺实习,才分配到生产单位。漳平电厂新招收的工人,第一批200名学徒,由电厂抽调40名技术人员组成培训队进行近一年的培训,第二批学徒委托泉州电力学校进行培训,培训后经过上岗前考核及格后才能走上岗位。1988年和1989年间,省电力工业局为了提高工人技术水平,先后组织锅炉检修技术比武、焊工比赛、带电作业比武等。至1990年,全省电力企业新职工有近5000人经过上岗前的培训。
  三、中级工技术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电业工人技术水平,省电力工业局在组织职工岗位培训之外,还根据水利电力部关于开展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的要求,于1986年开办脱产全科培训班和所属企业自办单科累进班进行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培训课程按水利电力部统一的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授课。当年12月首次进行火电厂和供电局部分工种科目的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班统考,参加考试476人,平均成绩62.71分,及格率为59.5%。1987年12月,举行火电厂工人中级技术基础科目统考,参加考试的机、炉、电运行和检修工人261人,及格率达93.7%。1988年、1989年2次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的统考,参加的工人分别为286人、263人,及格率分别达94.4%和94.9%。
  供电线路(含送电、配电)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全科培训班委托厦门供电局主办,从1987年9月至1990年6月共举办6期,培训241人,及格率为94.6%。
  变电机修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全科培训班委托省电力技工学校主办,从1987年至1988年6月,培训2期共66人,全部及格。变电运行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全科培训班委托福州供电局主办,从1987年9月至1989年底,培训5期,共222人,及格率为98%。
  电力技术监督工种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全科培训班,委托省电力试验研究所主办,从1988年10月至1989年底,共举办4期8个班,培训148人,及格率97.91%。
  除了统一举办脱产全科培训以外,还组织有条件的企业自行举办累进式的培训班,以加快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进程。漳平电厂从1987年下半年至1989年底的2年半时间里,利用电化教学,对13个专业工种的培训对象按部颁教学计划和教材进行培训,参加培训的325人,有314人经考核及格,并得到省电力工业局确认,取得了工人中级技术理论培训合格证。古田溪水电厂组织应培训的对象进行相应科目培训,有75名工人达到全科及格。永安火电厂组织非统考的工种、科目进行培训,有99人通过了工人中级技术理论考试及格。
  福建省电力系统工人经过4年的培训教育,共有2700多名工人获得中级技术理论培训合格标准,占应培训对象的60%左右。
  第三节 干部专业技术培训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电力工业不断发展,电业职工队伍的不断扩大,除了国家分配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毕业生充实以外,福建省电力系统采取选送或委托高等院校代培、自办干部学校进修和组织干部参加电视大学学习等办法,以提高在职干部技术业务水平。
  一、委托代培
  根据1949年12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福建各主要电力企业每年都抽选一部分有一定文化基础,并有实践经验的青年干部、工人带着工资到专业技术院校脱产学习,毕业后再回原单位工作;未能脱产的则参加当地政府、工会举办的业余学校学习。70年代初,有108名职工以工农兵学员被选送到大专院校深造,1981年定职考试时,有84人成绩及格,承认其大专毕业学历,还有16人承认为大专结业。
  随着电力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福建电力系统从80年代中期开始,委托中专和高等院校培训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1984年,为适应普遍应用微波通信的需要,委托省邮电学校代培电网调度微波通信专业中专生50名,毕业后分配到各供电单位担任微波通信工作。1985年,从日本引进2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需要集控专业运行人员,当时中国高等院校未开设这门课程,为适应生产需要,委托华北电力学院热力系增设集控专业,为福建省代培35名集控专业大专生,毕业后成为福建省第一批集控运行人员。1986年,为适应电网调度自动化工作的开展,委托华北电力学院代培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专科生6名,电力通信工程专业专科生4名。同年,还委托福州大学代培计算机软件专业和计算机及其应用专科生10名,无线电技术专科生2名。1989年,这些毕业生都走上电力企业工作岗位。
  针对全省电力系统财务专业人才不足,1985年委托福州大学代培在职财务干部47名,经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后脱产学习2年,取得夜大学大专毕业证书。同时,委托福州大学财经学院从1985年开始的10年内,定向代培500名各类经济专业人员,即每年培训经济类工业会计、基建财务、工业企业管理、计划统计和审计等5个专业人员50名,并从1988年起每年分配50名本科毕业生充实到电力系统有关部门。同时还委托上海电力学院代培物资管理干部,毕业后充实到电力系统的物资岗位。
  二、干校培训
  1958年,省水利电力厅成立了干部训练班,开始为新建、扩建的电厂培训干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培训工作中断。1982年8月,在漳州建立了福建省电力生产、业务技术干部训练班,先后举办2期电力系统财务干部训练班,每期20天,培训省属电力企业财务人员60名。这年还举办1期电力企业厂(局)长31名参加的经营管理学习班,1期电力经济干部企业管理学习班,由省属电力企业科长(或后备科长)共50人参加,学习4个月,考试及格后由福州大学发给单科结业证书。
  1984年8月,在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改组建立福建省电力干部学校,教职员工定员50人,办学规模200名,当年即配备正副校长、党委书记、教师等共45名,并兴建教学楼1200平方米,学员宿舍1500平方米,购买教职员工宿舍15套。学科和班级的设置是根据省电力工业局下达的计划和电力企业需要而定。学员对象主要是电力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和后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1984年和1985年,连续开办两期电视大学党政干部专修班,经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格的在职干部参加学习,学制3年,两期共毕业62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为了配合全国国营工交企业经理(厂长)统考,福建省电力企业统考对象99人中除5名参加省经济管理学院学习外,从1984年至1986年分6批参加干部学校办的辅导班学习,课程除学习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管理基本知识外,还增加一门电子计算机技术。经过考试,应试的99人全部及格,取得国家统考委员会的及格证书。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关于加强干部中等专业教育的要求,福建省电力系统未达中专水平的年龄45岁以下领导干部尚有80名,分别参加在福州的省电力技工学校、漳州的省电力干部学校分设的政工和企业管理两个中专班面授辅导站学习,学制2年。从1988年秋人学至1990年学习期满,由省电力干部学校进行毕业考试,成绩全部及格,由省电力工业局发给中专毕业证书,在全省电力系统内可享受全日制中专同等待遇。
  省电力干部学校从建校至1990年底,还举办各类干部专业培训班62期,受训人员有1530人次。其中发、供、用电管理、安监、财会、计划统计、教育、生产、基本建设、科学技术、人事、劳工、物资供应、学校管理等13个微机班、培训429人;举办经济师、助理经济师微机班13期,培训161人;举办文书秘书、政工、工会干部、电力通信、生产企业财务达标升级、电价计算与管理、电力企业管理研讨班等7期,参加培训214人;举办军队转业干部电力基础知识培训班3期,培训73人;举办发电厂车间主任试点班,参加30人,培训45天,经考试及格,由省经济管理干部考核领导委员会发给岗位培训证书。此外,还举办政工干部组织行为学、理论教育轮训班、现代化工程师继续教育专修班、电视大学电力工程专业班、企业管理班和审计专业班等,进一步提高干部文化技术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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