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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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709
颗粒名称: 三、计量管理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3
页码: 306-30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粮油计量管理的相关工作,包括衡器的使用情况、法定计量单位的推行以及计量升级和定级的情况。从传统的木杆秤到磅秤,福建省粮油计量器具得到了改进和校正,并建立了计量器具检修站,培养了一批监督、检定、维修人员。在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方面,福建省通过联合通知和改制工作,逐步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同时,福建省还进行了计量升级和定级的工作,对一些粮油加工厂和制品厂进行了定级评定。
关键词: 福建省 计量器具 粮油计量管理

内容

粮油计量管理包括计量器具的管理、监督、检定,工业企业的计量定级、升级、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以及旧制的改制等工作。
  (一)衡器使用
  1953年,省内粮油计量衡器仍沿用传统旧式的木杆秤、油提等简单器具,1954年开始改用磅秤。1979年贯彻国家粮油标准后,各地的容重器普遍进行了校正。1980年7月,省粮食厅发出《关于加强粮油计量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及合理使用。1984年,省粮食厅下达通知,要求各地(市)、县粮食局成立计量器具检修站,并先后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培养了一批台案秤、天平等衡器监督、检定、维修人员。
  (二)法定计量单位
  1985年8月,省粮食厅、省标准计量局等七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搞好改制工作的联合通知》。重点抓了全省粮食系统粮油制品包装设计单位和粮票、油票印制和计量器具改制工作。并规定从1987年1月1日起改用法定计量单位。新印制居民定量粮票、油票及粮食支拨证,均改以法定单位流通使用。1987年,省标准计量局对省属40多个厅局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情况进行了检查,省粮食厅获得一类厅局的好成绩。
  (三)计量升级、定级
  1984年11月,省标准计量局颁发《福建省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实施细则(试行)》。当年,福州粮食复制品四厂和厦门市面制品厂均获得三级计量证书。
  1985年,福州市粮食复制品十一厂、厦门市米粉厂和厦门豆品厂获得二级计量证书。福州粮食复制品一厂和福州鼓山粮食制品综合厂获得三级计量证书。
  1986、1987两年,全省有27个粮油加工厂、粮油复制品厂、饲料厂获三级计量证书,有5个单位获单项计量证书。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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