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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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702
颗粒名称: 二、财务收支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7
页码: 292-2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粮食企业财务收支的主要项目和盈亏情况。其中包括了粮食企业财务收支、超购加价款补贴、提价补贴、地方财政专项补贴、国家专项补贴、企业经营管理等。
关键词: 福建省 财务收支 粮食企业

内容

(一)粮食企业财务收支
  新中国成立以来,省粮食企业财务收支的主要项目和盈亏情况:
  1949年至1952年9月。省、地、县各级粮食局(科),专管公粮收支、筹借粮草、限期兑现新中国成立前红军、苏区政权、游击队所借民间的一切有收据粮草,层层上报省财政厅核销,不核算盈亏。
  1952年7月,中国粮食公司福建省公司成立,经营三个月,盈利43万元。11月成立省粮食厅,该公司移给省粮食厅的资产净值计1078万元,包括移交粮食折合细粮3641万公斤,食油346万公斤。另有省财政厅粮食局移给省粮食厅的资产净值计2822万元,包括移交粮食折合细粮1.12亿公斤。
  从1953年至1960年八年中,前四年粮食商业企业亏损3441万元,后四年获利润2705万元。粮油工业企业利润则逐年增加,由1953年的20万元增至1960年的31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47.9%。
  粮食商业前四年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购销差价小、地区差价紧。其中1955年沿海受灾,省外调入大批粮食,每0.5万公斤运费达510元。加以福建交通不便,运输工具落后,缺乏计划性,不合理运输比较普遍,增大了费用开支。当年摊入费用水平高达24.24%,增大了亏损。在统购中因依质论价政策掌握偏宽,也增加了成本。
  粮食商业后四年获利的主要原因是:征购超任务完成,供应出口任务增加。其中,1958年出口粮油混合量达1.25亿公斤,1959年0.84亿公斤,这些粮食从南平、福安、龙溪、龙岩等专区及福州、厦门等地调出,分别按福州、厦门作价,在地区差价上得到收入。加上出口补贴6%,出口利润5%,因而增加了利润。1958年起,鹰厦铁路取消新线附加费。同时改善了经营管理,费用开支显著减少。粮油工业业务范围扩大,随着机械化程度逐步提高,粮油出品率上升,成本降低,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逐年增加。1960年全省综合利用获利43万元,占全年利润总额的13.88%。
  上表的18年中,粮食企业所以由盈利变为亏损,主要由于粮食商业企业亏损增大,粮油工业企业和粮食运输企业所得利润不足弥补。如1961年只调高购价,不提高销价;1962年下半年以后,工商行业用粮和农村回销粮以及城乡用油,其销价虽先后经过调整,但油脂购销价格仍普遍倒挂,其一般亏损都在4000万元上下。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粮食征购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1976年粮食减产少购,购销缺额增大,从省外调进大批粮食,又增加了运杂费,况且收购的粮油质量差,出品率低,加上企业管理长期受到严重干扰,一些基层企业贪污盗窃、擅自动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支付地方摊派等违反财经制度相当严重,致使1977年粮食企业亏损高达7312万元。1978年,根据商业部部署,响应国务院“全国粮食企业减亏20亿元”的号召,省粮食企业把扭亏增盈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使当年亏损下降为3691万元,比1977年减亏了3621万元。其中:粮食商业减亏3219万元,粮油工业增盈353万元,粮食运输企业增盈49万元,完成商业部分配粮食企业减亏3200万元任务的113.16%(减亏总额中,包括属于改变拨款渠道,简易建筑费由财政拨款,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平价贷款利率从6厘下降到3厘等因素减下来的有600万元)。
  在开展扭亏增盈中,有些单位由于扭亏任务重,出现了一些该开支的修理费、保管费也不敢开支;正常的财产、商品损失损耗也没有及时处理出帐;必要的粮食品种调剂,如面粉供应,因怕多调多销面粉多亏,而不敢调剂供应等情况。
  以上九年中,由于认真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粮食商业平价企业亏损额仍有所增加,主要是:1985年开始调整农业结构后,粮油购销缺口越来越大,省外调入量和省内各环节调拨量均相应增加。1985年至1987年运杂费开支分别为8265万元、8113万元和7226万元,比1979年分别增加4453万元、4301万元和3414万元。而且1986年国家先后两次较大幅度提高了粮油调拨经营费和进口粮食的中转费。1986、1987年的省间粮油调拨经营费支出分别为2362万元和3278万元,比1985年分别增加1410万元和2326万元。此外,农村销量增大,也增加了企业亏损(不过1985年4月份开始,供应农村的粮食实行购销同价以后,从4月至12月份净减少企业政策性亏损达636万元,1986年和1987年,企业亏损也相应有所减少)。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粮油收购对象由生产队变为农户和生产单位,相应增设了收购点,增加了各种设备和增加二次集运,职工人数增加,加上调高工资和增大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和有关物价上涨等因素,都增加了企业负担。根据1983年测算,全省粮食部门每销售一公斤粮食,国家要补贴亏损1角6分,一公斤食油要补贴亏损1元5角5分8厘。1985年粮油加价幅度再度增大后,国家补贴亏损额又相应增大。
  议价粮油,自1962年开始经营,1980年单独核算以后,经营数量逐年增多,利润也逐年增加。从1980年至1987年八年,共实现利润20384万元,年平均2548元。
  粮油工业企业利润,从1979年的909万元增加到1987年的3143万元,持续稳步增长。特别是1985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增加了企业收入。
  饲料企业,自1980年至1984年,对19个重点市、县的饲料企业,由省公司实行财务“一条鞭”管理,财务收支并入粮食商业企业。从1980年至1984年5年实现利润831万元,从利润中归还中短期借款601万元。1985年改为饲料工业企业,部分单位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全省饲料工业利润逐年增加。1985年691万元,1986年966万元,1987年1340万元。
  (二)超购加价款补贴
  1960年开始实行粮食征购奖金办法,至1961年共开支1411万元。1965年开始对统购粮食实行加价奖励,至1973年止,9年共开支4064万元。以上开支均列入粮食商业亏损。1974年1月1日起,超购粮油加价款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归商业部管理,至1982年3月止,8年零3个月共支付加价款32639万元。1981年4月起,实行完成粮食征购基数比例包干办法,省粮食庁向粮食部包干比例为90%,各地、市向省粮食厅包干比例确定为93%,留3%调剂平衡一定三年”不变。大部分地、市粮食局在省核定的比例以内,也对所属各县、市粮食局核定征购基数包干比例,完成征购基数的可得全部超购加价款,没有完成征购基数的,由地、市粮食局出7%、省粮食厅出3%分担弥补。1982、1983年两年福建由粮食部核销加价款21558万元,应支付粮油加价款20057万元,结余1501万元,归省转入有关专用基金使用。
  1984年,三明市和建阳地区仍沿用粮食征购基数包干办法,其他地市提前改为”倒三五、六五”(即35%按统购价,65%按加价)比例计算收购价。1985年以后,全省粮食收购都按“倒三七”(即30%按统购价,70%按加价)比例价收购。]984年至1987年粮食年度共核销粮油超购加价款55594万元,其中1985年至1987年粮食年度加价款改由财政部转省财政厅核拨38763万元。
  (三)提价补贴
  1978年以后,粮油统购价先后提高,至1987年止,销售环节由财政厅给提价补贴80775万兀。
  (四)地方财政专项补贴1980年至1987年共21745万元。
  1、奖售粮差价补贴共11378万元。其中1980年至1984年烟、酒粮差价补贴2658万元,1982年至1983年猪粮差价补贴1577万元,1983年至1985年甘蔗粮差价补贴7041万元。
  2、粮油议转超、议转平差价补贴。1980年至1984年粮食差价补贴3280万元,1986年食油差价补贴180万元。
  3、1985年至1987年贫困乡合同定购粮食改议价收购,补贴2256万元。
  4、其他各项补贴4651万元。其中1982年以麦向湖南换米差价补贴410万元;19811983年从上海调入进口大米差价补贴375万元;1984年福、厦两市发展多种经营补助245万元;1985年经营费用补贴751万元;1985年地市财政补贴324万元;1985、1986年收购花生“倒三七”与“倒四六”差价补贴370万元;1987年粮食预购定金利息补贴171万元;1的7年调入粮油由县(市)财政负担的(每50公斤1元)补贴款13的万元。
  (五)国家专项补贴
  国家专项补贴共1023万元。其中1981年至1987年国家储备粮油费用补贴913万元;1984年粮食年度超包干多购多调粮食(每0.5公斤0.022元)费用补贴110万元(财政部1987年11月核定该项应补贴金额为565万元,1985年预拨110万元,其余至1988年拨入。
  1953~1987年35年间,国家补贴粮食企业共计41.12亿元(其中:商业平价企业亏损补贴19.23亿元,提价补贴8.08亿元,超购加价补贴11.53亿元,地方财政专项补贴2.18亿元,国家专项补贴0.1亿元),除去用粮油工业、议价、粮食运输等企业利润4.79亿元抵补外,实际补贴36.33亿元。此外,国家还拨入更新改造资金和简易建筑费等专用资金1.77亿元(未包括基建部分的基本建设资金拨款)。
  (六)企业经营管理
  35年来,省粮食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四次成绩比较突出:
  第一次,1963年为扭转不合理亏损,开展以“降低商品流通费用、减少损耗、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增加盈利、保证质量、提高出品率”为中心的改善经营管理的群众运动,省粮食厅和各级粮食部门都建立了领导小组。同年2月13日杜锷生厅长在全省粮食局长电话会议上,提出当年粮食商业和粮油工业各项财务指标,要逐级落实,并从各个流转环节抓经营管理,提高各项业务工作质量,使本年度全省粮食商业企业亏损4973万元,粮油工业利润542万元,分别比指标减亏27万元,增盈153万元。
  第二次,1978年根据商业部部署,下达国务院关于减少粮食企业亏损的指标,专门召开全省粮食局长会议进行动员,分配任务,讨论措施。会后,各级都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指标,定期评比。于是,一个群众性的扭亏增盈活动在粮食企业内全面展开,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第三次,1982~1985年,全省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1227个粮食企业都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至1985年11月统计,经验收合格的有1224个,普遍调整充实了企业领导班子,加强了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提高劳动效率,特别是经过简政放权、经济体制改革和财经纪律大检查,企业增添了活力,财务管理得到了加强。1986年议价企业、粮油工业、运输企业的利润都比整顿前的1981年成倍增加。
  第四次,1987年根据国务院部署,省粮食厅在龙海县召开全省粮食局长会议,随之在全省粮食系统内全面开展“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省粮食厅厅长杨文义主持会议,庄飞云副厅长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增产节约粮食1亿斤(5000万公斤),节约费用1000万元,增加利润1000万元。简称“一个亿、两个千”。此外,全省还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城镇粮店实行批零差,一些仓库试行找租制,小型企业试行租赁,大部分粮油加工厂实行价拨经营,有的企业还建立了横向经济联合体。这一年顺利地完成了“双增双节”原订的指标,全省粮食系统增产节约粮食6180万公斤,盈利企业增加利润1654万元,节约费用956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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