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688 |
| 颗粒名称: | 三、各种差价 |
| 分类号: | F327.57 |
| 页数: | 3 |
| 页码: | 268-270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1953年以后,福建省实行了粮食统购统销,粮食价格由国家统一管理。为了防止粮价暴涨暴跌,批零差价和季节差价一度被取消,而购销差价、地区差价、品质差价和品种差价政策则被继续执行。购销差价方面,大米的差率在恢复时期规定为5.60%,在1954年后逐步提高,1961年城市粮食卖价未随着购价提高而相应调整,市场出现了价格倒挂。地区差价方面,福建粮食生产不平衡,所以曾经安排地区差价,但在50年代初产地粮食收购价很低,导致产销地差价悬殊过大,之后居于调整。在品质差价方面,省先后对各品种粮食的等级差价进行规定,如大米等级之间的差率曾达到3.5%至4%,黄豆等级之间的差率为0.5元。在品种差价方面,不同品种粮食之间的差价是根据该品种供求情况具体安排的。 |
| 关键词: | 福建省 粮油价格 各种差价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