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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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679
颗粒名称: 一、体制
分类号: S816.8
页数: 1
页码: 2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1980年代至1987年期间对饲料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政策扶持。1980年,福建省对17个重点市县的饲料公司实行财务“一条鞭”管理,从1985年起,将原由省一级统一管理的粮食财务下放到县、市管理。1984年,国家对饲料企业实施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减税、免费和优惠贷款、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1985年,福建省政府发布《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对新建或原有的饲料企业实行免税或减半税等优惠政策。此外,计划部门每年还应安排一定外汇支持引进等项目。到1987年,多数饲料企业实施利改税或经营承包责任制。
关键词: 福建省 财务管理 政策扶持

内容

1980年1月1日,省粮食局对福州、闽侯、厦门、同安、漳州、龙海、长泰、泉州、惠安、三明、永安、建阳、南平、邵武、龙岩、宁德、莆田等17个重点市县饲料公司实行财务“一条鞭”管理,饲料的生产、经营由省饲料工业公司统筹规划,计划管理。1985年1月起,根据省粮食厅、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粮食企业财务体制改革试行办法》,把原由省一级统一管理的粮食财务下放到县、市管理。
  1984年8月,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商办工业的报告》,国家对饲料企业从财政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1)国家对饲料加工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饲料工业企业免征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按规定批准后,给予定期减税照顾。对必须进口的原料、设备,适当减免工商税和海关税。(2)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小型饲料工业,除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外,不再缴纳承包费。(3)饲料企业税后留利。各级饲料公司适当集中一部分,用于补助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其余全部留给企业,企业各按一定的比例建立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和后备基金,并用折旧基金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使用。(4)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计划内安排一些对饲料工业所需的贷款,在额度和还款期限上给予适当照顾,用于发展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进饲料工业的技术进步,加速技术改造。1985年3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中,对新建的国营、集体以及农民联办、自办的饲料厂,给予三年免征产品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三年免征期满后生产销售的饲料,继续免征产品税,于1990年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原有的饲料厂生产销售的饲料免征产品税,于1990年前减半征收所得税。从1985年到1988年三年,每年由省贴息发放5000万元贷款,扶持饲料工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积极引进优良畜种、苗种、草种、饲料添加剂和先进技术设备。计划部门每年应安排一定外汇支持引进。凡引进这些项目,三年内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到1987年止,多数饲料工业企业实行利改税,个别饲料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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