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饲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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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665
颗粒名称: 第十二章 饲料
分类号: S816
页数: 19
页码: 232-250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省饲料的情况,其中包括了饲料生产、饲料科技、饲料销售、经营管理等。
关键词: 福建省 饲料

内容

第十二章 饲料
  饲料是发展畜牧业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需要大量的动物性食品供应市场。饲料工业的兴起,是现代化畜牧、水产养殖业的需要,必须及时为畜禽鱼类养殖各生长阶段提供质优价廉的配合饲料。按福建历史传统,都以小农经济式的分散家饲禽畜为主,用简单的传统饲养传统饲料,其营养不平衡、生产周期长、耗料多、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不能产出大量肉食品,早已不能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1949年以后,尤其在1956年后逐渐建立起全民、集体所有制的饲养业,但也未有专门的饲料工业,只由粮食部部门提供粮油加工的副产品、机制粗饲料加以少量粮食作饲料,仍跟不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广辟饲料资源,积极发展配合、混合饲料生产,搞好供应,为发展畜牧、水产生产服务”的方针,逐步兴办配合饲料工业,同时积极开展对饲料的科学研究,实行专业化经营。到1987年,全省建成中小型配(混)合饲料加工厂142座,年双班生产能力为119.26万吨,其中粮食系统76.62万吨,占64.24%;农业、水产、商业等系统为42.64万吨,占35.76%。同时在泉州兴建一座年产1000吨的L-赖氨酸盐厂,在莆田糖厂中试基础上建成1000吨级核酸酵母厂一座,使饲料工业初具规模。1987年全省各系统共计产销配、混合饲料60万吨,占全省年用量14.92%,饲料工业已从单一饲料生产发展到配、混合饲料生产阶段。福建饲料工业虽然起步较晚,至近12年间才蓬勃兴起,但它已大大促进了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使市场副食品供应得到了改善,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较为显著。
  第一节 饲料生产
  福建饲料生产有其从粗到精和从非专业到专业的发展过程。80年代新兴的饲料工业,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加工生产出符合一定规格标准的饲料产品或为饲料生产提供原料。随着动物营养学、生物化学的发展和饲养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饲料工业相应由生产单一饲料发展到生产混合饲料,进而发展到根据不同饲养对象的生理特点、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按照各种科学配方,加工生产出营养齐全、平衡的配合饲料,使饲料效率成倍提高。一、青粗饲料
  福建历史上农民饲养畜禽的传统饲料均为青粗饲料,一般以植物藤梗、茎块、青菜,加上泔水拌和糠麸或部分粮食为主。沿海一些县以甘薯及其藤叶为饲料,山区一些县多用稻谷作饲料,品种单一,营养成分不全,饲养方法不科学,生产周期长,效益低。所以有“斤鸡斗米”、“养猪为过年”、“养长命猪”等俗语。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在国营商业领导下的自由贸易政策,国家粮食部门只负责军队马料供应。只有私营粮商以少量糠麸作为饲料零星销售。1953年12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在国家严格监督和管理下,糠麸等粮食加工的副产品由粮食部门委托私商代销,所有私营粮油加工厂只能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加工,不得自购原料,自销产品。到1956年所有粮食商行、粮油加工业及其副产品——饲料的产供销,全部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饲料粮也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统一经营,从1957年至1978年,除农户按统购统销政策留下饲料粮外,国营粮食商业供应城乡饲料粮(含收购生猪奖售粮)46.2万吨。
  福建在1956年饲料粮纳入国家统一经营后,开始发展混合饲料生产。先是一些国营农场、饲养场、国营商办饲养场、畜禽良种场建立了简易混合饲料车间,生产简单的混合饲料,自产自用。国家粮油工业也逐步开展粮油副产品的综合利用。1959年起,因陋就简,改建、扩建一批简易的饲料车间,用稻壳配以糠麸等生产混合饲料,称为统糠,又因稻壳配量不同,有“五五”、“四六”、“三七”统糠或称为一号糠、二号糠之别,如“四六”统糠,稻壳占60%,其余40%由榨油后的糠饼或细糠、碎米、砻下糠、麦麸等组成。这些混合饲料,粗纤维均超过18%以上,仍属粗饲料。
  1971年以前粮油工业的饲料车间一般只用碾米机碾碎。从1971年起,福州、福清两个粮油机械厂分别研制锤片式饲料粉碎机成功。福州粮油机械厂生产的“FSP560型”饲料粉碎机,配30千瓦电机,生产能力每小时0.5吨,1977年经粮食部鉴定定型。福清粮油机械厂生产的“闽500型”饲料粉碎机,配电机13千瓦,每小时生产能力0.3吨。批量生产后,均被全省各饲料车间普遍采用。
  全省粮油工业机制粗饲料生产能力逐步提高,从1959年的2万多吨,发展到1962年4.1万吨,1965年8.93万吨,1970年11.47万吨,1975年37.64万吨。
  为了广辟饲料资源,各级粮食部门协同农业部门积极发动群众种植、利用青粗饲料,协助社队安排落实饲料地,推广高产饲料,调剂推广优质青饲料种子,并合理利用水面种植水浮莲(水葫芦)、日本水仙、水花生浮萍和大米草等水生饲料。1963年至1965年粮油工业企业和科研单位先后派出加工、科研人员到广东南海县和浙江省参观学习生产粬种和青贮技术,推广利用蔗渣、藤梗等发酵为饲料。
  这一时期的粗饲料,对促进福建饲养业的发展,曾起到积极的作用。但由于饲料工业生产能力低,设备差,饲料生产只局限于国营粮油加工厂中附设一些统糠车间,用简陋设备进行生产,饲料工业一直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
  二、配合饲料
  1978年3月,省革委会在福州召开全省养猪工作会议,决定在城市、工矿区的周围建立一批养猪基地,兴办半机械化、机械化饲养场的同时,在省、地、市及养猪基地县的粮食部门成立饲料公司,粮站设饲料加工管理供应站。饲料公司的主要任务:一是统一管好、用好和合理分配国家掌握的可用作饲料的各种副产品;二是大力开辟饲料资源,积极生产配合饲料,搞好饲料加工配方科学研究和技术指导;三是为社队群众粉碎加工各种饲料,积极帮助社队发展饲料加工机械化;四是做好社队提留的饲料粮的管理和返销工作。同年8月,省编制委员会批准了省粮食局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三明、永安市、龙岩、闽侯、莆田、惠安、同安、邵武、建阳、宁德县等七市八县粮食局成立饲料公司,福州市郊区、环城区和厦门郊区成立饲料站,其他各县粮食局设立饲料组。
  1979年1月,省粮食局转发了商业部《关于大力开展饲料工作的通知》。除上述七市八县外,龙海、长泰县也相继成立了饲料公司,积极筹建饲料工业,开展饲料科研,发展饲料经营业务。
  同年继北京、上海之后,福建粮食部门开始兴办配合饲料工业,根据各种畜禽鱼类生长发展的营养需要,按照科学配方,加工生产营养齐全、平衡的配合饲料。随后农业、水产、商业、侨办等系统,陆续建立了一批配合饲料工业。
  1980年,省粮食局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指示,为使新兴的饲料工业能较好、较快的起步,安排原粮5000吨,省计委安排化肥指标1000吨兑换花生饼加工配合饲料,开展“料肉”挂勾试验工作。另安排商业、农业系统良种场的纯良种猪补助饲料粮5500吨。1980年1月1日起,省饲料公司对辖属的重点市、县饲料公司,实行财务一条鞭管理,为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创造了条件。1979年至1980年共筹集各项资金471万元,安排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龙岩、宁德、莆田、龙海等9座配合饲料厂和12座简易车间以及办公室、宿舍、仓库、门市部等基本建设工程。到1981年初,泉州配合饲料厂基本建成投产,漳州配合饲料厂开始安装设备,其他各厂都在积极建设中。同时,开展“料肉挂勾”试验,按农户交售毛猪的重量,相应供应配合饲料。这一办法,对推广配合饲料,促进生猪生产起了良好作用,突破了单一饲料和传统的饲养方法,初步显示新兴饲料工业的生命力。1981年初,省饲料公司召开全省饲料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1981)13号文件关于“今后应特别加强饲料工业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农牧业副产品,提高饲料利用率,使我国有限的饲料能生产出更多的产品”的指示,继续安排纯良种猪补助饲料粮5500吨和专项饲料粮7250吨。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拨款200万元,用于续建9座配合饲料厂。同时,实行国营、集体、专业户并重的经营原则。饲料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逐步健全,饲料配方研究从猪料发展到肉鸡、蛋鸡、肉鸭、蛋鸭、奶牛和鱼虾饵料等多种项目。
  1982年。省粮食厅发出《福建省饲料管理办法》,积极解决饲料生产原料问题。由省、地安排外汇302.63万美元,委托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进口玉米2.14万吨。在抓紧生产配、混合饲料的同时,相应开展预混合、浓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应用,逐步向配方科学化、产品系列化、品种多样化、质量标准化努力。1979年至1982年全省生猪生产逐年发展,平均每年达690万头,出栏率提高到60%。全省人均猪肉消费量,由1979年的9公斤上升到1982年的12.5公斤。
  南平市有15万人口,原来主要靠省外调进冻肉供应。1977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应的猪肉达不到0.5公斤。1981年全市6个商品猪场交售生猪1.27万头,饲养期10个月,场场亏损。1982年各商品猪场改用配合饲料喂养后,饲养期平均缩短一半,平均每头重达82.5公斤以上,当年向食品公司交售的生猪增加一倍,场场扭亏为盈。到1984年,商品猪基地场发展到9个,交售生猪增长三倍,盈利13.6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全年猪肉占有量达26公斤,全年供应新鲜猪肉263天。
  1983年,全省粮食部门饲料企业贯彻落实省政府扶持七市八县专业户养猪和商品猪基地生产问题和《关于改善福、厦两市副食品供应座谈会纪要》,组织饲料原料保证专业户、商品猪基地的饲料供应。年底,省粮食厅先后在闽侯、将乐县召开现场会,推广闽侯县饲料工业公司军民联办养鸡场和将乐县经营议价饲料做到国家不贴粮、不贴钱,企业和饲养者都有利的经验。
  1984年,饲料工业生产首次列入国民经济计划。饲料工业建设由抓重点转向点面结合;饲料科研开始和生产经营相结合;饲料经营从“统”、“管”向多渠道、开放式经营转变。全省粮食部门饲料企业和粮油工业生产饲料35.43万吨,其中配合饲料12.41万吨,比1983年增长40%。并引进新加坡鸡浓缩精饲料0.3万吨。
  1985年3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中,进一步强调以饲料工业为突破口,加快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规定了对饲料工业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并在三年内,每年由省贴息发放5000万元贷款,扶持饲料工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9月,省粮食厅在龙海县召开全省饲料工业会议,针对全省饲料资源少而分散,玉米、饼粕主要靠省外购进,畜禽集约化饲养程度低等实际情况,提出饲料工业建设应坚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保证重点,点面结合,新建、扩建和改建相结合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建厂规模坚持大、中、小相结合,以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在厂点布局上,应充分考虑饲养条件、资源条件和交通运输条件,合理布点,便于供应。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赋予“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战略决策中,把畜牧业和渔业列入“念好山海经、建设八大基地”的两大基地,把种苗和饲料作为基础建设的重点。1985年粮食部门建成配合饲料厂39座,年生产能力(双班计)23万吨;门市部136间;仓库87座,仓容量4.75万吨;所属饲养试验场规模为:猪4047头,鸡35.5万只,鸭3.78万只。全年饲料工业总产值(20年不变价)5105.02万元,总产量13.91万吨。其中:粉状配合饲料9.38万吨、颗粒状配合饲料0.9万吨,混合饲料2.95万吨,浓缩饲料342吨,添加剂885吨,上交利税总额203.26万元。加上其他粮油工业企业所生产的饲料,总量达38.34万吨。其中配合饲料21.61万吨,比1984年增长74%。
  1986年全省粮食部门生产饲料47.69万吨。其中配合饲料28.27万吨,占总产量59%,比1985年增长31%。
  到1987年底,全省有59个市县粮食局成立了饲料工业公司,职工达2757人。用于饲料工业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拨款累计2794万元(其中饲料工业投资1419万元与商业部合建泉州赖氨酸厂的投资半数1375万元),安排贷款累计5888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达4479万元,企业利润累计4048万元。全省粮食部门在54个市、县建成55座配合饲料厂(车间)。年单班生产能力万吨以上有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连江5个厂,5000吨级的10个厂,3000吨的28个厂,2000吨的5个厂,简易车间8个。年双班生产能力达41.2万吨;当年生产配混合饲料24.67万吨。饲料生产正向质量标准化、配方科学化、产品系列化发展。
  粮食部门除饲料工业企业外,粮油工业企业也积极生产粗饲料和配、混合饲料。1987年全省粮油工业企业附设的饲料车间,年单班生产能力35.42万吨(其中配混合饲料生产能力10.14万吨)。1980年后,为适应畜牧业发展的需要,粮油工业企业也开始生产配、混合饲料,其产量从1980年的0.87万吨发展到1987年10.74万吨。其中自产自销的饲料达7.64万吨,(统糠2.4万吨,配、混合饲料5.24万吨)。
  1987年全省粮食部门的饲料工业和粮油工业企业共生产饲料47.36万吨,比1981年增长1.1倍,其中配合饲料34.86万吨,占总产量73%,比1981年增长15倍。
  三、饲料原料
  现代配合饲料一般是由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矿物质饲料与饲料添加剂所组成。其主要原料是粮食,常用的有玉米、高粱、大麦等谷物和薯类、糠麸等,饲料行业称为能量饲料。其主要营养成份为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为畜禽饲养动物提供热能,在配合组成中占60—70%。其次为各种蛋白质含量特别高的物料,主要有各种豆类籽实、花生饼粕、鱼粉、血粉和饲料酵母等,占20—30%。矿物质饲料,是为满足畜禽对钙磷钠等矿物质的需要而添加的,常用的有骨粉、磷酸氢钙、石粉、贝壳粉和食盐等,用量占2—8%。饲料添加剂是提高畜禽生长效能与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是现代配合饲料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包括有完善和平衡饲料营养的维生素、氨基酸、微量元素等营养性添加剂和抗菌素、促生长剂、驱虫保健剂、抗氧化剂、防霉剂等非营养性添加剂,种类繁多,性质各异,用量很少,一般占配合量的1一3%。
  福建人多地少,饲料粮紧缺,尽管粮食逐年增产,但人均占有量低。除闽西、闽北粮食主产区能提留一些饲料粮外,沿海缺粮地区还不能满足口粮需要,农村提留的饲料粮,从统计数字看,1979至1987年平均每年47.3万吨,但估计实际用作饲料的只有30万吨左右,全省粮食部门平均每年只供应8170吨,与饲养业需要差距很大。以1987年为例:全年出栏生猪665.12万头,母猪50万头,出栏家禽5886万只,禽蛋产量9.44万吨,奶类产量5.09万吨,共需饲料400万吨。而当年全省饲料总产量60万吨,仅及全省饲料总需要量的15%,大部分靠农户自留饲料粮、加工口粮的副产品、种养青粗饲料和从自由市场购买饲料解决。
  福建饲料工业生产所需原料,主要来自国外进口、省外调进和省内调剂。1982年由省、地安排外汇302.63万美元进口玉米2.14万吨。1983年省政府个别领导人决定进口玉米4万吨,由华闽公司在香港订购泰国B级玉米4.39万吨,因质次价高,损失500多万元。1985年,国务院帮助把本省调整出来的农村产业用粮30万吨,换调吉林玉米作饲料,分3年使用。1985至1986年实际耗用22.8万吨,余额7.2万吨,于1987年继续使用,粮源由福建自行解决,差价款由中央财政拨补。这年从澳大利亚进口小麦3万吨,还向吉林、河南、河北、山东等省采购大量玉米、饼粕、麦皮、麸粉等原料。从1982年起,全省每年从城乡销售节余指标中,调剂出平价原粮0.5万吨至1.5万吨加工饲料,又每年安排供应禽畜纯良种补助粮5500吨。粮食部门饲料工业企业生产耗用的议价部分原料,1985年占38.15%,1986年上升为61.94%,1981年又增为66.6%。
  1980年至1987年,省计划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共拨付化肥4万吨向农民兑换饼粕,其中分配给粮食部门饲料工业的有2.75万吨。同时,降低收购油料加工退饼比例,从1983年起,退饼比例由80%改为50%,超购退饼原定40%改为全部不退,以补救饲料生产中饼粕原料的不足。
  第二节 饲料科技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后,福建开始着力发展饲料科学研究机构。1979年省饲料公司设立饲料科学研究室。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1984—2000年全国饲料工业发展纲要(试行草案)》后,由蔡宁林副省长负责科技发展规划,跨系统、跨部门地组成饲料科研专业组,由福建农学院、水产学院、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省水产研究所、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以及各级农业科学研究所和粮食、商业、林业、化工、医药等所属的众多科研单位构成。1985年3月,省饲料工业公司科学研究室扩大成立福建省饲料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畜禽鱼虾饲料配方研究、饲料工程工艺设计、饲料资源调查研究、检验化验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检化验室除配备常规分析仪器外,还购量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等检测设备。到1987年全系统61个饲料厂(车间),有31个厂建立化验室,设备价值63.01万元,使用面积1176.76平方米。科技人员73人,其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34人,中专28人,形成了一支初具规模的饲料科技队伍。他们认真贯彻“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紧密结合生产,广泛开展饲料科学研究,积极应用科研成果,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为发展福建饲料工业而辛勤劳动。
  一、资源调查
  1980年,省饲料公司承担省科委下达的《配合饲料资源普查》项目,经过3年时间,对全省已被利用和可供利用的饲料资源进行了初步调查,采集了样品,并委托北京营养源研究所和福建省中心检验所进行饲料营养成份检测。经归类编码核对换算,筛选出184种饲料的常量营养成份,共2346项数据;92种饲料的氨基酸,共1365项数据;10种饲料的微量元素,共91项数据;还检测一些饲料的维生素及畜禽医药。1983年,国家下达“六五”(1981年至1985年)期间科技攻关项目子项《福建省配合饲料资源调查研究》,由省饲料工业公司为主,有关8个部门配合,于1984年9月组成饲料资源调查办公室。随后,由省科委牵头,召开了配合饲料资源调查研究协作会议组织调查。1985年6月,省科委受商业部科技司的委托,在福州对该项目进行评审认为,基本查清了全省饲料资源的主要品种、数量及分布、营养成份、开发利用情况和存在问题,为研究开发配合饲料资源,制定长期规划,发展饲料工业提供了科学依据。
  1985年种植有甘薯、木薯、蕉芋共426.9万亩,可部分地取代玉米作为能量饲料。全省马尾松面积847.7万亩,年生长量720万立方米,总积蓄量1.17万立方米,每年采伐原木所丢弃的枝叶可产生几十万吨松叶粉,是优质的天然饲料添加剂和着色剂;林产化工年产松节油1万多吨,如经提取维生素E,既可提高松节油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又可促进医药工业和畜牧业的发展。食盐、贝壳粉、石粉已被广泛使用。福建动物性蛋白质饲料,除蚕蛹外,其他动物性蛋白质饲料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年产低值小杂鱼、蚬、贝、藻类约40万吨,可作为鱼粉等原料。畜禽和水产品加工厂的下脚料约10万吨,可生产肉骨粉、血粉、羽毛粉。制糖、酿造、医药工业所剩大量糖蜜、蔗渣、滤泥、酒槽、酱渣、豆渣、药渣,均可生产单细胞蛋白,或经处理后在配合饲料中利用。但是由于这些资源品种繁多,零星分散,季节性强,含水量大;集运保鲜又较困难,而且生产技术复杂,投资大,成本高,目前开发利用的不多。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这些资源的发掘和利用有着广阔的前景。这个项目1986年获国家计委、经委、科委、财政部的荣誉证书和省政府的科技进步三等奖。1987年获商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饲料配方
  (一)“肉猪配合饲料研究”,为1980年省粮食厅下达的项目,由省饲料公司、福州市饲料公司、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共同承担完成,1982年10月通过鉴定,1982年获省人民政府科技成果三等奖。该项目利用外省玉米和本省资源,按肉猪生长不同阶段营养需要,设计出3种不同能量与蛋白水平的配合饲料配方。试验结果:小区试验经120天试验全期,日增重5犯克,料肉比3.45:1;中区试验经123天试验全期,日增重514克,料肉比3.82:1;大区试验经132天试验全期,日增重500克,料肉比4.26:1,提高了出栏率。该配方由福州配合饲料厂生产,注册商标为“玉兔牌”生长猪配合饲料,1986年评为福州市优质产品。
  (二)“蛋鸭配合饲料研究”,为1984年省粮食厅下达的项目,由福州市饲料工业公司承担。1985年通过鉴定,获福州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该配方由福州配合饲料厂生产,注册商标为“玉兔牌”产蛋鸭配合饲料,在福州市郊区琅岐乡红旗畜牧场进行圈养蛋鸭试验。经300多天饲养实验,蛋鸭群体素质好,产蛋率高而稳定,年均产蛋率71.8%以上,提高6.6%;料蛋比为3.1:1,比传统饲料省耗0.6%,产蛋数量每只年平均262个,比对照组增加10.1%。
  (三)“肉鸭(半番鸭)配合饲料研究”,为1985年,省粮食厅下达的项目,由福州市饲料工业公司承担,1987年8月通过鉴定,认为该饲料配方营养水平合理,用于圈养的肉鸭,经过56天饲养,增重快(平均月增重28.4~29.0克),羽毛生长均齐丰满,饲料报酬高(肉料比1:2.78~2.83),比传统饲养法可提前三分之一时间出栏,每只鸭可节约耗料1.5公斤以上,节约投料成本0.5元左右,填补了省内半番鸭饲料配方的空白。
  (四)“肉鸡配合饲料研究”,为1984年漳州市饲料工业公司与福建农学院漳州分院合作试验取得成功。饲养红布罗鸡,料肉比为2.4:1,获龙溪地区行政公署“推广奖”和漳州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同年,省饲料工业公司在福州“八四”鸡场进行鸡浓缩饲料(新加坡产)验证试验,饲养肉鸡3912只,饲养期56天,死亡率2%,平均羽重1.8公斤,料肉比为2.14:1。
  (五)“浓缩料提高稻谷养猪效果试验”,为1986年省粮食厅下达项目,由建阳地区饲料工业公司、建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邵武市饲料工业公司共同承担,1987年1月通过验收。该试验的浓缩料是以本地资源较多的油料饼粕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的。使用浓缩料的试验组比对照组,增重大28.65~100.97%,单位增重料耗节省24~30.1%,饲料成本费用降低9.66~19.2%,胴体瘦肉提高5.14%,产稻区有推广应用价值。
  三、试验场点
  在饲料配方研究的基础上,把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福建农学院、水产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省水产研究所、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省畜牧局、省饲料工业公司系统,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一批饲养试验点。如农牧结合、草山草坡、水产养殖、营养需求试验点和猪禽鱼虾饲养实验场等。在这些场点选择优良种苗,进行饲养试验,以验证饲料质量,并作为推广配合饲料和科学饲养的示范场。
  全省粮食部门饲料企业先后建立畜禽鱼饲养试验场18座。其中省饲料科学技术研究所实验场,建成小型配合饲料加工车间1座,猪、鸡、鸭舍13座,鱼池7口。1987年进行猪、鸡、鸭的预混合饲料配方研究,同时进行罗非鲫鱼、鲶鱼、鲢鱼、草鱼养殖试验。全省基层粮站、粮油食品厂,多数也建有养猪场。1984年,福州市饲料工业公司与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联合筹办科研生产联合体“福州八四鸡场”,当年投建,当年出鸡7.58万只,创产值43.61万元,净利9.94万元。1984年至1987年,先后完成了中试规模近30万只肉鸡的配合饲料配方中试任务,为市场提供鸡鸭近60万只,蛋品20万公斤。1985年,福州市饲料工业公司又同郊区湖塘村联办“福州八五渔牧试验场”,规模为年出栏瘦肉型猪2000头,肉鸡、肉鸭5万只,饲养蛋鸡、蛋鸭各1万只,饲养种猪120头,养殖淡水鱼60亩。1987年,该公司同福建淡水水产研究所联合进行高密度放养罗非鱼试验,在60亩水面中试养20亩,每亩产量1.9吨,获得好收成,被省科委列为1988年“星火计划”项目,安排在1000亩池塘搞高产示范。
  四、工艺及设备
  (一)“冷水制颗粒配合饲料研究”,为1984年省粮食厅下达的项目,由龙海县饲料工业公司承担完成。采用新配方新工艺,生产出来的饲料,色泽美观,颗粒整齐,硬度适中,适口性强,但控制水份操作要求较严。养猪,饲养期由8个月缩短到5个月,每头均重75公斤,日增重500克,料肉比4:1。1984年至1985年,生产蛋鸭颗粒配合饲料8119吨,产值324万元,创利润27.1万元。该产品经工商部门注册为“千里马”牌6#蛋鸭颗粒配合饲料,畅销厦门、晋江、广东潮州、汕头等地。1986年获商业部优质产品称号。
  (二)“SLP85型饲料颗粒膨化机”,为1985年省经委下达的项目,由省南平粮油机械厂承担,1987年11月通过鉴定,确认“该产品为第一类产品,其水平为国内先进,”“该机适用范围广,既能加工鱼用膨化浮性饲料,又可生产沉性饲料及多种畜禽饲料,其结构简单合理,整机性能良好,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电耗较低,产量高,操作使用较方便。”1985年至1987年新增产值26.6万元,增税利17.6万元。
  福建饲料机械制造业起步迟,基础差,1971年,福州、福清两地粮油机械厂开始研制锤片式饲料粉碎机取得成功,时产能力分别为0.5吨和0.3吨产品,虽被各饲料厂采用,但成套加工设备,多从北京、江苏、辽宁省市购进,机械工艺性能差(如配料秤的动态称量精度为三百分之一,国外的电子枰精度可达千分之一,国产的混合机密封性能差,残留超过百分之一,国外的残留可达千分之一),而且缺少大中型配合饲料厂配套的颗粒机。从1985年至1987年全省农业、水产、粮食部门共用外汇936.2万美元,引进饲料机械设备14项计16条生产线和1台单机。其中有:台湾宜大、天维机械制造厂的鱼虾饵料生产线8条;美国MEC、CPM配合饲料机组1台、制粒机组1台、预混合机1台(单机)、饵料生产线1条;瑞士布勒公司预混合饲料机和制粒机组各2套;日本产饵料加工机组一套。引进的这些技术设备,大都具有70年代、80年代初的水平,机械性能较好,混合机密封性能高、残留低。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了现有企业,扩大了生产,投资省、见效快,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例如:原来养殖鳗鱼、对虾养殖所需饵料,全靠进口;现在有年产鳗鱼、对虾饵料4万吨,可基本满足2800亩鳗鱼和21万亩对虾的养殖需要,而且质量达到先进水平。颗粒配合饲料产量,从1985年的8991吨,提高到1987年的33853吨,增长2.77倍。
  此外各级饲料企业都注重联合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组织专题讲座,研究新配方,开发新品种,一一在试验场、饲养场、专业户中做好试验,邀请有关专家、饲养员参加小结座谈,了解试验情况或实地参观,交流经验,推广饲料与饲养的科学知识。省饲料工业公司1982年在漳州举办配合饲料知识培训班,1985年7月委托福建农学院办一期微电脑筛选饲料配方培训班。省饲料工业公司多次邀请美国大豆协会、瑞士布勒公司、福建农学院、无锡轻工学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讲解“饲料配方”、“饲料加工工艺”、“畜禽鱼营养”、“饲料添加剂”等技术知识。
  第三节 饲料销售
  一、办法
  1978年省,财贸办公室规定,饲料公司生产的饲料,本着“先国营、后集体;先集体,后社员”的原则,按计划供应给国营(包括畜牧场、机关、部队、工矿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和社员,以饲养头数定量,发证供应。1980~1981年在七市八县试行“料肉挂勾”政策。即由食品公司、饲料公司、饲养场(户)签订经济合同书,饲养场(户)在期限内向食品公司交售一定数量的生猪。食品公司相应按规定的数量、价格、期限收购,饲料公司则按规定的品种、饲料质量、价格,凭食品公司收购生猪量的凭证予以供应。1981年12月按省政府《关于生猪生产、收购供应工作的规定》,有生猪生产任务的场户要留足饲料粮,每头菜猪1年25公斤,每头母猪100公斤。
  从1982年起,全省实行生猪定购基数,全年任务130万头,“一定四年”不变。凡年提供商品猪20头以上或饲养母猪5头或年提供仔猪65头以上,并向国家签订产、销合同的,都可作为养猪专业户。凡年提供商品猪10~20头或饲养母猪3~5头或年提供仔猪40头以上,并向国家签订产、销合同者为养猪重点户。其饲料销售规定:菜猪按收购,每公斤毛重供应配合饲料3.5~4公斤或原粮2.5~3公斤,也可按平价标准加价50%收购以抵饲料。每头母猪每年供应配合饲料600公斤或原粮360公斤,或补原粮平议差价,三者由生产者自由选择。议价粮转平价粮,由省财政厅拨给差价款。
  1983年4月,省商业厅、财政厅、粮食厅就七市八县扶持专业户养猪和商品猪基地生产的几个问题发出通知。通知规定,平价收购专业户菜猪,每公斤猪售予3.5公斤配合饲料,以每50公斤少亏价17.5元供应(少亏价即按议价扣除每50公斤国家补贴6元后的价格),采取全头供料,购半留半(即购的部分按国家牌价收购,留的部分按议价收购或由生产者自行处理,两者均按数供料);商品猪基地的菜猪则实行“料肉挂勾”,全头平价收购,每公斤毛重供应平价配合饲料3.5公斤。不论专业户和基地收购都不再享受派购奖售粮。
  1985年,省政府下达价格体系改革方案,一面放开猪价,理顺生猪购销价格,一面安排好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用的饲料粮,并给肉禽蛋和水产品生产提供配、混合饲料。当年饲料销售与产品收购、调拨挂勾,按平价供应的,经营费用由粮食部门列入企业亏损;1986年按成本价供应;1987年实行“料肉挂勾”,饲料按优惠价供应。
  1979年至1987年粮食部门除着重于扩大销售配、混合饲料和统糠外,对饲料粮的销售也作了适当安排。1979年至1987年共销售平价饲料粮(原粮,包括生猪收购奖售粮4.64亿公斤)8.63亿公斤,议价饲料粮1.41亿公斤。二、作价
  国营粮食企业根据服务生产,略有利润的原则核定饲料销售价格,从1980年开始,饲料经营实行计划内平价供应,计划外按议价或适当加价供应的政策。
  1980年1月,省粮食局发出通知:各级粮食部门生产的所有粮油副产品,以粮食为原料的工业下脚料等,统一归饲料公司经营、管理和分配。具体规定非农业销售饲料(包括供应国营商业、外贸、水产、科学研究和动物园等配混合饲料的主料),计价成本按统销计价;农业销售饲料(包括奖售、补助,兑换的配混合饲料的主料)计价成本按统购价计价。
  配、混合饲料的销售价则按成本,加利润3~5%,定出合理价格。
  1982年6月,省粮食厅规定配、混合饲料的作价原则:“依质论价、优质优价,薄利多销,在正常生产和改善经营管理的基础上要有合理的利润”。
  1985年11月,贯彻国家物价局、商业部发出《关于试行饲料产品定价原则的通知》:(1)饲料产品价格,要兼顾国家、企业、用户三者利益,本着按质论价和薄利多销的原则,按照正常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饲料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包括原料成本(含运杂费、保管费、利息、损耗等)和加工生产、储存、销售费用、税金和工商利润,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实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允许不同品种执行不同价格。凡需通过零售环节销售的饲料,允许掌握适当批零差率;不经过零售环节供应的,不得增加批零差价。用粮食、饼粕兑换饲料产品的价格,可按平价对平价、议价对议价的原则掌握。(2)饲料产品的工商利润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审批权限放在那一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价部门商定。省粮食厅、省物委在贯彻以上原则中做了补充规定:(1)饲料销售价格由市、县饲料工业公司制定。凡以平价粮、饼作原料的饲料销售价,应报市、县粮食局和物委审批。议价饲料销售价格报同级粮食局和物委备案。(2)饲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有合理的利润。利润率核定为:饲料工业利润率5~8%;饲料商业利润率3~5%。(3)饲料企业要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费用水平,搞好成本核算,严禁乱挤乱摊和重复计算成本费用。同时,要注意饲料质量和价格的相对稳定。
  粮食商业企业按计划拨付饲料企业的饲料粮,一律以本县城关为拨交地,按当地同等质量的统销价,加费用14.34%为拨交价;属省外调入的饲料粮另加省间调入经营管理费。平价计划不足部分,按议价解决。其他蛋白质饲料和添加剂自由采购,国内市场短缺的,由国家和地方从国外进口。
  第四节 经营管理
  福建饲料工业从资金短缺、粮食偏紧、饲料资源零星分散、集约化程度低等实际出发,实行多渠道集资,多种形式办厂,多种经济成分经营,以城市、工矿区的饲养场和专业户为服务重点;粮食部门饲料工业企业,遵循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经营,实行专业化生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使事业较快发展。
  一、体制
  1980年1月1日,省粮食局对福州、闽侯、厦门、同安、漳州、龙海、长泰、泉州、惠安、三明、永安、建阳、南平、邵武、龙岩、宁德、莆田等17个重点市县饲料公司实行财务“一条鞭”管理,饲料的生产、经营由省饲料工业公司统筹规划,计划管理。1985年1月起,根据省粮食厅、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粮食企业财务体制改革试行办法》,把原由省一级统一管理的粮食财务下放到县、市管理。
  1984年8月,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商办工业的报告》,国家对饲料企业从财政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1)国家对饲料加工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饲料工业企业免征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按规定批准后,给予定期减税照顾。对必须进口的原料、设备,适当减免工商税和海关税。(2)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小型饲料工业,除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外,不再缴纳承包费。(3)饲料企业税后留利。各级饲料公司适当集中一部分,用于补助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其余全部留给企业,企业各按一定的比例建立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和后备基金,并用折旧基金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使用。(4)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在计划内安排一些对饲料工业所需的贷款,在额度和还款期限上给予适当照顾,用于发展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进饲料工业的技术进步,加速技术改造。1985年3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中,对新建的国营、集体以及农民联办、自办的饲料厂,给予三年免征产品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三年免征期满后生产销售的饲料,继续免征产品税,于1990年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原有的饲料厂生产销售的饲料免征产品税,于1990年前减半征收所得税。从1985年到1988年三年,每年由省贴息发放5000万元贷款,扶持饲料工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积极引进优良畜种、苗种、草种、饲料添加剂和先进技术设备。计划部门每年应安排一定外汇支持引进。凡引进这些项目,三年内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到1987年止,多数饲料工业企业实行利改税,个别饲料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二、方式
  福建饲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以搞活经营为中心,主要是:
  (一)宣传推广配合饲料
  一是利用广播、报纸、刊物及幻灯等形式,大讲配合饲料的科学道理,宣传使用配合饲料的优越性。二是自办、联办饲养试验场,进行科学试喂,典型示范。三是扶持专业户养猪、养鸡、适度发展规模经营,增加效益,扩大影响。
  (二)积极组织原料,保证生产需要
  根据福建粮食紧缺,饲料资源零星分散的特点,采取以下几条筹集原料措施:一是开展饲料资源的广泛调查,充分利用本地资源。1987年省粮食厅又会同省物价委员会联合制定下达《福建省粮食部门粮油副产品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规定各级粮食部门所有粮油加工厂生产的平价粮油副产品,一律同平价粮油一样列入各级粮食局计划管理,除军马料和科研等少量特供外,应全部用于加工生产配混合饲料。二是狠抓议价采购。各级饲料企业领导亲自抓采购,带领业务人员到东北、华北、山东等玉米、小麦产区,积极采购玉米、麸皮、饼粕,多层次、多渠道组织进货。三是由省粮食厅安排部分平价粮作饲料。从省间调拨计划内安排调进部分玉米,同省内议购稻谷进行品种兑换,弥补饲料粮的不足;申请安排地方外汇,组织进口玉米、鱼粉、浓缩饲料等。四是提倡采购棉子饼、菜子饼、葵花子饼等低价优质蛋白饲料为原料。
  (三)开展优质服务
  一是扩大销售网点,除前店后厂销售外,在饲养业比较集中的村镇增设门市部。二是送货上门,服务上门,对国营、集体饲养场和较大的专业户,采取订立合同,分期分批按需要的品种数量送货上门,定期到场了解使用情况,征求意见。三是委托代销。充分利用粮食部门点多、面.广的优势,委托粮站、粮库、加工厂代销饲料,有些地方还委托供销社、兽医站以及专业户代销饲料。
  (四)加强企业管理
  1983年开始执行商业部颁布的配合饲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评比制度。基本内容是:对生产工艺落后的饲料厂限期进行技术改造;研究和改进配方设计,配备微电脑筛选配方;扩大使用氨基酸、多维、微量元素等添加剂;把紧原料、配方、计量和工艺操作关,原料不合格不投产,产品不合格不出厂、不销售;建立健全检、化验机构,开展质量自查、互查,省组织评比优质产品活动等制度。1984年对40个饲料企业进行了企业整顿,经验收全部合格。整顿后的企业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改革职工工资、奖惩办法等工作制度。
  1985年,各地、市饲料工业公司都成立了质量管理机构,修订了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1986年重点抓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加强产品监督、检化验和全面质量管理,省制订下发了《福建省饲料质量管理试行办法》和《福建省饲料加工企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试行)》,先后举办了配料操作和财务、统计人员短训班。当年对28个厂抽检30个词料品种,符合部颁标准的21个,占70%。1987年省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从而全面开展了饲料质量监督。龙海县配合饲料厂从产品的配方设计、生产工艺到饲养效果进行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实行目标管理。用“千里马”牌6#蛋鸭颗粒配合饲料,饲养蛋鸭具有四大特效:一是生产期长、产蛋率高,盛产期长达3~4个月,产蛋率最高可达90%以上,年平均产蛋率80%左右,比传统以稻谷为主的饲养方式多产蛋1~2个月时间,二是营养全面,母鸭健壮。饲喂此料,可以圈养,省工省料,体壮膘肥,到产蛋后期比饲喂稻谷的母鸭体重多125~250克。三是经济效益高。如龙海县紫泥乡金定村许温肖1984年饲养母鸭372只,产蛋10个月,收入14821元,支出8700元,盈利6121元,平均每只鸭纯收入16.45元。四是饲喂此料的母鸭,产蛋粒大,比传统饲养的鸭蛋,每粒重量大5~7克,蛋粒大小较为一致,蛋壳厚薄匀称,受精率和孵化合格率高,出雏率在90%以上。
  1987年全省饲料企业把“抓管理、上等级”作为工作重点之一。首先是对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现状进行调查、整理、总结,制订省先进级和基本级企业的标准,连同国家级企业标准(初稿)一起下达试行;其次是通过全省饲料企业统计质量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报表等资料进行检查分析;三是组织两次饲料产品质量抽查,一次全省饲料质量大检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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