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工品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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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657
颗粒名称: 三、加工品种
分类号: TS224
页数: 3
页码: 220-2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传统植物油料品种主要有花生、油菜籽、茶籽、大豆和芝麻等。在1956年之后,福建开始开展米糠榨油,并采用高温快速的压榨法,推广米糠榨油任务。此后,福建发展了米糠榨油设备并推广了油脂浸出法,年产米糠油逐渐增加。米糠油主要供工业用于生产肥皂,部分也供食用。1963年起,福建开始召开经验交流会,改善油品质量并建立精炼油车间。1983年,为解决花生油受黄曲霉毒素B₁污染问题,福建增设去毒车间。1985年,制定了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₁的含量标准。
关键词: 福建省 植物油料 米糠榨油

内容

福建传统植物油料品种,以花生为大宗,其次为油菜籽、茶籽,小宗油料有大豆、芝麻等。1956年6月,为开辟新油源,开展综合利用米糠榨油,由省工业厅、油脂公司、供销社联合召开第三次油脂专业会议,部署米糠榨油任务。当年,龙溪、莆田、建瓯等县先后采用土榨油车每次试榨米糠75公斤,蒸糠温度105~110℃,压榨3~4小时,出油率为9%左右,获得成功。1958年3月起在全省普遍推行。当年全省生产米糠油1097吨。1960年1月,省粮食厅全面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立即恢复米糠榨油,实行米糠综合利用》的指示,在漳浦县旧镇召开米糠榨油现场会,推广“高温快速”的压榨法。当年全省米糠油产量达到1501吨。1961年至1963年,米糠油年产量下降到500吨左右。1964年,为了更好地支持发展养猪,增加农家肥,促进农业生产,省粮食厅通知:“国家粮食部门所生产的米糠,可以不榨油,今后各碾米厂的米糠应全部按计划供应作饲料。”停止生产米糠油。1969年,省油脂不足,省革委会决定恢复米糠榨油。1970年全省米糠油产量为324吨,1971年上升到610吨。1972年,食油紧缺,米槺榨油列入购销计划。当年7月26日,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通知,完不成米糠榨油的,余油区食油调出计划不减少,缺油地区扣减调进指标。1972至1987年还增添了米糠榨油设备,推广了油脂浸出法,特别是1977年起粮食部连续三年拨给福建米糠油技术措施款共349万元,在省内分批建立了138个米糠榨油点。这些米糠榨油点相继投产后,从1978年起连续4年米糠油年产量均达2900吨以上。1982~1987年,米糠油年产量徘徊在1600~2000吨之间。米糠油主要供工业用于生产肥皂。由于米糠油含有多种维生素,营养价值较高,已部分供作食用。
  1963年8月,省粮食厅为提高食用毛油生产质量,召开全省油脂加工经验交流会,将不同设备、不同油料的加工工艺流程、先进操作法等整理成生产技术资料,要求全体厂、坊职工认真研究,改善油品质量;有条件的厂要采用“水化”工艺脱磷,一般毛油产品都必须经过过滤、沉淀后出厂,保证油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1974年起,在9个地市兴建了10个精炼油车间,使毛油经过脱胶、脱酸、脱腊、脱色、脱臭等加工达到精炼油标准,日处理能力达102吨。精炼油的数量逐年增多,至1987年精炼各种油脂达8812吨,其中精炼米糠油1327吨,占当年米糠油产量的79.6%。1983年8月,为解决花生油受“黄曲霉毒素B₁”污染问题,省投资40万元在花生产区油厂增设5个去毒车间(日处理55吨)。1985年,省粮食厅规定,供食用的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₁”的含量不得超过20PPb,符合标准方可出厂供应。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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