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649 |
| 颗粒名称: | 三、加工标准 |
| 分类号: | TS212.7 |
| 页数: | 3 |
| 页码: | 213-21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上世纪福建的粮食加工标准从1949年开始陆续规定,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并解决畸形消费问题。从每百公斤稻谷加工糙米至少达到75公斤,到1950年要求每百公斤糙米至少出92公斤白米(九二米),以及面粉等级标准。之后,福建省根据加工技术条件和粮食生产情况制定了统一规格标准米。从1954年起,恢复加工等级米、面,并规定不同档次的成品规格。不同年份还有一系列的粮食加工标准的调整与发展。1982年后,由于粮食生产和食品工业的发展,要求提高精度,加工供应高质量粮食。粮油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也得到了发展。 |
| 关键词: | 福建省 粮食加工标准 综合利用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