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运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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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625
颗粒名称: 二、合理运输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10
页码: 168-1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粮油合理运输始于1953年,从运输干线开始,逐渐发展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延伸到基层、产区和销区,形成了粮油合理运输网络。在60年代中期,发展为按经济区域组织粮油商品流通。经历了多次起落与探索后,在1984年粮油实行多渠道经营后,粮油统筹安排合理运输进入新的探索阶段。
关键词: 福建省 粮油合理运输 运输干线

内容

福建粮油合理运输的开展,始于1953年。首先在运粮的运输干线上开展,逐渐结合产销情况发展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在干线组织合理运输的基础上延伸到基层,开展基层粮油合理运输,为干线合理运输奠定基础,基层合理运输下伸到产区的站、库、厂、点。同时也深入到销区的城镇、工矿区、渔盐区和经济作物区。这样从点到线,联线成面,形成了粮油合理运输网络。60年代中期进一步发展为按经济区域组织粮油商品流通。粮油合理运输的发展经历了“三起二落一探索”的过程,即从1953年开始推行后,逐步深入发展,到1959年达到高潮。三年自然灾害中,粮源紧张,忙于集调粮食,无力顾及合理运输。1963年后粮油生产形势好转,粮食部门大抓改善经营管理,又恢复、完善合理运输。同年7月5日,《福建日报》以“本省粮食部门合理组织粮油调运,五个月节约运费100多万元,减少粮食损耗30多万斤”为题作了报道。1965年初学习和推广唐山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的经验后,粮食合理运输再度掀起高潮。“文化大革命”期间,粮油合理运输无法坚持。1976年,省粮食局部署普遍开展粮油合理运输大普查,又再度恢复起步。1984年粮油实行多渠道经营后,粮油统筹安排合理运输进入新的探索阶段。
  (一)干线运输
  1953年,福建粮食开始调往省外,介入全国铁路干线和海路运输,当时就注意选择和开辟合理运输路线,缩短运输里程,减少中转环节。如浦城县调浙江省肖山、杭州等地的粮食,原由汽车运到浙江省江山装火车,后改在贺村装火车,缩短了汽车运输12公里;光泽县调浙江粮食,原来是汽车运经建阳、崇安到江西上饶装火车,后经调查,改由鹰潭车站装火车,缩短了公路里程89公里。
  1954年,省粮食厅制定省内大米、稻谷的合理流向:建阳专区除南平县以东地区顺闽江流入福州外,余粮北流浙赣线;福安专区余粮南流本省沿海各县;闽侯专区余粮全部流入福州;晋江专区在本区内根据产、销情况确定专区内流转方向;龙溪专区余粮南出广东,北部的一部分余粮流入晋江专区和厦门市;永安专区余粮主要北经南平运出,其边缘地区粮食流入邻区;龙岩专区余粮南出广东,其东部一部份粮食流入龙溪专区。其他品种(小麦、大豆、杂粮、粳谷、糯谷)建阳、南平、福安、闽侯、永安等专区多余的流向福州;晋江专区剩余小麦流入龙溪专区和厦门市。为巩固和发展合理运输,1955年底推行“粮食分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运输计划集体汇编,推行图上作业,采取就近取粮,就地供应办法,减少非必要的品种调剂,并逐步改变为维持加工厂而专门调运稻谷,尽量减少运量。
  1956年12月,省粮食厅向省人委提出《1957年粮食分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试行意见的报告》,将全省划分为南北两个产销区。1、以南平专区(其中三明县南部及沙县属于南产销区)、福安专区、福州市、闽侯县、龙岩专区的宁化县安远、晋江专区的惠安县涂岭以北地区、大田县北部为北销区,其粮食流向,除浦城县樟元山以北粮食流浙江,崇安县的茶亭以西粮食流向江西省上饶,福安专区北部缺粮从浙江流入之外,产销区内部余粮则顺建溪、闽江及鹰厦、外福两铁路线流至南平、福州和晋江专区的惠安县涂岭以北地区。铁路沿线平衡后再有余粮亦可沿鹰厦线流入南产销区。福安专区南部余粮则通过海运到晋江专区。2、以龙溪专区、龙岩专区、厦门市、沙县、三明东南部地区、晋江专区惠安县涂岭以南地区为南产销区,其粮食流向,除长汀县缺粮由江西省瑞金调入之外,本产销区余粮顺鹰厦铁路、公路、内河、海运流到漳州、厦门市及晋江的惠安县涂岭以南地区。省外来粮进省后按省内平衡情况,进入北产销区或南产销区,其流向与省内同。浦城县北部余粮,在鹰厦铁路修通后,该县樟元山以北地区的余粮,应经浙江省贺村车站用火车运福州。但在鹰潭至贺村间178公里的浙赣线上与江西东运上海的粮食发生对流。1957年8月,省粮食厅报经粮食部批准予以调整,即福建粮食改调上海,江西粮食兑换调福州,每吨节约往返运力356公里,运费4.2元。1957至1987年兑换量约40万吨,为国家节约运力14240万吨公里,运费168万元。
  1959年,根据福建省运输指挥部颁发的《福建省主要物资合理运输试行办法》的要求,对省内的稻谷、大米制定了合理运输流向和运输工具,对违反规定的,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承运。同年上半年在铁路上就调整了21笔不合理运输,节约运力108万吨公里,减少不必要的运量6900吨。在“大跃进”和三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期间,粮油资源和运力都很紧张,只要有可调的粮食,就先运出来,那里粮食供应会出问题就先给那里。1963年粮食生产形势开始好转,合理运输也得到恢复和发展。同年5月,省粮食厅制订并颁发《福建省粮油合理运输暂行规定》,确定继续推行粮油分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具体做法是:1、各级粮食部门根据国家年度粮油征购、销售、调拨指标,参照现有仓库、加工能力以及交通运输等具体条件,定点划片,平衡购、销、调。自上而下划定“产销平衡合理运输”的流向,再自下而上补充。经调整平衡正式定案后,自上而下下达,凭以调运。2、省专(市)县粮油运输按流向办理。省制订的流向应不违背中央制定的全国铁路、长江、沿海粮食合理运输流向;专县制订专县内流向也应不违背省定的流向。在编制运输计划时遇到违反流向的不合理运输,则应自下而上逐级进行调整。运输部门凭调整后计划安排运力,并制定1963年福建省稻谷、大米、小麦、面粉、大豆、食油等5个品种的合理流向示意图。详见下图:
  1965年初,国务院批转《华北局财办关于唐山地区按经济区域调整商业机构、合理组织商品流通试点工作的报告》后,省人委财贸办公室发出通知,强调要:“按经济区域调整商业机构,合理组织商品流通,”安排流向。省粮食厅发出《关于推广唐山、苏州两专区按经济区域组织粮油商品流通经验的通知》,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前往苏州、唐山参观学习。同年3月9日至4月底在南平专区建阳县搞试点。这个县年提供商品粮3500多万公斤,其中外调有2500多万公斤。通过深入调查摸底,丈量核实运粮路线里程,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制订方案,初步计算,整改后一年能节约社会运力35.5万吨公里,节约社会劳力1.4万多个劳动日,节约国家费用开支13.64万元。同年6月,又在闽侯专区的闽侯、长乐两县试点。这两县每年能调出粮食共3500万公斤,通过整改一年能节约社会劳力4.7万多个劳动日,增加社会收入20多万元。试点之后,在南平、闽侯两专区各县、市全面推开。全省各专、市也都组织力量,开展规模较大的调查研究,蒐集资料,制订方案,绘制图表。正当进一步落实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机构撤并,干部下放,合理运输工作无法实现。1971年3月,省革委会商业局粮食组通知三明、建阳地区革委会粮食管理站(组):“经研究确定,从1971年4月起,大米、稻谷流向原从晒口为界改以顺昌为界,北部流上海,南部流福州。松政县粮食原流向贺村转上海,改为原政和县境粮食南流福州”。同年8月,再修改流向如下:1.以鹰厦铁路的邵武站为分界线,邵武站以北地区(包括光泽、建宁、泰宁、建阳县的黄坑粮站)粮食北调出省;江西省黎川县、资溪县的粮食不再调入我省。2、浦城县(以大湖岭为界)、松政县北部地区(松政县以原松溪县境为界)经贺村北调。3、崇安县以武夷宫为界,北部地区经上饶北调。1976年,粮食生产、余缺情况已发生变化,行政区划又有较大调整,公路新线增加,一些网点和部分流向已不能适应,省粮食局部署各地、市、县粮食局开展合理运输大普查。至1978年上半年普查结束,各地市制定整改方案。普查整改后,全省改变不合理流向路线376条,年运量2.01亿公斤;改变原粮、成品粮对流粮点171个,年运量7863万公斤。改后,直接中转、拨售,原粮一步进加工厂,成品粮一步进粮店,减少环节的年搬运量14.86亿公斤;撤并调整入库网点234个,跨界交粮1316万公斤,跨界供应75万公斤;余缺粮食就近划拨,返销粮顶抵征购任务,县内改点供应的有3220万公斤。这些项目实现后,全省一年为国家节约费用316.1万元,运力457万吨公里和节约劳力115.1万个劳动日,增加社队收入25万元。随着合理运输的开展,不合理运输不断得到纠正。1980年本有安排江西樟树调福州大米250万公斤,而省饲料公司恰有议价大米250万公斤要从邵武发到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兑换玉米,通过协商,江西代福建发给内蒙古大米,邵武议价大米运福州,节约了樟树与邵武之间相向运输160万吨公里,运费2.10万元。随后,在粮食部支持下,作更大范围的调整,把泰国进口上海的玉米与内蒙古运福建的玉米兑换,调整海运陆运的隐蔽相向运输。泰国玉米改在厦门卸货,超过250万公斤部份作为平价调拨,内蒙古的玉米只运到上海,仅这一笔兑换,福建就节约了海陆运力935万吨公里,运费11.25万元。
  (二)基层运输
  1、农村运输。根据华东粮食局统一布署,1954年,省内农村粮食实行分线摆布,摆布在第一线的有12个县(市)的12个粮库;摆布在第二线的有35个粮库。同时在赣、粤、浙、闽四省邻界交通运输不便的农村粮食也互相协调入库和调运。如1954年,江西省粮食厅同意浦城县余粮100万公斤流入该省广丰县粮库;邵武县余粮350万公斤流入上饶县粮库。广东省粮食厅同意永定县余粮调该省大埔县属仓库;武平县余粮调蕉岭县属仓库;诏安县余粮调饶平县属仓库。省内部份农村征购粮,实行跨界交粮。1956年地、市间夏、秋两季征购跨界交粮的达1991万公斤,跨出的县市有13个,跨入的县市有15个。1957年,省内地市间跨界入库粮食仍达1981万公斤。1959年以后,由于自然灾害,群众送粮困难,统购粮一律付给运费,各地放松了对收粮点设置的管理,普遍自行增设粮点,不少地方将生产队粮食就地封仓算作入库,因而大量增加了二次集运数量。1963年,各项制度开始恢复,省粮食厅根据粮食部转发的《粮油基层合理运输试行办法(草案)》精神,对征购粮食接收点的入库粮食制定了合理摆布规划表和摆布示意图,全省改变了713条运输路线(含市内),运量9824万公斤,使水路运输的运量比1962年增加了8620万公斤,人力肩挑的数量减少了5760万公斤,节约运输费用近50万元。1964年,跨界交粮采取“五落实””“三优先”、“二照顾”的办法(地点、时间、品种、数量、质量落实;验质、过秤、结算优先;照顾外地、照顾远道),使这项工作搞得更细致、扎实。这年省内专市间跨界交粮466万公斤。到1987年,省内地市间跨交仍有226万公斤,跨界至江西、浙江、广东等省交粮163.1万公斤。1976年8月,福建、江西两省代表在瑞金召开毗邻地区粮食调运座谈会,研究商定毗邻地区年度的粮食跨交、跨调任务。1979年7月,两省有关地、市、县代表26人在崇安县召开赣闽两省毗邻地区粮食调运座谈会,商定了从1979年7月到1980年6月两省毗邻各县的跨界交粮计划。崇安会议之后又在江西黎川、福建光泽、邵武相继开过三次会议。1985年起,毗邻光泽的江西抚州地区几个县余粮大量入闽,对协调粮食调运起了积极作用。
  2、市镇内运输。根据粮油调入、销售、加工和储存、转运等计划,,采取车站码头、供应店、加工厂、仓库“四结合”的办法,实行“三直一就”直线运输(成品粮直接进粮店,原粮直接进加工厂,中转粮直接转运,就车站、码头、工厂拨付),压缩搬运、装卸数量。1963年,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三明六市大量调入粮食,库存比上年增加了16.66%,而市内运费开支却降低了20.60%。1964年,福州、厦门两市直拨直运数从占来粮的40%上升到50%,最高达到60%,减少了二次搬运。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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