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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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622
颗粒名称: 三、进出口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3
页码: 165-1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1960年开始进口粮油,最初是通过上海接卸中转,在1961年进口粮食数量增加。到了1974年,在厦门成立了一个进口粮食的接转点,并从厦门港开始接卸进口粮。1985年,厦门港口的接卸能力加强,同时福州市的马尾港、莆田市的秀屿港和泉州市的后渚港也开始接卸进口粮。福建省还曾经加工出口大米,并在35年间供应了大量的出口粮食。
关键词: 福建省 粮油调运 运输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的福建粮油进口,始于1960年,当年进口粮折原粮(下同)617万公斤。1961年进口粮食3300万公斤,椰子油、牛羊油524万公斤;1962年进口油脂170万公斤,仅这两年系地方进口,其余年份均由国家统一进口调给福建。
  60年代福建的进口粮油均由上海接卸中转,其运输渠道,一是从海上运输,二是铁路运输自“文化大革命”开始,进口粮食很少,到70年代进口粮食数量增加,后期主要在厦门接卸,上海中转福建数量减少。1977~1987年经上海港接转的进口粮共52.5万吨。
  福建进口粮油的接卸,从1960年开始到1974年底,因没有对外开放的接卸港口,国家调给福建的进口粮油,全部在上海港接卸。由上海市粮食局进口粮食接转站代办。1975年1月厦门正式开港,开始时,除闽东地区及福州市仍从上海港接转一部份外,其余改由厦门接转。并代江西省及广东省的汕头接转一部份进口粮。从1975年1月到1983年3月,从厦门港进口粮,港务部门只负责从锚地泊位卸船、驳运到码头、起岸以及分运中在港区的装卸。其后的整个业务工作如接收、灌包、定量、缝口、分运、外调装车船等,均归粮食部门负责。从1983年3月13日开始至1985年末,厦门港东渡深水码头投产,3万吨级以下外轮可以靠泊码头作业,接卸过程各项业务工作,除流向和麻袋由粮食部门负责办理之外,其余工作均由港务部门办理,粮食部门只需对各环节进行监装监卸。厦门港口粮食码头设施加强之后,1985年起增加了福州市马尾港、莆田市秀屿港和泉州市后渚港并相继开始接卸进口粮。本省港口接卸能力大为加强。
  厦门港是海湾型良港,5万吨级以下船舶可以自由进出。进港吨位最大的是美国船籍的“海霞”轮,1979年7月10日载小麦7.5万吨在鼓浪屿后面的1号锚位减载2万吨后再到上海港卸完。
  1974年经国家粮食部等有关部门同意,在厦门成立一个进口粮食接转点。同年7月开始筹建,借用厦门市靠海边的海滨公园简易搭盖1300平方米的竹木结构棚仓,作为接卸灌包作业场地。1980年6月,成立“厦门市粮食局接粮转运站”。1985年初,厦门港东渡码头基本完工,同年3月13日接转工作从海滨码头移到东渡码头,接转站也随之迁至东渡。自1975年1月12日第一艘外轮——希腊籍“伊尔丹尼亚”轮载运加拿大小麦1.17万吨进厦门港起,到1987年底止,共接卸进口粮船152艘,粮食399.79万吨。接转的品种从单一的小麦扩大到大米、玉米、面粉、鱼粉等。接粮站业务范围扩及国内调拨的和地方进口的粮油。
  接粮转运站合理收取接转进口粮的经营费。从1975年建站到1987年底止,创利5427万元,其中也含收回的索赔款。从1982年到1987年,到达厦门轮船共89艘,就有62艘发生索赔案件114起。其中属质量问题40起,共同海损1起,残损29起,短重18起,有检疫对象虫害5起,有一般虫害12起,检出死老鼠5起,机检杂质4起,索赔回金额144.95万元。
  福州市马尾港:1986年接卸5艘轮船的进口大米计2.9万吨;美国豆油轮1艘分卸0.5万吨。1987年接卸2艘轮船进口大米计1.33万吨;分卸巴西豆油轮1艘0.5万吨。
  泉州市后渚港:1986年接卸2艘轮船进口大米计1.3万吨。
  莆田市秀屿港:1987年接卸2艘轮船的进口小麦计2.34万吨和进口大米1艘轮船计0.62万吨。
  1955年起,已有国家拨付专项粮油给省外贸部门组织加工为粮油复制品出口的任务。1958年起,按粮食部、外贸部下达的出口计划,根据出口大米品质规格要求,通过签订协议,指定福州、厦门、南平、漳州等几个设备较好的碾米厂加工大米出口。1958年至1960年上半年共供应出口大米折合原粮(下同)2.96亿公斤。下半年因粮源紧张反出为进。到1973年国家用出口大米换回小麦,利用国际市场米、麦差价,一卖一买可以增盈数量,国家对出口大米数量结算,增加给30%的折率。1973年和1974年国家共安排福建出口大米2.39亿公斤。1975年至1977年,因粮源问题,出口数量减少。1978年恢复大米出口,至1980年共供应出口大米2.91亿公斤。1981年以后,除正常供应外贸部门粮食之外,不再加工大米出口。从1953年到1987年,35年中供应出口粮食折合原粮共10.90亿公斤(含拨付外贸部门和直接加工大米出口),拨付外贸部门食油共935万公斤。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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