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代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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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61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代粮运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4
页码: 156-1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历史上的官府主要有贡赋钱谷的上供和军粮的调运,需要依靠民间商运,尤其是海运。海外交通始于东汉时代,但海运粮食直到唐代才开始记载。宋代泉州成为国际贸易港,海船主要从南洋运送稻谷到福建。元朝以后,福建成为缺粮省份,粮食调运量增加,但主要依靠商民自由运销。明代中叶后,福建的商品经济发展,人口增加,粮食调运量进一步增加,但政府直接调运的粮食仍然有限。清朝时期,福建成为对台湾军粮供应的重要省份,并逐渐发展为对外贸易港。在战时,福建面临粮食短缺的挑战,政府采取了驿运等措施来解决粮食运输问题。
关键词: 福建省 历史 粮食调运

内容

福建历史上各封建朝代官府主要有贡赋钱谷的上供和军粮的调运,荒年也有救灾粮的运输。民食调剂以民间商运为主,其远近规模不一。
  福建海外交通始于东汉时代,但海运粮食迟至唐代才首见记载。咸通四年(863),南诏(今云南大理)兵6万余陷安南,逼邕州(今广西南宁),唐军数万赴援。由福州海运粮食到广州,转邕州供应。(①《资治通鉴•唐纪》、《方舆纪要》卷一百二十九。)宋代,在泉州设“市舶司”,发展为国际贸易港。当时海船循广东西南航行,穿过琼州海峡后,迳往占城(今越南中南部)运载稻谷输入福建。(②赵汝适《诸蕃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江淮一带夏旱,曾从福建调出占城谷三万斛(2.25万市担)作为种子赈灾。(③《五代会要•宋史》,食货志。)南宋福建有交纳过漕粮,但无漕运任务。
  元朝至正十九年(1359)秋,京都发生饥荒,朝廷派员来福建运去粮食数十万石赈济民食。
  至正二十六年(1366)8月,陈友定主持福建政事,每年都从福建海运粮食数十万石给京都,受到朝廷嘉奖。(①郑贞文修《福建通纪》(庚申外史),民国27年8月。)
  明代中叶后,福建商品经济发展,人口增加,成了缺粮省份,粮食调运量随之增加。但以商民自由运销为主,政府直接调运的粮食仅限于赋粮的支拨和临时救灾粮。
  隆庆元年(1567),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在漳州府的港口海澄设县,开辟月港,由南洋运来的粮食主要由此入口。不过,多属商运、官方调运很少。(②福建省历史学会厦门分会、龙溪地委宣传部合编《月港研究论文集》,1983年4月。)
  初为对付郑成功的军事需要,在福建就有水陆官兵53营,加上驻防旗兵不下10万人,年需军粮50万石,80%靠买商米支给。康熙二十二年(1683)四月统一台湾,翌年在厦门正式设海关,取代了月港位置,成为新兴的对外贸易港。(③福建省历史学会厦门分会、龙溪地委宣传部合编《月港研究论文集》,1983年4月。)福建军粮因而转由台湾调进,常年官运台米约十万石,私运不下四五十万石,改变了已往“南仰粤,北仰温、台”的局面。
  雍正五年(1727),福建巡抚高其倬奏准商船“多带洋米而归”,由是厦门海关年征粮食税银达10.5万两,占闽海关总收入过半。乾隆十一年(1746),巡抚周学健奏准推行商船配载米谷的所谓“台运”。这种对商船实行强制摊派力役的制度,历时达一个半世纪。(④《厦门志》,清道光已亥年版。)咸丰十年(1860),《北京条约》签订,开放安平、淡水两港,外国资本主义列强蜂拥入台,破坏了闽台贸易结构,但仍有年约10万石粮食输入福建。光绪六年(1880)澎湖风灾,福建反而运米二万石前往赈济。光绪二十一年(1895),日本侵占台湾后,公海航运尚通,洋米输入无绝,台湾也有少量粮食输入福建。民国26年(1937),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福建海域被封锁达八年之久,海运粮食比较困难。(⑤连横《台湾通史》,卷20“粮运志”,1983年10月商务印书馆重版。)民国27年(1938),福建省府颁布《福建省粮食运输暂行办法》,实施《福建省粮食运销省营办法》,指定省营贸易公司为主办粮运机关,负责签发准运证,运销种类包括米、谷、薯米、小麦、面粉等五类。其资金、仓库、评价管理、盈亏支配以及发军运证,则分别责成省银行、建设厅、农改处、财政厅和绥靖公署分工负责。(⑥陈明璋《福建粮食问题》,福建研究院出版,1943年。)结果这两个办法都行不通,流于形式。民国28年(1939)4月,福建省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力运输,至29年(1940)9月,由闽西、闽北两区运往闽南的军米及由闽北各县拨济闽东南之食米合计134万市担(6.7万吨)。(⑦福建省汽运公司《战时福建驿运》,1984年2月整理。)战时,福建粮运频繁,各地公路被政府下令破坏,海口被敌封锁,汽车补充困难,因此重兴旧时代之驿运。福建省驿运管理处于民国29年(1940)10月在福州成立。按区域设置永安、汀州、泉州、福州、延平、漳州、建瓯七个驿运区。全省共有水陆驿运线44条,其中水程2500多公里,陆程950多公里。民国32年(1943)4月总登记,共有挑夫8814人,驮马1327头,驿车999辆,民船9204艘,竹筏232条。(⑧黄金涛、季天佑《福建经济概况》,民国36年初版,37年再版。)民国32年,为调动社会运力,以适应军、公粮运紧迫需要,将驿运路线划分为自营业务路线与管制运输路线两种:对自营业务路线由省驿运处加强管理,自办业务;对管制运输路线,准许已登记的运输行承办业务,并准车、驮、船、筏的所有人和驾驶人及运工自由揽载。自民国29年至33年(1940~1944年)各线共承运调拨粮食27.03万吨。(①黄金涛、季天佑《福建经济概况》,民国36年初版,37年再版。)
  福建溪河上游滩险湍急,运输事故较多。民国31年(1942)驿运事故134起(翻船3起、触礁128起、遭劫3起);民国32年(1943)172起(触礁169起、遭劫3起)。(②《福建省统计提要》,民国35年。)
  驿运处于民国34年(1945)2月撤销,业务分别划归省建设厅、省公路船舶管理局及各县政府接办。省公路船舶管理局在永安区各线登编水运船只180多艘,于宁化、清流、三元、明溪等县设立八个粮运站,另在闽北的建瓯、松溪、政和、浦城、崇安各线组织粮船150艘负责运输军、公粮食。南平的军、公粮运输,原由民营运输行承运,后归该地粮食调节处管理,负责筹备船只组织运输队。
  民国30~33年(1941~1944),省府通过各种运输渠道,调运军粮、公学粮、专案粮、民食供应粮共833.2万石。(③《福建省统计提要》,民国35年。)
  民国34年(1945)8月,日本战败投降,海运畅通,台湾粮食恢复输闽。次年4月,台湾青黄不接,福建也拨赋谷20万石运台支援。(④《福建省府对财粮资料改进之意见》,民国35年5月,省档6宗1目39卷。)
  抗日战争中,福建农业经济萎缩,粮产锐减,灾害频繁,抗日战争胜利后粮食仍然紧缺。民国35年(1946)粮食部调入大米8万石,交福建田粮处办理平粜,调节民食。(⑤粮食部督导室《粮政季刊》,1947.9至1948.3。)民国37年(1948)9月,福建水灾,大面积粮田绝收。粮食部从长江流域六个省调小麦3万担(其中湖北7500担、江西4000担、四川5000担、湖南1500担、江苏、安徽各6000担),转口福州赈济省内灾区。台湾也运来粮食500吨(1万担)援闽救灾。(⑥《中央日报》福建版,1948年9月21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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