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615 |
| 颗粒名称: | 二、价格 |
| 分类号: | F327.57 |
| 页数: | 2 |
| 页码: | 153-154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自1962年至1987年,中国在粮食紧缺时期采取了不同的议价粮油管理体制。在供销社经营期间,省供销社下达中心市场价格,并掌握其他市场价格。从1963年开始,根据引导市价向国家计划价格靠拢的原则,核定中心市场的议购价,并逐步下降。在粮食统购期间,议购价要低于超购奖售计算出的实际价格。1965年后,议价粮归粮食部门统一经营,实行“管涨不管落”政策,逐步引导市价下降。1974年恢复有控制的议价粮油经营时,规定议购价最高不得超过国家统购价一倍。1978年全面恢复粮油议价经营后,实行随行就市的议购价。1984年后,沿海地区开放了议购议销价格,价格定价权下放到县、市级经营实体。 |
| 关键词: | 福建省 供销社经营 中心市场价格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