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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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608
颗粒名称: 一、农村供应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1
页码: 1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福建农村,从1953年到1987年,实行了食油统销政策。期间,农村农民按照规定被划分为余油、缺油和自给三个类型,由国家进行供应。农村食油的供应方法主要包括按户发证、分月发票、定时定量定点和每日控制数量等。统销初期,农村食油销售量较高,但之后逐渐减少,平均每年仅占全省城乡食油总销售量的4.2%。总体而言,福建农村从1956年到1987年共供应食油7454万公斤,占同期城乡食油总销售量的10.4%。
关键词: 福建省 统销 农村

内容

福建农村食油统销,1953年至1956年,生产油料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列为余油的队(户),在统购的同时就留下口油(不留口油的则由国家供应)。缺油的队(户)也由国家安排供应。1957年至1961年,全省农村产油社队划分了余油、缺油、自给三种类型。余油社队按原办法处理,缺油社队国家就不供应了。1961年以后,一直对农村只购不销。少数年份的农忙季节,对农村缺油队(户)进行临时性供应。
  农村统销初期,供应办法主要有:(1)按户发证,定期不定量;(2)分月发票,凭票供应,过期作废;(3)定时定量定点,发证供应;(4)每日控制一定数量食油,卖完为止。1956、1957两年农村食油年销售量为860万公斤和954万公斤,分别占当年全省城乡食油总销售量的38.19%和45.78%。1961年6月,全省农村实行只购不销,只有一些临时性的供应。从1961年至1987年的27年里,平均每年农村食油销售量只有90.44万公斤,占每年城乡食油总销售量的4.2%。1956年至1987年的32年累计,全省农村共供应食油7454万公斤,占同期城乡食油总销售量7.14亿公斤的10.4%。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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