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给养标准与质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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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594
颗粒名称: 二、给养标准与质量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2
页码: 121-1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不同军兵种、类灶制定了口粮、大豆和食油的定量标准。陆勤人员的口粮、大豆和食油标准分为4个档次,海勤人员的标准分为3个档次,空勤人员的标准也分为3个档次。军粮供应质量得到重视,各地粮食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军供任务重的地区。大米的质量要求逐渐提高,包括含杂、留皮、断沙、稗、糠、谷等指标。从1985年起,供应部队的大米为“标一米”,部队凭供给粮票购买,不需补差价。
关键词: 福建省 军粮供应 粮食部门

内容

给养标准,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71年9月规定,按不同军兵种、类灶供应。
  (一)陆勤人员的口粮定量标准,按人每月分22.5、21、19、17.5公斤4个档次核定;食油定量标准,按人每日分0.4~0.8市两5种类灶5个档次核定;大豆定量标准,按人每日分0.7~1.3市两5种类灶5个档次核定。
  (二)海勤人员的口粮定量标准,按人每日分11~13市两3种类灶3个档次核定;大豆定量标准,按人每日分1.2~2市两3种类灶3个档次核定;食油定量标准,按人每日分0.7~0.94市两3种类灶3个档次核定。
  (三)空勤人员的口粮定量标准,分别地勤、预校学员、空勤灶,每人每日按11~13.5市两3个档次核定;食油定量标准,分别地勤、预校、空勤灶,每人每日0.9~1市两3个档次核定;大豆定量标准,分别地勤、预校、空勤灶,每人每日按1.3~2市两3个档次核定。
  另部队的牲畜饲料、饲草定量标准和供应米面品种比例,军马供应品种比例。也都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为认真贯彻“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总供应原则,保证军粮供应质量,在军供任务重的地、市、县粮食部门,都有专门机构和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部队较集中的地区,一般都实行专门加工、专店供应,经常召开军粮供应联席会议,广泛征求驻军意见,检查落实供应工作。供应部队的大米质量,1951年为“九二米”(即50公斤糙米加工46公斤大米),含杂不超过0.3%,留皮部分不超过30%,做到“三净”(净糠、净稗、净沙)。1954年4月又改为“九〇”米,1957年1月再改为“中等米”(标二米)。1964年5月规定按当地中等以上的粮食质量标准供应,力争做到“四断”(断沙、稗、糠、谷)要求不霉不酸。1966年1月根据全省战备军粮供应会议精神。提出“三专一定”制度(专粮安排,专厂加工、专人负责、定点供应),以保证米面质量。
  1985年5月,全省军供会议强调对供应部队的大米,必须坚持“三先三后”和“三优先”的原则(先部队后地方,先海岛后陆地,先重点后一般和好粮优先加工军粮,好品种优先照顾部队,新鲜米面优先供应部队)。会议还决定,从1985年6月起,供应部队的大米,由原来“标二米”改为“标一米”,部队凭供给粮票购买,不需找补差价。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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