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589 |
| 颗粒名称: | 三、特需供应 |
| 分类号: | F327.57 |
| 页数: | 1 |
| 页码: | 117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从1976年3月开始,对于具有中国血统的外籍侨民,如果他们不准备回到自己的居住国,经过省外事和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就业了,将按照当地同工种的定量供应口粮。如果没有就业,将按照当地居民的定量供应口粮。1981年10月起,对于在中国定居的外籍侨民,持有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的,其口粮和副食品的供应将与当地中国公民享有相同的待遇。对于以接待外宾为主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外轮海员俱乐部等机构所需的粮油,一般地区采取平价供应,只有少数地区会进行议价供应。从1986年1月起,所有地区统一改为议价供应。对于来华工作人员,通常遵循新归侨的标准供应口粮,不限制数量。优质优价会得到供应。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外籍侨民 定量供应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