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586 |
| 颗粒名称: | 一、侨汇粮供应 |
| 分类号: | F327.57 |
| 页数: | 1 |
| 页码: | 116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1957年之前,国家对于华侨的婚丧喜庆等特殊需求,由各地审批照顾供应。1957年11月起,改为按照赡家侨汇额折合人民币每100元,供应粮食和食油,但每次赡家侨汇的粮食和食油有限额,不得超过50公斤和5公斤。到了1959年10月,供应标准由大米6公斤和食油1.5公斤调整为大米6公斤(加价50%)和食油1公斤(加价100%)。1962年9月,供应标准再次改变,变为粮食40公斤和食油2公斤(均为平价),每40公斤粮食增加供应黄豆1.5公斤。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从1968年8月至1978年6月,供应中断。1979年1月,侨汇粮油供应恢复,但标准有所降低,每100元的赡家侨汇额折合人民币将提供10公斤粮食和0.75公斤食用油(一律平价)。这个标准一直延续到1987年,超出限额部分则不发放侨汇粮油票。在1955年至1987年期间,全省共供应原粮3.48亿公斤,平均每年约供应1087万公斤。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华侨 婚丧喜庆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