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统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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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553
颗粒名称: 一、协商统销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1
页码: 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农村粮食计划供应统销办法中协商统销的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粮食统购统销 私营粮商

内容

1953年12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前,农村缺粮人口所需口粮均由市场自由贸易解决。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初期,国家粮食部门在城乡组织粮食供应的同时,还委托2425家私营粮商代理销售业务,并建立了粮食市场675个,允许农民进场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每年晚稻统购一结束,农村粮食统销就逐步展开。到1954年5月底,全省已有6425个乡村实行了粮食统销。
  1954年11月,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粮食计划供应暂行办法》,规定计划供应的粮食种类,暂定为大米、面粉、黄豆、小麦等4种。本着“多缺粮多供应,少缺粮少供应,不缺粮不供应”的原则,对一般缺粮农民、经济作物区和灾区,由上级政府提出粮食销售的控制数字,结合征购工作,全年一次计算数量,分期供应。经群众民主评议、区公所批准,按户发农村粮食供应证,按月凭证供应。供应面大、量多的缺粮乡村,按户定量发证,由供销社代供应;供应面较大,但供应量较少的乡村,采取按户不限量发证,由供销社凭证供应;供应面小,供应量不大的乡村,由乡政府开具名单,交供销社凭名单和证明供应。
  当时,农村粮食统销还没有制定具体细则和制度,有些地方粮食统购多了些,没有在统购的同时,落实安排好农村的口粮,致使1955年4至5月间一度出现“人人谈粮食,家家讲统销”的紧张局面,经过统销补课,紧张的情况才稳定下来。1955年下半年在一些地方又出现供应偏紧情况,少数地方发生抢购粮食现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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