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数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546
颗粒名称: 一、品种数量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3
页码: 71-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的粮食作物主要包括水稻、甘薯、小麦、黄豆等。其中,水稻是主要的粮食作物,甘薯是次要作物。福建省的粮食征购主要集中在稻谷和小麦上,其他粮食品种的征购量较小。过去,福建省实行了品种折率的政策,即不同粮食品种的征购折率不同。此外,福建省还实行了奖售工业品的政策,以鼓励农民多交售粮食。
关键词: 福建省 粮食作物 征购

内容

福建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甘薯次之,小麦、黄豆分别居第三、第四位,蚕豆、碗豆、绿豆和大麦等小杂粮为数甚少。
  国家征购的粮食品种,以稻谷、小麦为最多,甘薯按政策规定限量收购,大豆、杂粮产量少,基本属农民自产自用,国家征购数量很少。
  征购入库的稻谷以早籼谷为主,晚籼谷为辅。糯谷、粳谷收购量,年度之间起伏变化较大,个别年份糯谷多时采取适量收趵办法,多数年份采取鼓励出售政策。粳谷长期紧缺,收购量甚微。
  粮食征购,实行分季征购、全年结算办法,春购以小麦为主,大麦和蚕、碗豆为辅;夏购以早籼谷为主,辅以春大豆和杂粮;秋购以晚籼谷为主,甘薯为辅。所以春夏两季(每年4月至10月)征购入库量,一般占全年征购任务的70%至80%。
  甘薯,亦称地瓜、番薯,在福建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是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以宁德、福州、莆田、晋江和龙溪地市丘陵地带产量为最多。1957年甘薯产量占粮食总产量19.46%,1959年高达22.38%。当年为解决鲜薯加工、经营问题,省粮食局成立薯类领导小组,甘薯产区成立薯类办公室,对甘薯的收获、加工、保管和综合利用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尽快解决设备和技术问题,适时制干、制粉,综合利用,以核算队为单位自刨、自加工.、自保管、自食用,做到丰产丰收,增产不霉烂。国家对甘薯的经营,由于保管、调运困难,所以只在重点产、销地进行统购统销。统购以甘薯干为主,鲜甘薯为辅;以本县收购,本县供应为原则,实行划片调拨,产销直接挂钩,省只负责安排福州、厦门两市。50年代末粮食困难时期,提倡粗粮细作,曾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广甘薯的营养食用价值和吃法。福州市粮食局于1959年4月在八一七中路斗中街,开设一家薯宴馆,以鲜薯为原料,加工各种菜肴、点心、糕点等,不久就关闭了。
  甘薯的统购,以核算队为单位,全年甘薯产量不到全队口粮四五个月的,国家不统购甘薯;甘薯产区的稻谷产量不到全队口粮二个月的,国家不统购稻谷。需要统购一部分甘薯的队,按照甘薯与稻谷的产量比例和历史统购数量,由各地适当确定统购数,并按计划组织交售。总之,甘薯入库量少,年分也不够平衡。
  全省甘薯统购量,以1958年1.46亿公斤为最多,一般年份统购0.5亿公斤。1981年以后,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甘薯种植面积减少,产量和统购量也随之下降。1985年甘薯退出统购品种,个别主产区根据“以销定购”的原则,收购一部分甘薯顶抵定购任务。
  大豆、绿豆、蚕豆、碗豆、青仁乌豆、赤小豆等粮食小品种产需矛盾十分突出。主要原因是生产计划不落实,种子退化,单位面积产量提不高,花工大,农民不愿种,加上市场价格高,国家收购困难。国家对生产粮食小品种和糯谷、粳谷主产县、乡和生产单位、农户,根据“三兼顾”的原则,确定收购任务,按不同品种的收获季节组织入库。为了鼓励农民多交售国家需要的小品种,1985年前,除实行品种加成顶统购任务外,还按规定奖售工业品。1985年实行合同定购后,取消品种统购加成和奖售办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