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541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一定三年”和“一定五年” |
| 分类号: | F327.57 |
| 页数: | 5 |
| 页码: | 64-68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65年至1967年期间,中国实行了“一定三年”政策,也称为“稳定农民粮食负担,下苦功夫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意见”。根据这一政策,征购任务在三年内保持不变,称为征购基数,对于正常年景,需要确保完成任务;对于遭受重大灾害的地区,可以适当减少征购任务;而对于丰收的地区,可以通过超购和换购的办法增加征购数量。福建省在这个时期征购中主要抓住两个问题:一是征购任务的分配,力求在地区间、社队间实现公平合理,克服畸轻畸重的情况;二是逐步实现藏粮于民,使生产队和个人都有余粮。此外,福建省还对明显畸轻畸重和突出又购又销的生产队进行了征购任务的调整。 |
| 关键词: | 福建省 粮食 征购工作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