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仓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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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535
颗粒名称: 二、仓储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1
页码: 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苏区政府、粮食调剂局、粮食合作社都设有粮食仓库,以存储没收的公产和地主、豪绅的粮仓,并建立备荒仓来应对青黄不接的情况。后期为适应借谷和田地税征实的需要,进行了仓库扩建。1933年开始,中央苏区经济建设大会决议闽西应建谷仓。苏区政府为防止国民党军队和团匪抢劫,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仓库周围群众护仓、将边界粮食运到腹地贮存以及发动群众将粮食藏于山上。
关键词: 福建省 苏区政府 粮食调剂局

内容

苏区政府、粮食调剂局、粮食合作社分别设有粮食仓库,一般都是没收国民党政府的公产和地主、豪绅的粮仓、房屋改建作小型简陋粮仓。田地税征收前,主要靠粮食调剂局和粮食合作社建立备荒仓,新粮登场时大量购进储存,到青黄不接时供应。后期,为适应借谷和田地税征实的需要,才扩建政府仓库。县、区两级均设仓库管理委员会和仓库主任。
  1933年5月27日,苏区中央国民经济部发布《关于倡办粮食合作社与建谷仓问题》的训令。8月,中央苏区经济建设大会决议,闽西应于8月底建谷仓8.6万担,其中长汀县4.5万担,汀东县1.1万担,上杭县2万担,新泉县1万担。中央政府还颁布《谷仓管理委员会规则》,规定了仓库的检查制度,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雀、虫害等措施;对保管中严重失职和贪污盗窃者给予严肃处置。区政府仓库不足时,粮食暂集中存乡村仓库,由区粮食仓库主任与乡村代表共同收粮、封仓和出仓,平时由乡村代表负责管理。为了对付国民党军队和团匪的进攻抢劫,苏区政府一是发动仓库周围群众护仓;二是将边界粮食运到苏区腹地贮存;三是发动群众将粮食藏在当地四周山上,以减少损失。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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