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债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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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528
颗粒名称: 四、公债谷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1
页码: 44-46
摘要: 本文描述了在苏维埃时期,闽西地区为满足红军的军费和合作社、粮食调剂局的经营资金需求,发行了经济建设公债,并采取了粮食交付的方式。此后,为应对不断扩大的红军和增加的粮食需求,闽西苏区进行了推销公债和征收土地税的突击运动。在解放战争期间,为筹集粮食迎接南下解放,中共闽粤赣边区财经委员会发行了军粮公债,并制定了推销配额。所有借取的粮食和发行的公债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负责归还。
关键词: 福建省 经济建设公债 征收土地税

内容

1933年6月,中央苏区政府召开有瑞金、会昌……宁化、长汀等8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参加的查田运动大会。会议决定发行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用粮食交付。其中三分之一借作军费,三分之二借作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和对外贸易局作经营资金。1933年7月,中央苏区政府颁发的《发行经济建设公债条例》规定:“购买本公债……交谷者谷价照当地县政府公布之价格计算”,公债票面额分五角、一元、三元、五元。
  1933年10月,中共福建省第3次党员代表大会在长汀召开,提出当前的中心任务:“扩大红军,征集粮食,推销公债,搞好生产”。闽西苏区共发行公债43万元。但由于红军兵员不断扩大,粮食需求量急剧增加,粮食紧张情况日趋严重。1934年1月,中央政府颁发了《关于完成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收集粮食保障给养的突击运动的决定》,要求继续完成推销公债计划,并强调田地税、公债以收谷为原则,以保障红军给养。此后,各地普遍开展了收集谷子的突击运动。长汀的红山、腊口、童坊;上杭的才溪、通贤、旧县等地完成了收集粮食计划,但由于当时闽西苏区从长汀至上杭、新泉一带产粮不多,又值春荒,各级政府虽尽了最大努力,仍未能完成收集谷子计划。
  至解放战争中1949年7月,为筹集粮食迎接大军南下解放全中国,中共闽粤赣边区财经委员会发出《关于军粮公债指示》为保证供给,支援战争需要,决定发行军粮公债米1750万斤。依据人口、土地富庶地区大小与安定程度,闽西负责推销500万斤。军粮公债负担对象为产业地主、富农。……尽可能采用劝销方式,但必要时亦得采用强销方式,务求销完债券。军粮公债年息四厘,华南胜利后分期偿还本息。”依此,1949年9月,中共闽西地委财经委员会召开财经座谈会,对推销军粮公债的配额作出决定:永定县64万司马斤米,龙岩县80万司马斤米,上杭县80万司马斤米。在推销方式中,把原规定收米,改为收谷,便于保管。(据载:1市斤=0.833市斤司马秤,1市斤谷=0.73市斤米)。
  以上向群众借的粮食和发行的公债券,至新中国成立后,已由人民政府负责归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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