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528 |
| 颗粒名称: | 四、公债谷 |
| 分类号: | F327.57 |
| 页数: | 1 |
| 页码: | 44-46 |
| 摘要: | 本文描述了在苏维埃时期,闽西地区为满足红军的军费和合作社、粮食调剂局的经营资金需求,发行了经济建设公债,并采取了粮食交付的方式。此后,为应对不断扩大的红军和增加的粮食需求,闽西苏区进行了推销公债和征收土地税的突击运动。在解放战争期间,为筹集粮食迎接南下解放,中共闽粤赣边区财经委员会发行了军粮公债,并制定了推销配额。所有借取的粮食和发行的公债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负责归还。 |
| 关键词: | 福建省 经济建设公债 征收土地税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