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526 |
| 颗粒名称: | 二、田地税征实 |
| 分类号: | F327.57 |
| 页数: | 1 |
| 页码: | 44 |
| 摘要: | 本文描述了闽西地区在苏维埃时期的田地税征收政策。在分田之前,税率根据农民所得田地数量进行征收,而分田之后,税率则根据实际收获的干谷数量进行累进征收。苏区还对田地税进行了减免规定,如对改良种子增加收入、开垦荒田3年、红军及家属等进行税收免除或减免。田地税的征收可以采取实物或货币的方式。最后,通过个人口述提供了一个具体例子,描述了四都地区每人分田量和田地税的情况。 |
| 关键词: | 福建省 田地税 征收政策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