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0525 |
| 颗粒名称: | 一、没收 |
| 分类号: | F327.57 |
| 页数: | 1 |
| 页码: | 43 |
| 摘要: | 本文描述了1929年之前,闽西地区不合理的土地占有状况,地主、富农占有大部分土地,而农民只拥有很少一部分土地。农民不得不租用地主、富农的土地,并支付高额田租,导致他们过着贫困的生活。在游击队和红军到来后,他们首先没收了地主、土豪等反动分子的粮食,并采取了两种方式进行分配。一种是通过宣传队员号召群众到地主家里开仓分粮,另一种是在政权相对稳定的乡村组织粮食委员会或分谷委员会,按照人口和劳动力有组织地平均分配,或者一部分归公,一部分平均分配,数量较少的则全部分给群众。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没收粮食的政策标准。 |
| 关键词: | 福建省 土地占有 没收 |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