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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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468
颗粒名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分类号: P425.6+1;P731.23
页数: 3
页码: 350-35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历史上的风灾和海潮灾害。文章详细描述了风灾的发生频率、地区分布和严重年份,以及海潮灾害的地区分布和严重程度。
关键词: 风灾 潮汐 福建省

内容

(一)风灾
  史志书中记载的风灾,包括飓风(即台风)、大风和个别的龙卷风所酿成的灾害。
  福建省最早有关风灾的记载,始于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福建通志》载:“晋江、泉州八月大风,海溢”。史志中较系统地记载风灾始于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迄于民国37年(1948年),凡971年。在971年中,有248个风灾年,98%以上发生在沿海地区;在248个风灾年中,153个为台风年,占61.69%,其余为大风灾害年和9次龙卷风造成的灾害年。
  受台风灾害的地方,按现在行政区划,福州市有51次,占33.33%,居第一位;漳州市31次,占20.26%,居第二位;宁德地区21次,占13.73%,居第三位;其余为莆田市(9.15%)和厦门市(6.54%)。龙岩地区和三明市宁化县也曾受到台风灾害,但仅一二次而已。
  福建历史上受台风灾害严重的年份有: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崇祯十四年(1641年)、顺治十六年(1659年)、康熙二年(1663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乾隆二年(1737年)、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十七年(1752年)、咸丰三年(1853年)、同治三年(1864年)、光绪七年(1881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宣统元年(1909年)、民国3年(1914年)、民国33年、民国34年,共19年。如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六月十九日台风,霞浦、宁德、罗源、连江、长乐、福州、福清、莆田等沿海地区及闽清、永泰等山区县份均受其害,“大风拔木,田庐尽坏,民众溺死,船只漂没无算”。又如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八月五日台风,灾及泉州、漳州、厦门三市沿海属县。泉州府“淹死者万余人,漂荡民居、牲畜无算”;漳州、海澄、长泰“飓风暴雨,淹死数千人”;漳浦、平和、东山“滨海溺死者数千人”。又如清乾隆二年(1737年)八月十五日台风,福鼎、宁德、连江、福州、闽侯和长乐均受其害,“飓风大作,舟飞于岸,屋瓦尽空,山谷树木如斩掘……溺死者甚众”。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八月六日、十四日、十九日、二十九日,台风在福建沿海连续登陆,实为历史罕见。
  福建历史上大风灾年有86年,占风灾总数的34.68%。福建沿海和岛屿风力强劲,大风日数多,且多发生在冬半年。大风破坏力强,常造成巨大损失。如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二月十一日,致使闽侯“乌龙渡船覆,死百余人”;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平潭“大风,海沙随潮涌上,近海乡村悉遭压覆,一夜间,沙埋芦洋埔十八村”。由此可见,大风又伴生风沙灾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风沙灾害在闽东南沿海地区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它吞噬良田,淹没房屋,给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如东山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近百年中,有13个村庄和2万多亩耕地被风沙埋没,不少人无以为生,流落他乡。长乐的梅花,莆田的湖尾和石城,惠安的崇武以及漳浦的赤湖等地,都有类似情况。自从五六十年代营造沿海防护林带以后,风沙灾害已基本上得到控制。
  福建历史上几次龙卷风造成的灾害也相当严重。如明隆庆二年(1568年)三月七日,海澄八都发生龙卷风,“卷屋裂瓦”;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九月二十一日,长乐发生龙卷风,“摄去渔船四艘,坠地粉碎,网户一人被风卷去,过二里余坠地”;清雍正九年(1731年)八月四日,龙溪发生龙卷风,“拔木坏屋,行人有被风挟过溪者”;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七月九日午,长乐发生龙卷风,“挟小儿至空中,高丈余”。此外,在内陆南平、尤溪等地也发生过龙卷风。
  (二)海潮灾害
  福建沿海潮汐现象显著。潮汐主要为正规半日潮,潮差大,加以风力强劲,滨海地带极易发生海潮灾害,史志对此多有记载。
  志书所指海潮灾害包括海溢、潮暴涨和海啸等。福建省最早的海潮灾害见于志书的是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而记载较系统、详细者始于宋代。自宋嘉祐元年(1056年)第一次记载海潮灾害起至民国37年(1948年),893年中共发生海潮灾害36次,平均25年发生一次。海潮灾害最多的县份是连江和莆田,分别是7次和6次,其中一次两县同年发生;其次是霞浦和泉州、晋江,均为4次;闽侯和长乐3次;罗源、福鼎和漳浦各2次,其余漳浦、漳州、宁德、惠安、诏安、同安、金门和平潭各1次。海潮灾害也十分严重,如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八月五日发生在泉州府的海潮灾害,“海水暴涨,飓风骤作,淹死者万余人,漂荡民居、牲畜无算”;同安县也是“飓风大作,潮涌数丈,沿海民居埭田漂没甚多”;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七月,发生在莆田、连江、泉州、晋江、惠安等地的海潮灾害,“海水泛滥,(莆田)刀堤淹没,沿海田庐、海船随水漂入沙堤五龙地方”,泉州、晋江、惠安“大风雨,海溢数丈,民居多漂没”;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八月二日,发生在泉州、晋江的海潮灾害,“大水,海溢入城高数尺,新桥石梁冲坏”;清乾隆二年(1737年)八月十五日,发生在福鼎的海潮灾害,“海潮大作,鱼虾游于秦岭道上”,宁德、福州、长乐也同时发生海潮灾害,宁德“大风雨,海水猛,是岁歉”,福州“飓风海溢,南台江水溢大桥”,长乐“海涨,沿海民居多漂溺”;清嘉庆五年(1800年)七月十五日,发生在连江的海潮灾害,“飓风大作,瓦石飞飏,树木尽拔,官舍、民庐多毁坏……涨潮冲坏匪船三十余艘、数百人”;民国8年(1919年)7月发生在平潭的海潮灾害,“大风雨,数日不休,海潮高数丈。8月25日午后三时,飓风挟猛雨至,海潮怒涨,雨水雍积平地,水深数尺,田园淹没,发屋沉舟无算”。从以上可以看出,海潮灾害多由台风或大风所引起,形成风暴潮,故危害甚烈。
  福建历史上曾发生8次海啸,其发生地点和年代分别是: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在霞浦;嘉靖十四年(1535年)在长乐;崇祯十六年(1643年)在莆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在莆田;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在莆田;民国8年在金门;民国33年在连江一福安之间;民国35年在莆田。莆田沿海是本省历史上发生海啸最多的地方,民国33年是本省历史上海啸发生范围最大的一次。这8次海啸中,有6次与台风或大雨有关。
  海啸引起的灾害也很严重,如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五月,发生在长乐的海啸,引起“城东门至南门围墙倒坍”;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九月三十日,大风海啸,导致莆田“东角海堤崩溃,海水入田,晚稻歉收”;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台风海啸,致使莆田“海堤崩溃,淹没庄稼”。民国35年(1946年),莆田风灾海啸,引起“东甲海堤崩溃一部分,南北洋泛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理志

《福建省志·地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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