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风灾与海潮灾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46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风灾与海潮灾害
分类号: P425.6+1;P731.23
页数: 6
页码: 350-35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福建省的风灾与海潮灾害情况,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和成立后的风灾与海潮灾害。
关键词: 风灾 潮汐 福建省

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一)风灾
  史志书中记载的风灾,包括飓风(即台风)、大风和个别的龙卷风所酿成的灾害。
  福建省最早有关风灾的记载,始于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福建通志》载:“晋江、泉州八月大风,海溢”。史志中较系统地记载风灾始于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迄于民国37年(1948年),凡971年。在971年中,有248个风灾年,98%以上发生在沿海地区;在248个风灾年中,153个为台风年,占61.69%,其余为大风灾害年和9次龙卷风造成的灾害年。
  受台风灾害的地方,按现在行政区划,福州市有51次,占33.33%,居第一位;漳州市31次,占20.26%,居第二位;宁德地区21次,占13.73%,居第三位;其余为莆田市(9.15%)和厦门市(6.54%)。龙岩地区和三明市宁化县也曾受到台风灾害,但仅一二次而已。
  福建历史上受台风灾害严重的年份有: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崇祯十四年(1641年)、顺治十六年(1659年)、康熙二年(1663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乾隆二年(1737年)、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十七年(1752年)、咸丰三年(1853年)、同治三年(1864年)、光绪七年(1881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宣统元年(1909年)、民国3年(1914年)、民国33年、民国34年,共19年。如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六月十九日台风,霞浦、宁德、罗源、连江、长乐、福州、福清、莆田等沿海地区及闽清、永泰等山区县份均受其害,“大风拔木,田庐尽坏,民众溺死,船只漂没无算”。又如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八月五日台风,灾及泉州、漳州、厦门三市沿海属县。泉州府“淹死者万余人,漂荡民居、牲畜无算”;漳州、海澄、长泰“飓风暴雨,淹死数千人”;漳浦、平和、东山“滨海溺死者数千人”。又如清乾隆二年(1737年)八月十五日台风,福鼎、宁德、连江、福州、闽侯和长乐均受其害,“飓风大作,舟飞于岸,屋瓦尽空,山谷树木如斩掘……溺死者甚众”。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八月六日、十四日、十九日、二十九日,台风在福建沿海连续登陆,实为历史罕见。
  福建历史上大风灾年有86年,占风灾总数的34.68%。福建沿海和岛屿风力强劲,大风日数多,且多发生在冬半年。大风破坏力强,常造成巨大损失。如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二月十一日,致使闽侯“乌龙渡船覆,死百余人”;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平潭“大风,海沙随潮涌上,近海乡村悉遭压覆,一夜间,沙埋芦洋埔十八村”。由此可见,大风又伴生风沙灾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风沙灾害在闽东南沿海地区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它吞噬良田,淹没房屋,给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如东山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近百年中,有13个村庄和2万多亩耕地被风沙埋没,不少人无以为生,流落他乡。长乐的梅花,莆田的湖尾和石城,惠安的崇武以及漳浦的赤湖等地,都有类似情况。自从五六十年代营造沿海防护林带以后,风沙灾害已基本上得到控制。
  福建历史上几次龙卷风造成的灾害也相当严重。如明隆庆二年(1568年)三月七日,海澄八都发生龙卷风,“卷屋裂瓦”;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九月二十一日,长乐发生龙卷风,“摄去渔船四艘,坠地粉碎,网户一人被风卷去,过二里余坠地”;清雍正九年(1731年)八月四日,龙溪发生龙卷风,“拔木坏屋,行人有被风挟过溪者”;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七月九日午,长乐发生龙卷风,“挟小儿至空中,高丈余”。此外,在内陆南平、尤溪等地也发生过龙卷风。
  (二)海潮灾害
  福建沿海潮汐现象显著。潮汐主要为正规半日潮,潮差大,加以风力强劲,滨海地带极易发生海潮灾害,史志对此多有记载。
  志书所指海潮灾害包括海溢、潮暴涨和海啸等。福建省最早的海潮灾害见于志书的是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而记载较系统、详细者始于宋代。自宋嘉祐元年(1056年)第一次记载海潮灾害起至民国37年(1948年),893年中共发生海潮灾害36次,平均25年发生一次。海潮灾害最多的县份是连江和莆田,分别是7次和6次,其中一次两县同年发生;其次是霞浦和泉州、晋江,均为4次;闽侯和长乐3次;罗源、福鼎和漳浦各2次,其余漳浦、漳州、宁德、惠安、诏安、同安、金门和平潭各1次。海潮灾害也十分严重,如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八月五日发生在泉州府的海潮灾害,“海水暴涨,飓风骤作,淹死者万余人,漂荡民居、牲畜无算”;同安县也是“飓风大作,潮涌数丈,沿海民居埭田漂没甚多”;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七月,发生在莆田、连江、泉州、晋江、惠安等地的海潮灾害,“海水泛滥,(莆田)刀堤淹没,沿海田庐、海船随水漂入沙堤五龙地方”,泉州、晋江、惠安“大风雨,海溢数丈,民居多漂没”;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八月二日,发生在泉州、晋江的海潮灾害,“大水,海溢入城高数尺,新桥石梁冲坏”;清乾隆二年(1737年)八月十五日,发生在福鼎的海潮灾害,“海潮大作,鱼虾游于秦岭道上”,宁德、福州、长乐也同时发生海潮灾害,宁德“大风雨,海水猛,是岁歉”,福州“飓风海溢,南台江水溢大桥”,长乐“海涨,沿海民居多漂溺”;清嘉庆五年(1800年)七月十五日,发生在连江的海潮灾害,“飓风大作,瓦石飞飏,树木尽拔,官舍、民庐多毁坏……涨潮冲坏匪船三十余艘、数百人”;民国8年(1919年)7月发生在平潭的海潮灾害,“大风雨,数日不休,海潮高数丈。8月25日午后三时,飓风挟猛雨至,海潮怒涨,雨水雍积平地,水深数尺,田园淹没,发屋沉舟无算”。从以上可以看出,海潮灾害多由台风或大风所引起,形成风暴潮,故危害甚烈。
  福建历史上曾发生8次海啸,其发生地点和年代分别是: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在霞浦;嘉靖十四年(1535年)在长乐;崇祯十六年(1643年)在莆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在莆田;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在莆田;民国8年在金门;民国33年在连江一福安之间;民国35年在莆田。莆田沿海是本省历史上发生海啸最多的地方,民国33年是本省历史上海啸发生范围最大的一次。这8次海啸中,有6次与台风或大雨有关。
  海啸引起的灾害也很严重,如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五月,发生在长乐的海啸,引起“城东门至南门围墙倒坍”;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九月三十日,大风海啸,导致莆田“东角海堤崩溃,海水入田,晚稻歉收”;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台风海啸,致使莆田“海堤崩溃,淹没庄稼”。民国35年(1946年),莆田风灾海啸,引起“东甲海堤崩溃一部分,南北洋泛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一)风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风灾主要是台风灾害。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平潭、东山、长乐梅花至江田和漳浦赤湖等地,还有由大风而引起的风沙灾害。
  据1949~1990年台风资料统计,登陆福建的台风共有76个,影响福建的台风共有133个,平均每年约有2个登陆台风和3个影响台风。在这42年中,无台风登陆的有8年,无台风影响的仅1年。一年中,登陆最多的有5个(1959年、1990年);影响最多的有12个(1978年)。在登陆福建的台风中,55%是登陆台湾后进入海峡再次登陆的(42/76);36%是直接在福建登陆的(27/76);9%是登陆广东后穿越福建的(7/76)。在登陆台湾的台风中,80%再次登陆福建,12%再次登陆广东,8%再次登陆浙江。
  登陆和影响福建的台风有明显的季节性。42年中,最早登陆福建的台风是5月中旬,如1961年3号台风,最晚登陆福建的台风是10月上旬,如1973年15号台风。虽然42年来5~10月间都有台风登陆福建,但近90%的台风在7~9月间登陆,特别是7月中旬至9月中旬,是台风活动的鼎盛期。在这两个月间,台风活动十分频繁,在76个登陆台风中就有20个是两个台风接踵而至。
  台风登陆的地点,与台风移动的路径有关,总的移动趋势是:5~6月,西行的台风路径多袭击华南沿海;7~9月,台风路径明显北移,至北纬15°~25°之间转向西北,袭击华东沿海,特别是在台湾、福建登陆机会较多;10月,台风路径趋向“两极分化”,一种是平直西行,另一种在台湾以东洋面转向,西北行的路径大为减少,此时台风基本上在晋江以南沿海登陆。据统计,42年来在闽江口以北登陆的台风有30个,占39.48%;在晋江与闽江口之间登陆及晋江以南登陆的台风均为23个,占30.26%。
  台风是福建重大的灾害性天气系统,但也有它有利的一面,尤其是盛夏季节台风带来的降水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夏旱和消除酷暑,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都有利,如1963年12号、1978年11号、1984年07号台风等。但是大多数台风都造成严重的灾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台风灾害记载资料看,造成福建重大损失的台风有:1958年10号、1958年22号、1960年01号、1961年22号、1965年10号、1966年14号、1969年11号、1971年23号、1980年04号、1980年15号、1983年04号、1984年11号、1985年10号、1986年07号、1987年12号、1987年17号、1990年06号、1990年12号、1990年18号、1996年8号和1996年10号等台风。台风带来狂风,造成风灾;台风挟带暴雨,造成洪涝灾害;台风推动海潮,造成风暴潮灾害。
  统计资料表明:登陆福建的台风,登陆时的最大风力为≥8级的有80%;≥10级的有60%;≥12级的有40%。经台湾入海峡而登陆福建的台风,其势力多有所减,如1971年7月26日在晋江登陆的台风,1982年7月10日在莆田登陆的台风,1977年7月24日在福清登陆的台风,这类台风最大风力出现的时间往往是在快登陆台湾之前;而直接在福建登陆的台风,其势力也特别强大,破坏性也特别大。如1959年8月23日、1973年7月3日在厦门登陆的台风,1966年9月3日在宁德登陆的台风,1985年8月23日在福清登陆的台风。一般说,8级大风已有一定的破坏性,10级以上的大风则更是如此。如1966年14号台风9月3日在罗源登陆,全省40多个县风力在8级以上,罗源最大风速52米/秒(12级以上),且持续达4小时之久,破坏力极大,有的整个村庄房屋被摧毁,光毛竹、杉木被刮断的数量超过5年的采伐量;邻县霞浦约有40个自然村被毁;三都澳千吨钢铁码头被风浪掀翻到岸上,四五十公斤重的石头腾空飞起;沿海海堤被吹毁5400米,海水倒灌40千米;福鼎沿海大量民居被毁,4万余人无家可归。又如1961年22号台风,9月11日在晋江登陆,全省沿海地区风力在11~12级之间,内陆山区也在8级以上,闽侯亭江3艘大机帆船被狂风掀到20米外的公路上;螺洲镇三人合抱的大榕树被连根拔起;莆田七百担大船被狂风从堤外刮进堤内。又如1980年15号台风,在台湾登陆后再在福建漳浦登陆,全省沿海风力在9级以上,停泊在避风港内一艘载重28吨的运输船被移锚500米后再掀翻;载重81吨的货船被狂风刮到1公里外的沙滩上;果树被刮倒10万余株;电线杆被刮断千余根。
  台风挟带暴雨,造成洪涝灾害。
  福建沿海一些地方和平潭、东山两个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森林迭遭破坏,造成严重的风沙灾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平潭和东山的森林覆盖率不到3%,生态环境恶劣,风沙灾害已发展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大风乍起,沙丘移动,黄沙蔽天,耕地不断被掩埋,加以气候干燥,作物产量极低,人民生活十分困难,这种状况直到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营造防护林带后,才得到根本改变。
  (二)海潮灾害
  海潮灾害中危害最严重的是风暴潮灾害及风暴潮与天文潮相遇而迭加的海潮灾害。风暴潮是台风移向陆地时由于强风的作用,使沿岸海水暴涨而形成的,它常使海堤和堤内建筑物、田地等遭到破坏。这种风暴潮与天文潮相遇叠加,可引起海水水位异常上涨,其破坏性则更大,如1959年03号、1969年11号、1987年12号和1990年12号台风所引起特大海潮。
  1959年03号台风,8月23日在厦门登陆,登陆时风速为60米/秒,又遇农历七月十九大潮,在特大风力挟卷下,风助潮势,潮顶江水,三者叠加,使九龙江下游水位猛涨,酿成50年代罕见的特大洪涝。海水涨过福厦公路两侧的农田,厦门市低处水深1米以上,漳州紫泥、角尾两地一片汪洋。海堤被冲毁1713处,海上船只因来不及避风有数千艘沉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仅厦门市直接经济损失就达799万元。
  1969年11号台风于9月27日在晋江登陆,沿海地区连降2~3天大暴雨、特大暴雨,并与八月大潮相遇,晋江以北沿海出现百年罕见的特大海潮,福州一崇武之间沿海潮水超历史最高水位,其它岸段潮位也很高,大部分海堤崩溃决口,如罗源鉴江最高潮峰达6.8米,在特大海潮冲击下,海堤成为锯齿状,农田、村庄被海水淹没,秋粮受灾面积占总面积的61%;宁德沿海6个乡镇的海堤全部被毁,海水倒灌使农田、村庄被水淹没,秋粮受灾面积占总面积的72%;福鼎县海堤被冲坏156条、长2267米,农田受淹,秋粮受灾面积占总面积的53%。晋江以北的内陆山区暴雨成灾,秋粮几乎绝收。
  1987年12号台风于9月10日在晋江登陆,因连降暴雨至特大暴雨,加上天文大潮顶托,水位猛涨,北起福鼎沙埕南至东山,整个沿海潮水位和河水位超过警戒线,宁德、福鼎、霞浦等县城被淹,水深1~3米,12个乡镇被洪水包围,山体滑坡,海堤溃决,渔船沉没、流失、毁坏359艘;沿海堤防及水利工程被毁15031处,54条公路干线中断,农作物受灾面积15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亿元。
  1990年6月下旬至9月上旬,福建沿海连续四次遭受风暴潮灾,其起因都由天文大潮加台风登陆所致。05号台风于6月24日5时在福鼎登陆,沿海潮位普遍高涨,闽江口两岸有1米以上增水,沿岸多个验潮站超过当地警戒水位。福州地区水利工程损失约100万元,毁坏船只500艘,沉没1艘;宁德死亡5人,福安市400公顷围垦田被淹。12号台风于8月20日11时登陆后,出现三次登陆后又三次入海的奇怪行径,各站增水均在1米以上,最高达1.5米以上。由于潮峰、洪峰在闽江相遇顶托,造成闽江口洪水泛滥,淹没农田、城镇、村庄;福清等5个县城和30多个乡镇被淹,仓山区低洼处受淹最为严重。全省受灾人口超过百万,死亡121人,冲毁桥梁447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亿元。17号台风于9月4日20时在福鼎登陆,风速极快,福鼎沿岸普遍超过警戒水位,店下、沙埕等乡镇被淹,全县受淹农田4000公顷,死亡33人,倒塌房屋千余间,直接经济损失4880万元。继17号台风之后,18号台风于9月8日17时在晋江登陆,沿海验潮站全部超过警戒水位,其中闽江口梅花站最大增水2.41米,最高潮位9.15米,达到该站历史上第二大极限高潮位。福州市区由于受台风和风暴潮的共同影响,9月7日至9日,几乎所有工厂停产,电力、供水、交通、通讯设施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停电、停水和交通中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福州市少有的灾害现象;连江堤防决口,受淹群众2万余人,直接经济损失12.2亿元。
  1996年8月1日,继7月底在晋江登陆的07号台风后不久,08号台风在福清登陆,适逢天文大潮,潮位猛涨,均超过警戒水位,全省海岸普遍受灾。连江海堤溃决,稻田被淹,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1.28亿元;长乐漳港海堤破裂,威胁长乐国际机场。宁德地区26个村庄被淹,受灾人口53.7万人,霞浦30条海堤决口,北壁海堤潮位高出堤面,福鼎出现11.1米特高潮位,有3000多米海堤和防浪堤被冲毁,全区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以上。莆田涵江旧堤被淹决口,10多个村被水包围。晋江最高潮位7.5米,超过历史最高潮位0.32米,潮浪超过8.5米,晋东海堤幸事前已进行加固,才得安然无恙。
  台风浪与高潮结合,对海岸、防护工程和水利工程的破坏也很严重。1990年由台风引起的台风浪,使707公顷的养虾池被冲毁,8500公顷的贝类养殖绝收,损坏避风港60多处,累计损失3.61亿元。
  上述海潮、风暴潮和台风浪等灾害都属于海洋灾害,它的形成都有气象和水文等的因素,而且还与海岸的形态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它们形成的机制是比较复杂的。近年来,由于沿海水质受到污染,还频繁发生赤潮灾害,它给海水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还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1989年4月,福清海堤发生赤潮,使得867公顷蛤、蛏绝收;同年7月,东山八尺门3平方千米海域发生赤潮,网箱养殖的鱼类大部分死亡;1990年,在长乐东洛列岛至梅花一带发生赤潮,同年8月,在东山南部出现赤潮;1991年5月,在沙埕港至大嵛山岛一带发生赤潮灾害。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理志

《福建省志·地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阅读

相关人物

赵昭昞
责任者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