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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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地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460
颗粒名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分类号: P426.616
页数: 3
页码: 252-25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历史上的洪涝灾害特点,包括发生频率高、危害严重,多发生在春夏季节,全省性灾害多,闽江上游灾害发生频率最高等。
关键词: 自然灾害 洪涝灾害 福建省

内容

福建省历史上的洪涝灾害(见本章附录)具有以下特点:
  (一)发生频率高,危害严重
  从有史记载的东晋建武二年(318年)起至民国37年(1948年),全省共发生洪涝灾害503次,平均每3.24年发生一次。自东晋元帝建武二年(318年)至唐贞元五年(789年),由于许多县尚未建置,缺乏洪涝灾害记载,故次数很少,287年间仅有6次,当不足为凭。确切的资料应从宋朝算起,自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起至民国37年(1948年),967年共发生洪涝灾害497次,平均每1.95年发生一次(即不足两年发生一次)。按朝代划分是:宋代洪涝灾害64次,平均每4.48年发生一次;元代19次,平均每4.42年发生一次;明代165次,平均每1.68年发生一次;清代216次,平均每1.23年发生一次;民国时期33次,平均每1.12年发生一次。由此可见,从古至今,洪涝灾害发生的频率在不断提高。
  在497次洪涝灾害中,大的洪涝灾害有47次,平均每10.57年发生一次。宋代7次,平均每41年发生一次,在洪涝灾害中占10.94%;元代1次,每84年发生一次,在洪涝灾害中占5.26%;明代13次,平均每20.31年发生一次,在洪涝灾害中占7.88%;清代23次,平均每11.57年发生一次,在洪涝灾害中占10.65%;民国时期3次,平均每12.33年一次,在洪涝灾害中占9%。大的洪涝灾害在全部洪涝灾害中约占10%。
  洪涝灾害的危害十分严重,小则影响一县或数县,大则影响一个流域,更大的则影响几个流域乃至全省。每次洪水发生,都会造成“漂没民居”、“毁坏农田”、“人畜伤亡”等惨况。如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大洪水,由上游的闽北山区连降三天三夜暴雨所造成,波及福州、闽北及闽东近20个县,漂没田庐无数,淹死群众达10万余人。又如民国24年(1935年)的大洪水,福安、清流、崇安、安溪、云霄等36个县受灾。受灾面积1.7万平方千米,受灾人口17多万户、30万多人,死亡50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折金额3200万元。最严重的是安溪县,下浦村人口死亡最多达1970人。
  (二)多发生在春夏季节
  据统计,福建省历史上的洪涝灾害,93.95%发生在4~9月间,其余月份很少,仅占6.05%,11月至翌年2月更少,仅占1.40%。在4~9月的6个月中,各月所占的比重是:4月3.95%,5月11.40%,6月30.93%,7月16.74%,8月19.77%,9月11.16%。4月为春雨,雨量一般不多,降雨强度也不大,故洪涝灾害所占比重不大,而且仅发生在局部地方,危害也较轻,基本上没有大的洪涝灾害。5~6月为梅雨,由于梅雨雨区广,雨量多,雨期长,降雨强度大,加以土壤已为春雨所滋润,处于饱和状态,故此时期洪涝灾害特别多,尤以6月最为突出。在47次大洪涝灾害中,因梅雨而引起的占57.45%,发源于武夷山脉的闽江更是如此。7~9月的洪涝灾害所占比重很大,为47.67%,超过3~6月所发生的洪涝灾害。这时期的洪涝灾害主要由台风、暴雨所引起,有些发生在内陆山区的小范围的洪涝灾害,则常由热雷雨所引起。台风雨的特点是:雨区广,雨势狂,雨期短,常造成洪涝灾害。在47次大洪涝灾害中,因台风暴雨致灾的有20次,占42.55%。在7~9月中,8月份出现的机率最高,占41.46%;7月次之,占35.12%;9月最低,占23.42%。
  (三)全省性灾害多
  福建省历史上全省性洪涝灾害共有27次:即唐大历二年(767年)、唐贞元十二年(796年)、宋景德二年(1005年)、宋天圣四年(1026年)、宋绍兴五年(1135年)、宋开禧元年(1205年)、宋宝祐三年(1255年)、元至元六年(1340年)、明正统十年(1445年)、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清咸丰三年(1853年)、民国元年(1912年)、民国7年(1918年)、民国13年(1924年)、民国23年(1934年)、民国24年(1935年)、民国27年(1938年)、民国28年(1939年)、民国29年(1940年)、民国31年(1942年)和民国37年(1948年)。平均每44年发生一次,其中民国时期特多,共10次,平均每3.7年发生一次。
  (四)闽江上游灾害发生频率最高
  福建历史上各河流的洪涝灾害发生频率大不相同。
  可以看出,闽江上游洪涝频率最高,这与当地降雨量特别多及河床比降变化大有密切关系。其次为九龙江、闽江下游(即福州市区和闽侯县)和晋江,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承受大量上、中游来水,而本身河床比降骤然转缓,因而易于产生洪涝灾害。其它河流洪涝发生频率依次为汀江、鳌江、木兰溪、闽江中游段、交溪、漳江、霍童溪和诏安东溪。闽江中游段流量虽然丰富,河床比降很大,但因是峡谷河段,河水不易外溢,故洪涝发生频率不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地理志

《福建省志·地理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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