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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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237
颗粒名称: 一、类型
分类号: F301
页数: 2
页码: 38-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交通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民用机场用地,包括护路林。福建省交通用地分为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和港口码头用地等5个二级类型。1997年,福建省交通用地面积1416645.7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76%。公路用地是其中最重要的交通设施,1997年,福建省公路用地面积710880.8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50.18%。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资源现状 交通用地 类型

内容

交通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民用机场用地,包括护路林。
  福建省为多丘陵多山省份。自古以来,省内、省际交通以水运为主,对外贸易也以海运为主,内陆交通相对闭塞。1949年以后,福建开始大力修建铁路和公路。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加快交通基础建设,初步形成由铁路、港口、航空港和公路组成的四通八达的水陆空运输网。1997年,福建省交通用地面积1416645.7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76%。
  交通用地分为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和港口、码头用地等5个二级类型。
  铁路用地是指铁路线路及站场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取土坑及护路林。福建省最早的铁路建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但真正得到迅速发展却是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97年,全省铁路用地面积47836.3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3.38%。
  公路用地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和护路林。福建省第一条公路修筑于民国8年(1919年)。民国26年,福建省公路里程4218公里,可通汽车的县有41个。抗日战争时期,福建公路遭到严重破坏,民国34年全省公路里程减少为3384公里。1950年以后,福建省公路建设加快,1958年实现县县通公路,通车里程9100公里。1958年至1978年间,全省新修公路2万公里,实现乡乡通公路。改革开放以来,公路里程剧增,公路等级大大提高,成为福建省最重要的交通设施。1997年,福建省公路用地面积710880.8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50.18%。
  农村道路用地指宽度大于或等于1米的道路,福建省农村道路用地面积仅次于公路用地。1997年,福建农村道路面积625809.1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44.18%。
  福建省民用航空事业创办较早。20世纪20年代,华侨吴纪霍先生在厦门建机场供教练之用。抗日战争胜利后,福州、厦门相继建造面积不大的民用机场。1949年至1974年,由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紧张,福建民航事业停办。1981年后,随着福建民航事业的发展,民用机场用地迅速增加。1997年,福建民用机场用地面积25196.6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1.78%。
  港口码头用地指专供客、货运船舶停靠的场所,包括海运、河运码头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1997年,福建港口码头用地面积7002.9亩,占全省交通用地面积的0.49%。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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