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牧草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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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23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牧草地
分类号: F301
页数: 2
页码: 29-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的牧草地主要分布在漳州市、泉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和宁德地区,1997年共有牧草地40031.2亩,其中天然草地占主导地位,占总量的73.02%,人工草地占26.94%。
关键词: 福建省 土地管理 土地资源现状 牧草地

内容

一、类型
  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虽然福建的山地、丘陵面积较大,适宜草本植物生长,有利于草食型畜牧业的发展,但因福建的山地、丘陵绝大部分被开发为林地,部分开发为茶果园和耕地,专门用于放牧的草地极少。1997年,全省共有牧草地40031.2亩,仅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02%,是福建省八大地类中面积最小的地类。
  牧草地分为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等3个二级类型。
  天然草地是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福建省天然草地29229.5亩,占草地总面积的73.02%。
  改良草地是指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草地。福建省改良草地只有17亩,属少量实验性质。
  人工草地是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福建省人工草地10784.7亩,占草地总面积的26.94%。
  二、分布
  福建省牧草地主要分布在漳州市、泉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和宁德地区,1997年,共有牧草地36209.7亩,占全省牧草地总面积的90.45%。福州市、厦门市没有牧草地。天然草地以泉州市、漳州市、龙岩市和宁德地区居多,人工草地主要在南平市、龙岩市和三明市。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

本书记述1997年以前,福建省土地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分为土地资源现状、地籍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和机构与队伍等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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