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企业经營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145
颗粒名称: 二、改革企业经營体制
分类号: E297.5
页数: 2
页码: 192-1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改革开放初期,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松绑放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措施,逐步推进企业经营体制改革,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 福建 农村经济 企业经營体制

内容

福建省的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始于1979年和1980年。在这两年,省委、省人民政府先后选择114个国营工业企业作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把长期以来统在行政部门的许多生产经营管理权交给企业。在试点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各地还围绕着解决企业不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对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盈亏包干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至1982年底,全省已有1400多个工业企业实行此类经济责任制。接着,与此配套进行税制改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通过税法固定下来,为企业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创造条件。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过程中,由于认识不一致,改革不配套,一些自主权并没有真正放给企业,虚放实收、明放暗收、放了又收等现象相当普遍。1984年3月,在福州参加福建省厂长(经理)研究会成立大会的55位厂长、经理联名写信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出“松绑”、“放权”的呼吁。这件事引起省委的高度重视。省委第一书记项南当即将来信批给《福建日报》公开发表,认为来信提出的问题触及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实质,符合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强调要以此作为改革的突破口。省委还就来信呼吁广泛组织讨论,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取得共识。4月,福建省给企业放了“三权”(人权、财权、经营管理权),调动全省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5月12日,《人民日报》以《请求松绑答应松绑拉开了改革序幕,立志改革勇于改革回厂后即见高低》为题,报道了福建省呼吁“松绑”的厂长、经理回厂后进行改革的情况,并赞扬了55位厂长、经理的行动。
  此后,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从全民所有制企业进一步扩展到第二轻工业集体企业。在1984年召开的全省第三届二轻集体工业职工代表会上,省委领导入在讲话中指出:“二轻工业改革步伐要迈得更大些。二轻集体企业都要实行企业自己管,盈亏自己负,干部自己选,工人自己招,工资自己定。”
  为进一步搞活企业,省委决定在给企业“松绑放权”的基础上,广泛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5月,《福建日报》发表《让“包”字进城》的社论。6月,在专门为呼吁“松绑放权”的55位厂长、经理举行的座谈会上,省委领导入提出:“‘包’字下乡,农村很快变样,‘包’字进城,城市也会变样。”10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省委认真贯彻这一决定精神,提出《福建省近期经济体制改革的设想》,确定在深入进行农村改革的同时,把搞活企业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继续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同时指出在大中型企业中也可以试行承包责任制。
  随后,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了三明钢铁厂自1985年起6年内实行投入产出承包责任制,定上交利润和上调产品基数,超过部分,全归企业留用,作为发展基金。承包第一年,三明钢铁厂钢产量比上年增长7.5%,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0.8%,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69.3%,上交利税比上年增长40%的目标。同时批准煤炭企业从1985年起,6年内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包产量、包盈亏、包基建总投资、包开工规模和投产能力,企业不得亏损,盈利全部留用”。承包第一年,全省煤炭行业提前40天完成年产计划。
  在企业内部,有些企业实行联产、联利、联质、联责计酬等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逐级承包,责任到人。1985年下半年,福建机器厂、南平电机厂等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开始划小核算单位,层层实行承包责任制。
  1986年6月,全省国营企业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至年底,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有1250家实行3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占其总数95%,有555家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实践证明,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是实行两权分离、搞活国营企业的有效形式。1987年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值、利税分别比上年增长12.9%、18.9%,企业亏损户由上年的157户减至26户,亏损金额也由2150万元降到1193万元,大部分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任务,全省企业承包成功率达90%以上。1987年至1989年第一轮承包期间,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核定上交利润指标为9.4亿元,实际完成11.4亿元,净超2亿元;累计固定资产原值、企业留利和技改还贷分别比承包前的3年增长50.4%、89.1%和129.8%。
  在第一轮承包获得成功的基础上,1990年绝大多数国营企业又继续签订第二轮合同,并完善承包基数、承包考核指标等方面。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动了工业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明确了厂长、经理中心地位和中心作用,厂长、经理负责制得以迅速推开,成为企业领导制度。
  承包经营责任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与国家分配问题,但由于整个经济管理体制没有相应配套改革,特别是由于治理整顿期间一些主管部门又把某些已经下放的权限收回去,加上企业税费负担增多,累积技术改造贷款负担沉重,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使企业面临严重困难。针对这种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精神,结合福建的实际情况,于1990年制订了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政策规定,将重点扶持的国营重点企业从66家扩大到100家,对这些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在深化企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强化企业管理、加快技术进步、组建企业集团、参与市场竞争、改善外部环境等许多方面给予了必要的扶持。对100家重点企业在“八五”期间每年按5%缩减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任务,并在减少企业负担、制止“三乱”(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办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