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公社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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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0127
颗粒名称: 二、人民公社化
分类号: F325
页数: 2
页码: 166-1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大跃进”时期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包括小社并大社、人民公社化、供给制等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影响。
关键词: 人民公社化运动 大跃进 供给制

内容

为适应“大跃进”中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58年4月8日正式通过并下达《关于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4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联乡并社发展生产力》为题,报道了福建省闽侯县在3月份,把城门、下洋、龙江3个乡合并为一个乡,把2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一个社的消息。省委随即成立“五社合一”指导小组,并提出“苦战一百天,农村实现五社合一,社社办加工厂”的目标。
  8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提出“人民公社好”的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省委立即召开各地(市)委书记电话会议,传达贯彻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关于办人民公社的指示,要求全省各地普遍试办人民公社。只经过1个多月的时间,全省1.7万多个农业合作社一哄而起,合并为656个人民公社。公社社员达305万多户,占全省农村总户数的99.9%。全省宣布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强调“一大二公”,农工商学兵统于一体,实行政社合一。所谓“大”,就是规模大,全省平均每个社4656户,最大的人民公社有3万多户,还建立了5个以县和城市郊区为单位的人民公社。所谓“公”即是实行“一平二调”(平均主义和无偿调用)。原高级农业社的财物统归人民公社所有,在公社范围内富队、穷队拉平。把社员房前屋后的零星果树和林木也收归公有,对社员实行以供给制为主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当时有些农民有思想抵触,但全省各地在发动农民入社时,采取大鸣大放大辩论的方法,进行对比算帐,宣传人民公社优越性,集中批判小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通过思想批判的方法,在全省推行人民公社化。
  实现人民公社化后,全省不少地方竞相扩大供给制,错误地认为实行吃大锅饭的供给制愈普遍,就愈接近共产主义。当时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中提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闽侯县城门人民公社于9月率先全面实行供给制,所有社员的吃、穿、用、生、老、病、死、教育、洗澡、理发等10个方面的费用全部由人民公社包下来。城门人民公社的“十包”经验在全省推广后,各地普遍取消农民个人的自留菜地,由人民公社统一办食堂,实行包吃、包穿、包用的供给制。在当时客观条件根本不具备的情况下,全省共兴办了88592个公共食堂,94198个托儿所,个别县甚至宣布全县进入“共产主义”。
  人民公社化后,全省大搞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进行“大兵团作战”。广大社员和基层干部丧失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一切听从统一指挥和调度,这为“大跃进”、瞎指挥提供了方便。各地出于大炼钢铁和开展种种“大办”的需要,不断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无偿调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助长了人民公社的“共产风”。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福建省志·共产党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地方组织从1926~1990年,64年间的建立、发展、演变历程,重点记载中共福建省委员会领导机关的组织沿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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