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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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582
颗粒名称: 一、大事年表
页数: 9

内容

1998年
  1月8—17日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会议通过《关于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选举袁启彤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国强为省政府省长,陈旭为省法院院长,鲍绍坤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1月18-1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决定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3月30日至4月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调整1998年计划安排的物价调控指标的决定》、《关于福建省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5月25—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和《关于福建省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5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总结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近20年的工作经验,形成《关于做好省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几条原则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党建研究室和省委办公厅先后予以摘发,并配发了按语。
  5—8月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劳动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工作评议。
  7月27日至8月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
  9月21—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袁启彤关于
  *由于附录三、四、五、六已分别列出地方性法规、重大事项决定决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目录,本表在历次常委会会议的条目中,着重记录与人大建设和法制建设有关的事项。南平灾区的考察报告,通过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省法院《关于实施依法治省决议的方案》、省检察院《关于实施依法治省决议的方案》。
  12月23—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评议省劳动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接受省人大常委会评议自查情况的汇报。此外,就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受部门利益影响问题,省环保局局长到会接受询问。之后,问题得到纠正。
  1999年
  1月27日至2月2日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
  2月4—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到福建视察。9日,旁听厦门市法院庭审。
  3月31日在《福建日报》上公布《福建省保护商品房屋消费权益条例(草案)》。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征求法规草案修改意见。
  4一9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4月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编写《中国法制建设巡礼·福建省卷》,总结福建省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制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5月30日至6月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乡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7月起为适应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就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第一次全面清理。
  7月27—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8月9日召开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接受贺国强辞去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习近平代理省长职务的决定》。
  11月8—10日召开省、市、县(区)三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的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省委书记陈明义、代省长习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0年
  1月3日在新年第一个工作日,省和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福州召开各级人大代表迎新千年座谈会。会后,常委会领导分3组走访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中的人大代表。
  1月21—27日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会议补选习近平为省政府省长。
  2月至2002年省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开展“百村”调研。
  3月28日至4月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征求加强代表工作、地方立法工作、执法检查工作意见的报告。
  5月23—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邀请5位省人大代表列席。此后,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成为制度。
  7月24—2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法制委员会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工作的决定》。
  9月省人大常委会增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原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内务司法委员会。
  10月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人民接待室。
  11月15—1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条例〉的决定》。
  2001年
  1月9-1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提请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
  1—12月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
  2月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宋峻、方忠炳、郑义正辞去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月7—14日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会议批准《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会议通过《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通过《关于设立省九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和组成人员名单。
  3月27—3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关于批准〈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的决定》。
  5月28—3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农民增收减负“百村”调研情况的报告。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到福建视察。
  9月16—2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福建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11月12-1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确定福州寿山石为“省石”的决定》。
  2002年
  1月18—2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密切联系群众应当坚持和完善的几项制度〉的决议》、《关于接受袁启彤辞去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1月23—29日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会议补选宋德福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2月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向社会征集2002年地方立法项目,这是首次就立法项目向公民征集意见。
  3月25—2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乡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5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就《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草案)》举行听证会,这是第一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5月27—3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
  7月22—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福建省第十届人大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接受鲍绍坤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倪英达代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9月23—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
  10月1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接受习近平辞去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卢展工代理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
  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福建省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听取意见并进行立法调研。2003年
  1月8-15日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会议通过《关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设立省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决定》。会议选举宋德福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为省政府省长,陈旭为省法院院长,倪英达为省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省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月1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免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决定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
  3月17-18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新当选委员培训班。
  3月31日至4月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首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
  6月1一7日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以张家坤为组长的调研检查组赴三明市开展了“四个专题”决策落实情况调研检查,其他常委会副主任以副组长的身份参加了相关组的活动。
  7月28日至8月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福建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9月3-7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承办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培训班。
  10月14—18日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轮训班,150名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参加轮训。
  12月起为适应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需要,对本省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1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12月30日主任(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
  12月中共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立。
  2004年
  1月8—13日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
  3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福建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议》。
  4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福建会堂作《宪法》知识专题讲座。
  4月省人大常委会环境委员会更名为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
  5月下旬至7月下旬省委开展落实“四个专题”决策调研检查,以张家坤为组长的调研检查组对莆田市进行调研检查,其他常委会副主任以副组长的身份参加相关组的活动。
  8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20名陈述人和30名旁听人参加。
  8月《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规划》报省委批准后实施。
  9月13日福建省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大会在福建会堂举行。省委代书记卢展工在会上作了讲话。
  11月9-10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这是福建省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省委第一次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会上,省委代书记卢展工作了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福建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的讲话。
  11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和副委员长王兆国、盛华仁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作用”的座谈会。
  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司法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12月10日省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
  12月10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研究室联合举办的“地方人大前进的脚步”征文评奖活动揭晓。
  12月1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卢展工辞去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黄小晶代理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
  2005年
  1—7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1月1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宋德福辞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1月17—23日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会议补选卢展工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补选黄小晶为省政府省长,补选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名,选举常委会委员4名。
  1月省委决定张家坤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3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福建代表提出关于把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建议。
  5月30日至6月2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召开。从本次会议开始,对提请常委会会议任免的省管干部,由省委组织部领导在全体会议上作人选说明。
  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大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宪法、法律和人大制度宣传、研究和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大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等四个配套文件,促进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7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闽的全国人大代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9号文件)。
  7月25—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福建省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规定》。
  8月18—19日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
  9月19一24日在闽全国人大代表首次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
  10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全省9个设区的市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情况开展调研检查。11月9日,省委听取调研检查情况汇报,卢展工到会并讲话。
  11月15—1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修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11月22日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11月23—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
  2006年
  1月8—12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会议批准《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4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开展立法效果评估。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立法效果评估。
  5月22—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
  6月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本选举单位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这是省人大代表首次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
  7月10日福建省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工作座谈会在福州举行。
  7月11日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7月31日至8月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
  8月30日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这次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镇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后第一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
  9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10名陈述人和10名旁听人参加。
  9月25—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全省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11月6—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提请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1月13日全省人大信访工作暨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会议召开。
  12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监督法》专题座谈会。
  2007年
  1月上旬根据《监督法》规定,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计划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并印发至每一位省人大代表。
  1月24—29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的报告,会议作出决议予以批准。会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关于〈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的决议》。会议补选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选举常委会委员3名。
  3月29日召开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
  4月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5年工作总结课题调研活动。
  4月中旬至5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落实《监督法》情况开展调研。6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全年监督工作的主要选项包括时间、监督选题、进度等,绘成进程表,向社会公布。
  6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法宫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这是《监督法》颁布施行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首次跟踪检查。
  7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
  8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在主要媒体全文公布《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月22日受省委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牵头组成5个调研检查组分赴5个设区的市,对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其他4个设区的市进行自查。9月14日,省委召开调研检查汇报会。
  9月24—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省十
  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10月1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台湾法研究中心主办全国首次涉台法制建设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研讨会。
  11月6—15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4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党员干部读书班。机关厅级及厅级以下党员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等300余人参加了学习。
  11月26—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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