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修改与废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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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455
颗粒名称: 一、制定、修改与废止
分类号: D693.23
页数: 2
页码: 170-1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内务司法立法条例的制定、修改与废止情况。
关键词: 内务司法立法 法规 福建

内容

省九、十届人大期间,制定、修改有关内务司法法规19项(20次)。
  内务方面14项(15次):《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1998年)、《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1999年)、《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1999年)、《福建省保障企业职工民主参与权利规定》(2000年)、《福建省禁毒条例》(2001年)、《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制定,2004年修改)、《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2002年修改)、《福建省消防条例》(2002年修改)、《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2002年修改)、《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2003年)、《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04年)、《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05年)、《福建省私营企业工会若干规定》(2003年修改)、《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2003年修改)。
  司法方面(含治安管理)5项:《福建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1999年)、《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2002年)、《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2003年修改)、《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03年修改)、《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04年修改)。
  省九届人大期间,废止法规3项:1984年颁行的《福建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2000年)、1994年颁行的《福建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2000年)、1988年颁行的《福建省加强改造罪犯工作的若干规定》(2000年)。
  内司委(前身常委会法制委)承担省政府提交的有关内务司法的法规草案初审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福建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编纂的《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1998~2008)》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志全面记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福建省九届、十届人大任期内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加强代表工作、重视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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