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62
颗粒名称: —、统计管理
分类号: C924.2
页数: 4
页码: 226-2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志中,统计管理包含了制度建设,执法检查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统计管理

内容

(一)制度建设
  1990年,省计生委要求基层建立“十簿一卡”计生台账,即常住人口、出生、死亡、初婚、领取独生子女证、落实节育措施、迁入、迁出、流入、流出十种登记簿和育龄妇女登记卡。省、地、县、乡、村建立计生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的定期报表制度。从1991年开始建立基层计生统计联系点制度,用联系点的数据验证统计报表质量,估计人口形势,及时反映情况通报全省。1992年,省计生委统一基层“十簿一卡”设置内容,统一记录变动要求,统一报表统计要求,下发《有关统计口径暂行规定》。加强基层台账的质量检查,加大查假治假力度。1993年,开展精简、规范报表工作,清理计生系统报表数量多、内容繁杂、报表设计及下发程序不规范、部分报表的项目使用率低等情况。1994年1月1日,正式启用国家下发的规统、信访、政法、宣教、科技和药具统计报表共14张。
  1996年,省计生委下发《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制度》、《统计台账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计划外生育个案报告制度》等十项基层计生规范化管理制度,印发《计划生育统计规范管理办法》,1997年下发《计划生育统计口径的有关暂时规定》,通过建立制度,严格统计工作的操作程序。
  1998年,省计生委把落实村级计生例会制度作为贯彻“三为主”,落实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重要措施来抓。从3月起,每逢村级例会,省、地(市)、县、乡都派员检查指导,以村级例会制度的落实为重点,带动全省计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在规范村级例会中,做到统一时间、明确对象、规范内容。在每月乡镇级计生例会上与乡镇派出所、卫生、民政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1999年3月,国家计生委制定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下发后,省计生委于1999年5月30日至6月3日在武夷山市举办县以上统计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规范全省计生统计工作,推动依法管理进程。
  2001年开始,规范全省计生统计报表,每年报请省统计局审批并办理统计证,统计干部做到持证上岗,增强统计执法意识。
  2002年2月,建立《福建省计划生育统计公报制度》。不定期发布重要人口统计数据,反映一段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8月12日,省计生委在武夷山市举办全省县以上统计人员培训班,对统计业务进行全面培训。
  2003年12月19日,省计生委与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人口统计数据定期核对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年定期与统计、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合召开统计数据分析会,交流信息,核实相关数据。
  “十五”期间,对统计工作进行改革。改进统计信息的收集方法,建立健全以统计报表为基础,以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为主体,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统计信息收集方法。优化整合统计报表,反映人口指标的统计月报表大幅减少,新增反映计生事业发展指标的统计报表,拓展统计信息的内容。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省委、省政府把提供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人口与计生责任书的内容,拓宽统计信息渠道。
  (二)执法检查
  省计生委每年把统计质量的自查与补漏报列入常规工作,不间断地开展自查自纠及“五清理”工作(即清理计划外生育、清理早婚早育、清理节育措施落实、清理计划外怀孕、清理奖惩兑现)。1994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批示和国家计生委报告。省计生委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级计生年报工作的督察,要求各级计生委要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各地都把自查自纠、提高统计质量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核查,认真自查自纠。据统计,全省进行自查自纠后,人口出生率比原报数高出0.8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比原报数低了9.47个百分点。
  1997年5—8月,全国开展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各级计生委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实施办法》。自查的重点是1996年以来人口出生、初婚和避孕节育情况,对发现漏报、错报和瞒报的及时进行改正,并按统计数据更正的有关规定重新上报。自查以乡村两级为主,乡镇以上各级在自查同时进行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省计生委派员参与市级抽查。各地检查结果发现,计生系统报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报、瞒报出生人口、初婚人口的情况,统计数据质量不高是主要问题。
  1998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精神,把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中弄虚作假作为计生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工作进步与否”和“统计水分”作为计生一票否决的主要依据,并组织全省计生系统按照统一要求,对统计执法情况、出生统计报表质量等进行全面自查。全省共检查904个乡镇(街)、1103.05万人,分别占全省乡镇和人口总数的79.72%和33.61%。
  1999年,坚持以实为本,全面开展“五清理”工作。3月,省计生委在漳州市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漳州市“五清理”工作经验,要求各地对1991年以来的人口出生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认真查处党员、干部中违反计生政策的问题。据统计,1991-1998年全省共补报出生人口74.01万人。从清理结果看,还原后的出生率、计生率各年度指标均在省统计局每年人口变动调查公布数之内。在清理过程中,开展出生漏报原因专项调查,其中管理不到位占71.26%,长期外出占28.74%(其中孕后外出占5.98%)。从出生漏报人口的分娩地点分析结果看:在本省范围内占86.02%、本县范围内占54.64%、本乡镇范围内占33.47%
  2001年开始,每年坚持开展补漏报工作。2004年,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开展人口与计生清理工作,清理的主要内容是:清理2001年以来出生人口;清理漏报、漏统的育龄妇女,各孩次已婚育妇;清理2004年度各轮双查、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清理2001年以来社会抚养费应征、已征、未征以及历年拖欠;清理人口与计生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共清理补报近3年出生人口5.16万人。通过求真务实,降低统计误差率,使人口与计生有关数据更加接近实际,2005年统计准确率提高到8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